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關燈
幽地說着,她的神情與言語,震撼了李淩的心。

     李淩一直認為這個十八九歲的女孩是快樂的;帶她來這裡,她應該會高興得又叫又跳;但此刻的陳欣岚,臉上的憂愁、言語中所夾帶的感傷,讓李淩覺得好心疼。

    他好想擁着她、安慰她。

    呵護她。

     李淩啊李淩!看來你原本想要一輩子單身的念頭,已經被她給打破了;不過,你真的有要呵護她的意念嗎?李淩問着自己。

    之後,他給了自己一個滿意的答案——是的!我要呵護她。

    保護她;甚至,還要擁有她!想罷,李淩拉着陳欣岚,讓她能夠注視他。

    “欣岚,看着我,不管以後想呵護你的人有多少,我一定是其中之一。

    ” 李淩溫柔地看着陳欣岚,她在李淩的眼中看到的是一種她不明白的情愫;但她一點也不了解李淩的心意,隻當他是像哥哥般地疼愛自己,于是她說:“我沒有哥哥,你當我哥哥好不好?” 李淩一聽差點吐血,心想:真是報應!我對蕙儀的态度,竟會變成欣岚對我的心意。

    他沖口而出:“不!我不要當你哥!” 陳欣岚不明白地問道:“為什麼?是你不喜歡我,還是你不想有個這麼差勁的妹妹?”她愈說聲音愈小,頭也愈來愈低。

     “不,我很喜歡你,而且你一點也不差勁。

    至于我不想當你哥的原因,是我認為,我倆之間不應隻有兄妹情誼。

    ” 陳欣岚一臉不解的表情,李淩暗忖:“必須趕緊轉移話題,不然到最後,逼得我必須坦承我心底的情感時,隻怕會把這丫頭給吓跑了。

    于是他趕緊說:“好了,别再想了,隻要你認為我是你的誰,那我就是誰;但前提是,我必須一直都是你的朋友。

    現在你能告訴我,你今天下午去約會的事嗎?” 他果真轉移了陳欣岚的注意力,陳欣岚告訴李淩,林文彥是她的同學,還有她捉弄林文彥的種種,以及她想撮合林文彥與她的好朋友席夢竹的事。

    她說得很開心,李淩聽了,也很開心。

    陳欣岚開心,是因為她認為她在撮合林文彥與席夢竹的這件事上,展現了她的智慧;而李淩高興的原因則是,他知道他沒有對手存在。

     “我說完了,那該換你說‘魔神’的事了吧!”陳欣岚在說完約會的這件事後,馬上要求李淩說。

     “在美國讀完大學後,我不想按照我幹爹的安排去攻讀碩士,但我幹爹軟硬兼施,逼得我隻好一走了之……” 陳欣岚露出懷疑的表情,正要開口時,李淩卻比她早了一步開口。

     “别以為我狠心抛下我幹爹,而是我已經用盡所有的招數,仍然無法說服我幹爹。

    當時,如果我答應,隻怕後果連你也無法想象;而所謂的後果就是——一個麻省理工學院的學生,轉入耶魯大學念商科……” 陳欣岚的眼中果然充滿驚訝,似乎在告訴李淩:“真是看不出來你會是麻省理工學院的學生。

    ” 李淩笑了笑,拉着陳欣岚,在一塊較大的石頭上坐下來。

    李淩看着陳欣岚,繼續說着:“當時的我,對自己很沒信心,我擔心我不能念完碩士,所以我決定逃避,從紐約逃到舊金山。

    我想我大概是投入科學太久了,在舊金山,我變得孤僻,不喜歡和人打交道,但是我了解到我必須工作,我才會有錢與我幹爹玩捉迷藏;所以我開始早出晚歸,每天除了七小時的睡眠之外,其餘的時間,我都在拼命地工作。

    我曾同時擁有四份工作,有時是白天交替着夜晚,不眠不休地工作。

    半年後,我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看到了這部車,才第一眼,它就讓我下定決心,就算要我花光所有的積蓄,我也要買下它!果真,等我買了它之後,身邊隻乘下一百塊美金;但我從沒有後悔過,它隻是刺激我再度拼命地去賺錢。

    大約是一個月以後吧!我于爹的人找到我,要我跟他們回去;我好不容易才看到外面的世界,我不可能會那麼容易地再走進我幹爹為我所築的象牙塔中。

    所以,我騎着“魔神”跑到了西雅圖,在那兒生活了三個月後,又再次被找到,于是我又到芝加哥去。

    然而,我幹爹的消息似乎愈來愈靈通,我僅僅在芝加哥才住了兩個月,就被他給找到;而這次,我連跑的機會都沒有,就被他給逮了回去。

    這部車跟着我跑遍了美國,連我來台灣,它也跟着來了,它是我寶貝!” 在李淩說完後,她好奇地問:“為什麼你總是隻談到你幹爹,那你父母呢?” 聽至此話的李淩,低着頭,輕聲說道:“死了,在我還很小的時候就死了。

    我連他們的長相都不知道,而關于他們的事,幹爹隻說了一些。

    ”“對不起,我不該使你想起傷心的往事。

    ”陳欣岚道歉。

     李淩擡起頭來,笑着說道:“沒關系,我不會介意的。

    時候不早了,我們下山吧!山下還有大餐等着我們呢!” 欣岚高興地跑向“魔神”,身後滿臉笑容的李淩,感染了她的青春氣息,一下子仿佛也年輕了幾歲——雖然他才二十五歲,但他已經好久沒這樣出來散心了。

    每次出來,都隻有孤獨的自己,現在多了陳欣岚,李淩霎時覺得他的生命中,多了份快樂與希望。

     看來,他快無藥可救了。

    陳欣岚!她真是個小精靈。

    不僅打破他單身的念頭,連“浪迹天涯”的夢想,也不是她的對手。

    李淩從不認為他有家,但為了陳欣岚,台灣将成為他守候一生的地方。

     李淩載着陳欣岚,他在路上告訴自己:今天的晚餐,是我認識真正的欣岚的大好時機,一定要好好把握! ※※※※※ 當李淩告訴陳欣岚要上餐廳去吃大餐時,她拒絕了,真讓李淩大感意外;再問她想去哪裡吃,她的回答竟是兩百元就可以吃飽的自助小餐館。

     李淩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陳欣岚,擔心地說道:“慢點吃,沒人跟你搶,小心别噎着了。

    ” 他并适時地遞了杯飲料給她。

     滿嘴食物的陳欣岚,含糊地對他說聲:“謝謝。

    ” 李淩看她吃得差不多了,便開口問道:“你才幾個小時沒吃東西,就餓成這樣,那你在學校,是不是零食不離手,飲料不離口的?” 陳欣岚吞下她最後一口食物,喝完最後一滴飲料,擦了擦嘴角之後,說道:“學校裡的我正好相反,每天除了三餐之外,我是不吃零食、不喝飲料的,頂多上福利社買個礦泉水而已。

    ” 李淩不置信地看着她。

    “那你就在周末一次吃夠本?” “老實說,這是我三年來最豐盛的一次晚餐,也是我吃得最開心的一次。

    ”陳欣岚望着已經驚訝得下巴快掉到地上的李淩,繼續說着:“其實我隻有在星期六、星期天才會吃到陳嫂燒的菜,上課的日子,我總是在外面解決三餐,所以我都随便吃;就算我在家吃,也難得有全家都上桌的畫面出現,所以我也不見得會有好的胃口。

    ”陳欣岚淡淡地說。

     “既然如此,那你剛才為何要拒絕去大餐廳呢?那兒的菜比這兒好太多了。

    ” “我不喜歡去有錢人去的地方;在那兒,就算有山珍海味,我也沒胃口。

    ” 李淩愈來愈糊塗了。

    “你是讨厭那裡的氣氛,還是——” “我讨厭有錢人!”不等李
0.06839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