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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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都快十二月了,房子找到了嗎?」
一個簡單到不行的問題,于修凡竟然撫着下巴思考半天回答不出來,方靜恩不由啼笑皆非。
「算了,就我們現在住的這棟房子吧,三層樓,二十幾個房間,家具也是現成的,最多再重新裝潢一下,就算想再擴建也行,占地三百五十坪,夠你建的了,而且媽咪将來會跟洛朗定居在歐洲,回來也頂多作客而已,留個房間給他們就好了,所以,我對折賣給你吧?」 「我們現在住的房子?」于修凡認真思索片刻。
「嗯,也好。
」 于是,半個月後,原居于方家的豪宅就變成于宅了。
過戶當天,方靜恩就催促于修凡問問于家人什麼時候要搬過來。
「如何?如何?什麼時候搬來?」抱住于修凡的手臂,方靜恩興匆匆的問。
「可能還要一段時間,」于修凡無奈的放下電話。
「爸爸說要查一下農民曆,找個好日子再搬過來。
」 方靜恩翻了一下眼。
「老人家就是流行這一套!」 于修凡轉頭張望。
「你想我們需要做什麼改建嗎?」 「既然是大家要住的,改建就要按照大家的需要,」方靜恩放開他的手臂,改而環住他腰際。
「我建議輪流請家裡每個人來這裡住幾天,再說出他們的想法或希望,這樣實際一點。
」 「嗯嗯,好主意,」于修凡直點頭,一手又摸向電話。
「我現在就打給他們,告訴他們有空就來住幾天。
」 方靜恩原本還想說什麼,但她的手機也響了,便改變主意不說了。
「你打吧,我接手機。
」 待于修凡打完電話後回身,卻發現方靜恩拿着已斷線的手機發怔。
「怎麼了?」 「是小慧,」方靜恩慢吞吞地放下手機。
「她說高秉嶽打手機找她,要她轉告我,他準備好再來一次了。
」 「再來一次什麼?」于修凡滿眼困惑。
方靜恩咧咧嘴。
「一個晚上賺二十萬啊!」 于修凡怔住了,方靜恩哼了哼,拉着于修凡在沙發上坐下。
「他真是不死心啊!好,既然他想再來一次就再來一次,不過得換個方式,這次我要他死得很難看!」她斜瞄向于修凡。
「修,『夜之風』聖誕舞會那天,你以小老闆的身分拍賣一支舞如何?」 于修凡皺了一下眉,正待開口…… 「不過,頭三支舞是我的!」方靜恩鄭重聲明。
「還有,我要告訴他這是最後一次機會,如果不成功,他就不準再來煩我了!」 于修凡想了一下。
「為什麼不告訴他,你已經結婚了?」 方靜恩哼了哼。
「你以為我結婚了,他就會死心放棄嗎?告訴你,不會!為什麼?首先,他是真的愛我;再來呢,他不甘心輸給你;最後,我有一個超級有錢人的繼父,而且将來繼父會把一切都留給我。
基于以上三點,他不會那麼輕易放棄,不然他為什麼要花大本錢到日本去?」 既不是去念書——雖然大學時代有選修日文;也不可能是去探親訪友——他在日本并沒有任何親戚朋友,高秉嶽究竟跑到日本去幹什麼呢? 去「見習」。
聽說日本歌舞伎町當紅牛郎一個月進帳高達三百萬台币,這還不包括從客人手上收到的珠寶和名車,隻要他能夠學到人家的一半,想在「夜之風」一夜賺到二十萬應該不是問題。
因此,他特地跑到日本歌舞伎町的牛郎夜店去接受一個月訓練,并客串了半年多的牛郎,自認已學到足以壓過于修凡的本事,然後,他回來了,信心滿滿的準備從于
「算了,就我們現在住的這棟房子吧,三層樓,二十幾個房間,家具也是現成的,最多再重新裝潢一下,就算想再擴建也行,占地三百五十坪,夠你建的了,而且媽咪将來會跟洛朗定居在歐洲,回來也頂多作客而已,留個房間給他們就好了,所以,我對折賣給你吧?」 「我們現在住的房子?」于修凡認真思索片刻。
「嗯,也好。
」 于是,半個月後,原居于方家的豪宅就變成于宅了。
過戶當天,方靜恩就催促于修凡問問于家人什麼時候要搬過來。
「如何?如何?什麼時候搬來?」抱住于修凡的手臂,方靜恩興匆匆的問。
「可能還要一段時間,」于修凡無奈的放下電話。
「爸爸說要查一下農民曆,找個好日子再搬過來。
」 方靜恩翻了一下眼。
「老人家就是流行這一套!」 于修凡轉頭張望。
「你想我們需要做什麼改建嗎?」 「既然是大家要住的,改建就要按照大家的需要,」方靜恩放開他的手臂,改而環住他腰際。
「我建議輪流請家裡每個人來這裡住幾天,再說出他們的想法或希望,這樣實際一點。
」 「嗯嗯,好主意,」于修凡直點頭,一手又摸向電話。
「我現在就打給他們,告訴他們有空就來住幾天。
」 方靜恩原本還想說什麼,但她的手機也響了,便改變主意不說了。
「你打吧,我接手機。
」 待于修凡打完電話後回身,卻發現方靜恩拿着已斷線的手機發怔。
「怎麼了?」 「是小慧,」方靜恩慢吞吞地放下手機。
「她說高秉嶽打手機找她,要她轉告我,他準備好再來一次了。
」 「再來一次什麼?」于修凡滿眼困惑。
方靜恩咧咧嘴。
「一個晚上賺二十萬啊!」 于修凡怔住了,方靜恩哼了哼,拉着于修凡在沙發上坐下。
「他真是不死心啊!好,既然他想再來一次就再來一次,不過得換個方式,這次我要他死得很難看!」她斜瞄向于修凡。
「修,『夜之風』聖誕舞會那天,你以小老闆的身分拍賣一支舞如何?」 于修凡皺了一下眉,正待開口…… 「不過,頭三支舞是我的!」方靜恩鄭重聲明。
「還有,我要告訴他這是最後一次機會,如果不成功,他就不準再來煩我了!」 于修凡想了一下。
「為什麼不告訴他,你已經結婚了?」 方靜恩哼了哼。
「你以為我結婚了,他就會死心放棄嗎?告訴你,不會!為什麼?首先,他是真的愛我;再來呢,他不甘心輸給你;最後,我有一個超級有錢人的繼父,而且将來繼父會把一切都留給我。
基于以上三點,他不會那麼輕易放棄,不然他為什麼要花大本錢到日本去?」 既不是去念書——雖然大學時代有選修日文;也不可能是去探親訪友——他在日本并沒有任何親戚朋友,高秉嶽究竟跑到日本去幹什麼呢? 去「見習」。
聽說日本歌舞伎町當紅牛郎一個月進帳高達三百萬台币,這還不包括從客人手上收到的珠寶和名車,隻要他能夠學到人家的一半,想在「夜之風」一夜賺到二十萬應該不是問題。
因此,他特地跑到日本歌舞伎町的牛郎夜店去接受一個月訓練,并客串了半年多的牛郎,自認已學到足以壓過于修凡的本事,然後,他回來了,信心滿滿的準備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