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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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替他擔心。

    誰叫男人天生就是這麼賤。

    」 「也不用說成這樣吧?」 說是這麼說,當兩人并肩坐在公交車上的時候,小翎仍然不時提醒自己,要做出感動的表情。

     不知是否是他不夠感動的關系,志恒的臉色一直有些陰沉,讓他如坐針氈。

     該不會……志恒已經後悔了吧? 千秋一句話打斷他的胡思亂想:「有疑問的時候,請直接問他再下結論。

    」 小翎這才鼓起勇氣開口:「你怎麼了?好像心情不太好?」 志恒猶豫了一下,這才歎了口氣:「我跟阿Q吵架了。

    」 「為什麼?」 「我告訴他我在跟你交往,他罵我笨蛋。

    」 「你……」小翎倒抽一口冷氣:「你幹嘛告訴他呀?」 志恒很不服氣:「又沒做虧心事,為什麼不能告訴他哇哩咧?」 小翎真是一個頭兩個大。

    不到幾個月前,他還一口咬定「同性戀」就是「惡心」的代名詞,現在卻變成全世界最光明正大的事? 「雖然不是虧心事,但也不用急着告訴别人吧?」 看到志恒的表情,他知道自己這話不太對。

    阿Q可說是志恒從高一到高三最要好的朋友,這種事要瞞他實在不太應該。

     他隻好改口:「還是你再跟他談談?都這麼久的朋友了,應該可以理解吧?」說真的,這話連他自己都不相信。

     志恒聳肩:「管他去死。

    反正說是朋友,還不是一畢業就各分東西?他不理我就算了。

    」 「這樣講不好啦。

    」小翎有些難受。

    他知道志恒說的隻是氣話,其實他向來很需要一群朋友和樂融融的感覺,跟阿Q吵架絕不可能全不在乎。

    更别提以後還得面對衆人的異樣眼神和排擠。

     一個聲音在腦中回蕩:他會後悔的,早晚會後悔的。

     志恒看到他的表情,啧了一聲,伸手揉他頭頂:「你幹嘛歎氣啊?我都說沒事了。

    」 「好啦好啦,别弄我頭發。

    」 下了車,兩人并肩往南陽街走去。

    天氣仍然很好,陽光普照,熱得人頭頂冒煙。

    這幾年總是這樣,先是天氣好得讓人懷疑冬天是否消失了,然後再來幾個超級冷的鋒面讓你縮在被窩裡狂抖。

     小翎越想越不安,總覺得志恒好像有點搞不清楚狀況,對未來可能的影響幾乎完全沒考慮,也不懂得保護自己。

    這樣下去真的好嗎? 再怎麼說自己也該提醒他一下,至少要讓他知道可能的後果。

    」 「志恒,我說真的,我們的事要是傳出去,大家可能會認為你是因為被李……那個女人甩了,所以從此不敢再碰女人。

    這樣子不要說對你的面子不好,那個女人搞不好還會很得意哦。

    」 志恒思考了一下:「如果真的這樣的話,幹脆就放出風聲,說我們兩個老早就背着她交往了,到時候丢臉的人就是她。

    」 小翎心中一沉:他果然是為了報複才跟他交往! 志恒回頭看到他的表情,立刻澄清:「我是說必要的時候才這麼做哦,你可别胡思亂想。

    」 「我才不會亂想咧,又不是女生,一點小事就鑽牛角尖。

    」 「那就好。

    我以前伺候李詩雲那個小姐脾氣已經快瘋了,一個不小心講錯話就得跟她扯半天,麻煩你可千萬不要跟她一樣。

    」 「廢話!」心裡強烈的心虛,隻有自己跟千秋才知道。

     其實他是很希望志恒說「我才不管她怎麼想」,但是話又說回來,志恒也沒義務照他的期望講話吧? 兩個不同的個體,要做到心靈相通,實在太困難了。

     這時志恒輕咳了一聲:「我在想,既然我們已經在交往了,是不是應該……」 小翎心中一緊:「應該怎樣?」 「呃,牽手。

    」 千秋噗哧笑了出來,小翎在心裡罵了他一句,早已面紅過耳。

     「是沒錯啦,可是現在身上穿制服耶,改天吧。

    」 「沒關系。

    」 「可是,要是被熟人看到,會很尴尬。

    」 「你不要龜龜毛毛啦,來牽吧。

    」 「……好吧。

    」 小翎遲疑地伸出手,臨時又趕快縮回來在褲管上擦一擦,确定沒有手汗才又伸出去,志恒輕輕握住他的手,感覺真是别扭到極點。

     「好了,走吧。

    」 小翎不覺放慢了走路速度,因為一隻手在别人手上,感覺很容易跌倒。

    兩人無意間四目交投,各自露出一個有點愚蠢的微笑,然後再向前看齊,繼續前進。

     這時,小翎注意到路上有不少穿着綠制服的學生,顯然是要去學校自習。

    他腦中頓時浮起一個念頭:也許,志恒就是為了要讓李詩雲看到,才提議跟他牽手。

     「喂,你是為了自虐才跟他交往嗎?如果這樣幹脆早早分了算了!」千秋又開始叼念了。

     「好啦好啦。

    我隻是怕給人看到會傳出去而已。

    我已經被講習慣了,可是他根本還沒準備好。

    」 「那是他自願的吧?既然是萬分之一的機會,你就該好好享受啊,整天想東想西幹什麼?」 「也對。

    」小翎不自覺地握得緊了些,志恒感覺到了,手掌也禮尚往來地收緊了。

     這種感覺,應該就叫做幸福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