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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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了。

    他眯着眼,計劃着明天。

     “怎麼樣?咱們明天去殺殺老王的銳氣,聽說本人不在台北時,他悍得很!” “手下敗将,不足挂齒。

    你等會兒打個電話,叫他今晚别尿床。

    ” 兩個人得意地大笑。

     “我回來了!”楚琳進門。

    “哇!稀客!季偉來了——” “哇什麼哇?踩到田雞了?”季偉糗她。

     “讨厭!”楚琳放下背包。

    手上的盒子一直搖搖晃晃的,她趕忙打開。

     “我的寶貝!來!見過二位大哥。

    ”一隻黃色小狗探出了頭,“張經理送的。

    他們家小花生了六隻嗆!”楚琳親着小狗。

     “叫什麼名字好呢?楚風,你想想看——” 楚風側着頭,三秒鐘立即決定。

     “就叫它——‘多多’吧!” “多多”的胖身于圓滾滾的,它絲毫不怕生,粉紅色的小舌頭舔着季偉的下巴,不斷地讨好。

     放下多多,季偉表情很奇怪。

     “怎麼了?哈哈!它尿尿了!你明天一定會發!”楚風用紙巾為季偉擦幹。

     “季偉,吃飯了。

    ”楚琳擺好碗筷,跑過來拉着他。

     被她拉着的手,傳來一股溫馨。

     好久沒有看到她了,季偉想了想,大概也有三四個月吧?電話裡,她不是在忙,就是要加班。

     而自己,也克制着不來找她。

    除了過年時回台南五天,剩下的時間就盡量看書、上圖書館找資料、和阿奇打小麻将。

     至于異性,除了學姊、學妹的幾次聚餐外,其實,他也沒有什麼行動。

     “那是為了你!”他幾乎脫口而出。

     為了楚琳,為了不讓她生疑,季偉假裝出猛追女生的樣子,最懊惱的是,她不但相信,而且很高興! “吃一塊排骨!”楚媽媽關心地夾了一塊排骨到他碗裡。

     餐桌上有說有笑,氣氛和諧。

     不像他家,終日靜悄悄的。

    而大姊出嫁後,還要每天回來做飯,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理由很簡單,爸媽不喜歡二嫂,嫌她的“外省菜”太辣,這當然不是真正的原因。

    二嫂的個性和楚琳很相似——有話直說,常常不小心得罪了老媽,老媽再向老爸哭訴,日子久了,老爸嫌煩,也開始覺得媳婦不好。

     不過,二嫂是很賢淑的,她非但不以為許,反而更加讨好雙親。

    所以大姊看不過去,索性建議由她來掌廚,期望二嫂能輕松些,更有時間教育兩個孩子,畢竟,她也有兒女要照顧,成天為了迎合爸媽的脾氣,像個“下人”似的,讓人看了也不忍。

    想到這裡,季偉歎了一口氣。

     “怎麼啦,好端端的歎什麼氣?”楚媽媽問。

     “沒有,看到你們家民主開明的氣氛,不免想到老家的父母親,他們一輩子躲在陰影裡走不出來,我心裡一急就歎了氣。

    ”季偉解釋着。

     “來日方長。

    他們的改變也需要時間,勸他們多出去走走,看看社會的新面貌,慢慢就會比較出自己的不同。

    ”楚媽媽安慰季偉。

     “沒有用!隔壁的阿婆找他們登山、打太極拳,他們都不肯,走幾步路就四處哭訴兒孫不孝,将他們丢在街頭。

    ” “我想,你們家是環境太好了,養尊處優的人很難用平常心看待别人。

    ”楚琳猜測。

     “不錯,正是如此。

    ”季偉放下筷子。

    吃飽了好舒服,難得吃到一頓好菜,真是痛快! 楚風提議一起聽他唱歌;為了退伍後的工作,他早就聯系好一家民歌餐廳,下個月就可以正式上班了。

     楚風的吉他彈得一把罩,加上歌聲嘹亮婉轉,又擅長寫曲,所以一直有心往歌壇發展,楚琳也鼓勵弟弟努力沖刺。

     他拿出吉他,一首首美妙悅耳的民歌,就像往事般一頁頁地在眼前翻過。

     楚琳反問季偉:“你最喜歡哪一首?” “都好聽!”他享受着楚風悠揚的歌聲。

     “津平喜歡‘拜訪春天’,我常笑他‘春天’在哪裡?”楚琳想起了津平。

     這個月,津平寫了不少信,信中情意纏綿,使她深深有了身為女人的喜悅。

     季偉見此,有如遭受電擊。

    他酸溜溜地探詢: “津平的‘春天’,不是已經結婚了嗎?” 見楚琳笑而不語,季偉恍然大悟—— 原來我在進退兩難時,已大意失荊州,将自己的心上人拱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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