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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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得情人不得不建立生活守則,在家裡頭不準他動這動那,免得哪一天把家裡給炸了。

     那兩年中,簡複文照顧着他的一切,無怨無悔,甚至讓他産生了幸福的錯覺……或許,那并不是一種錯覺,隻是自己一開始接近他的動機太不單純,這種動機注定了他沒有得到幸福的資格。

     簡複文是重案組警員,屢建奇功,若不是黑道在警局還有些勢力,他早就升到大隊長将全市的黑道掃地出門了。

     這樣的人對道上兄弟來說無疑是眼中釘肉中刺,多少人想殺他都不果,最後大哥想到了他,送他進警校念書,一畢業就安排他到重案組裡當簡複文的同事。

     他花了一年的時間成為簡複文的朋友,又花了兩年的時間成為他的情人,曾經有一段時間,他甯可相信他真是一個警察,他與複文是真心相愛,他們會有一個美滿的結局…… 可惜,他無法抹殺黎家那宛如附骨之蛆的掌控,他也擺脫不了黎軒這個名字。

     而現在,再也沒有人可以照顧他了,他必須學會照顧自己,不想吃外食就得自己做飯,黎複文在生活中得到了一個理論的證實,任何人隻要少了原本的庇護,再困難的事也學得會,比如下廚,比如遺忘。

     簡複文這個名字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他幾乎是着魔地,想用複文這個名字活下去……他也想狠狠記着這個名字,不管它是否消失。

     鋒利的菜刀不小心劃到了手指,多年未見血的他居然對血産生了一種懼怕的心理,他用清水洗清傷口,把染了血的肉放回冰箱,他必須做點事來讓自己分心。

     總是這樣的,這幾年,他一旦靜下來,兩年前的種種都會像跑馬燈一樣侵襲着他的神智,任他怎麼抵抗也無用,所以他不斷出走,到世界各地不是為了散心更不是為了增廣見聞,隻是不想讓自己閑下來,不想讓自己的腦中再次浮現那人的身影。

     他已經死了,已經死了,黎複文不斷告訴自己,死了的人,再如何追憶也無用。

     他擡起眼睛看向牆上的時鐘,晚上九點了,他剛搬來這裡沒多久,家裡還缺少一些日用品,他該去附近的大賣場買些東西回來,把這個房子布置一下。

     古人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當真是一點也沒錯。

     黎複文不過是出去買些日用品,就碰到一場傾盆大雨,這種雨在台北原是不算什麼的,台北的地型讓這個城市不是籠罩在熱氣中就是在大雨中,所以碰到下雨他一點也不意外,他意外的是,自己居然會大發慈悲撿了一個醉漢回家,依他當警察時的經驗,這種人送警局會好一些,而且他敏感地察覺到,這人的生活背景應該不尋常…… 簡單來說,他在那人的身上聞到同類的味道,而那味道,居然讓他一時着了魔,将人扛回他新店郊區的住處。

     醉漢醒來後告訴了他一個名字,簡伯宇,這就是他的名字。

     這個醉漢很啰嗦,他從來沒見過這麼啰嗦的人,啰嗦到讓他忍不住甩了他一巴掌,連他自己都很意外,他以前很少失控的。

     而這個男人的啰嗦,卻讓他失控了,黎複文擰了擰眉,他發現自己難得的好心可能給自己帶來一個大麻煩,本想把人丢出去,又覺得大費周張把人帶回來又丢出去好像是很蠢的行為。

     那個啰嗦的醉漢拉着他說了一個很長的故事,主角之一就是眼前的醉漢,雖然他覺得聽人家隐私不好,可是那醉漢死命拽住他,讓他連逃也沒得逃,最後隻得乖乖聽他說完故事。

     隔天早上,醉漢醒來第一句話就是要求他把房子租給他,雖然黎複文有時候會覺得自己聽力不太好,不過從沒有一次像這樣懷疑過自己的聽力。

     「你說……你想跟我租房子?」黎複文試着跟他講道理,不過對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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