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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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必須先同居兩個月看雙方适不适合結婚,如果不合适而分手的話,男方需陪女方演一出戲。

    第二點……第二點要寫什麼?”她擡頭問他。

     “你之前說過,婚後我若找到真愛想離婚的話,你絕對不會死纏爛打。

    ”他看着她說。

     “對呴,這張婚前契約好像就是為了這一點才存在的,我記起來了。

    ”她恍然大悟的點頭道。

    “第二點,男女雙方結婚後,男方不管為了什麼事想與女方離婚的話,女方皆不得有異議,絕對不能夠死纏爛打,否則的話……否則的話要怎樣?”她再度擡頭問他。

     “不必寫得這麼仔細。

    ”他眉頭微蹙的搖頭說,突然發現自己對這第二點有着莫名的反感。

     “好吧,這删掉。

    接下來第三點呢?”她将紙上“否則的話”四個字劃掉。

     “若有孩子的話,必須把孩子生下來。

    倘若雙方離婚的話,孩子的監護權必須歸男方所有。

    ”他說。

     何巧晴突然間呆住了。

    她從沒想過孩子的事情,她以為結婚或離婚都隻是兩個人的事。

    但如果他們在婚姻之中真的有了孩子的話,那……她突然變得不确定了起來。

     “會離婚是因為你找到了真愛的關系,你可以和你的真愛再生其它的孩子,我們的孩子不能夠歸我嗎?”她看着他,猶豫的問。

     “你也可以和你的真愛再生其它孩子。

    ” “婚結一次就夠了,我不會再結第二次,所以不會有其它孩子。

    ”她邊搖頭以一臉笃定的表情道。

     “這種事很難說。

    ” “我了解自己,我說不會就不會。

    ”她語氣堅定的挂保證。

     “所以我們遇到第一個談不攏的問題了?”聶勳微挑眉,雙手盤胸的往後靠向椅背,平心靜氣的抛出意見。

     “也許在确定我們是對方的真愛之前,我們先别生孩子?”何巧晴沉默思考了一會兒後,試探性的詢問。

     “那麼我們何不在确定我們是對方的真愛之前也先别結婚,免得結了又離這麼麻煩?”他說。

     “真愛要怎麼确定?”她問他。

     “這是個好問題。

    ” “我們走進死胡同裡了,對不對?”她歎氣道。

     “你先前從沒想過關于孩子的事,對不對?”他看着她說。

     “嗯。

    ” “我是個獨生子,父母在幾年前過世後,家裡就隻剩下我一人,所以我想過,如果我結婚的話,一定要多生幾個孩子。

    ”他沉吟了一下,解釋了他想要孩子的原因。

     “原來如此。

    那我可不可以問你一個問題?” 他露出一臉請問的表情。

     “孩子的性别對你而言有差别嗎?” “沒有。

    我想要的是熱鬧,而不是傳宗接代。

    ” “如果硬要你選的話,你喜歡男的還是女的?”她又問。

     “女的。

    ” “那好,我們就這樣決定。

    如果我們離婚時有孩子的話,那男的歸我,女的歸你,我們聽天由命,讓天為我們決定孩子該歸誰所有。

    你覺得怎麼樣?”她詢問他的意見。

     聶勳看着她微微地皺起眉頭,表情看起來有點無奈,卻還是點了點頭。

    “好像也隻剩這個辦法了。

    ” “好,第三點,雙方離婚時在孩子的監護權方面,男孩歸女方所有,女孩則歸男方所有。

    還有第四點嗎?” “離婚後,男方需每月付與女方贍養費二十萬,小孩的教養費另計。

    ”他說。

     “你不必這麼做。

    ”何巧晴輕愣了一下,迅速的搖頭否決。

     “我堅持。

    ” “好,那也用不着到二十萬這麼多錢。

    ”看他一臉堅持的模樣,她微皺眉頭的和他協議。

     “二十萬對我來說,隻是九牛一毛。

    ” “那是現在,你能保證自己一輩子都大富大貴嗎?”她并不是在觸他黴頭,隻是就事論事而已。

     “一個月二十萬,一年也才二百四十萬而已,就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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