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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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治不在?這是怎麼一回事?」擰起兩道濃眉,夏寰臉一沉。

     小汪絞著手,冷汗直流地說:「夏哥在陪那些老家夥打麻将的時候,英治哥有打了通電話給我,他要我轉告你,說他今晚有事要辦,會晚點回來。

    我就……想說……反正隻是晚一點而已,不用小題大做地去打擾到夏哥的『小消遣』。

    哪知道,等夏哥您都回來了,英治哥還不見人影……」 「醫院那邊呢?有沒有打電話去問?」 「他們說英治哥在九點前就離開醫院了。

    」小汪吞了口口水。

    完蛋、糟糕了啦,自己這下子真是捅了個大纰漏! 誰會料到,「那個」英治哥竟來一記聲東擊西,跷家不回! 哎,我這笨蛋,應該記得教訓的啊!以前有一次英治哥與夏哥吵架後,不也是跷家好幾天沒回來嗎?明知最近他們倆鬧口舌,我應該要多注意一下英治哥的動向的! 拚命低頭謝罪,小汪道:「是我太疏忽,沒防範到這點。

    我會負起責任,一定會把英治哥找回來的,夏哥!既然英治哥隻是生氣不回家,隻要我去求他消氣,他就會肯回家來也不一定。

    」 夏寰挑挑眉,坐進沙發裡,單手支頤地沉思著。

     英治真的是跷家嗎? 在自己關掉手機前,還收到他一封簡訊,字裡行間看不出他有跷家的打算。

     好。

    讓個一百萬步,假設他是真的計劃跷家、避不見面好了。

    早上出門前,沒做任何事前準備,連點更換的衣物都沒帶,他是打算跷家幾天?況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有過前次的經驗後,英治應該比誰都清楚跷家根本起不了半點作用——隻要在他的上班時間殺到醫院去,随時都能找得到人,他反而得擔心,夏寰會沖到醫院去大鬧特鬧一番吧? 「夏哥,我這就出去找人!」小汪見他良久不發一語,忍不住地跳起來說。

     「慢著。

    」夏寰心頭有另一個想法在萌芽。

    「管人到哪裡去了?」 「他?」小汪一頭霧水,在這節骨眼上,誰管那家夥去什麼地方啊?何況腳長在管身上,他也管不著啊! 「把他給我找出來,立刻。

    他要是不肯過來,撂幾名兄弟把他帶過來沒關系。

    」炯亮的黑瞳淩厲地一瞪。

     「是。

    」 怎、怎麼了?莫非夏哥是懷疑,管與英治哥不在的事有關聯?小汪總覺得那家夥有哪裡怪怪的,可是這些天的觀察下來,并不覺得他對「全宇盟」或英治哥有任何不利的企圖啊! 難道……是自己看走眼了? 總之,夏哥說什麼,自己就做什麼。

    小汪這回不敢有所耽擱,迅速地展開行動。

     **** 數小時前。

     英治駕車停靠在外觀像是普通辦公大樓的紅磚樓房前,遲疑地,他坐在車内看著那醒目刺眼的霓虹燈招牌——情人之森賓館,不知自己到底該不該下車? 瞟瞟放在排檔邊、署名「歐陽英治收」的白色信封。

    當他在下班前看到它被放置在自己的桌上時,隻當作這又是和前面那幾封沒兩樣的黑函。

    可是,當他的手一拿起信件,就發覺裡面裝著某種硬質的物品,出于好奇,他将它打開來。

     結果,裡面掉落出一張卡片鑰匙與一紙信箋。

    箋上不再是影印的字,而是親筆寫上了賓館名稱、地址,以及房間的号碼。

     這是攸關性命的問題。

     如果你不來的話,我不知道我會做出什麼事。

    我會一直等到你來赴約為止。

     絕不死心的人上 或許是前面的恐吓信始終沒有得到英治的反應,如今發信的人急了,想找英治直接談判吧?從文中的字裡行間,對方似有自戕的心理準備,想以死來威脅英治非赴約不可。

     不赴約,将有一個想不開的人會自殺。

     赴約,對方又想如何報複他?該不會是帶著刀子在等著他吧? 扪心自問,英治實在想不起誰會恨自己入骨到不惜以死相逼,也要帶自己共赴黃泉。

    假如是自己不經意中得罪的人,那「仇恨」會高達到必須以「死亡」才能令對方消氣的程度嗎? 最睿智的選擇,應該是将這封信與其它的黑函一起交給警方,讓警方去處理。

    即使那個人的一生很可能會就此與「犯罪者」三字劃上等号,這也是對方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英治夠冷血的話,也不會因此而寝食難安。

     最膽小的選擇,則是裝作什麼都不知道,回家睡覺。

    即使隔天早上的報紙會刊登出一則某某旅館發現一具無名屍的新聞,但反正那又不是英治動手殺的人。

    道義上的責任?老是去承擔這種東西,人活著豈不辛苦死了? 隻是,他既不夠冷血,也沒無情到足以對這整件事視若無睹、見死不救的地步。

    愚昧,或許;膽大無謀,可能。

    但英治還是決定自己得親自來一趟,聽聽對方這麼做的理由,以及尋求一個不傷害任何人就能平息整件事的可能。

     再怎麼說,對方應不至于在他跨進房裡的第一步,便拿把刀沖過來吧? 隻要不是習于暴力的歹徒或職業殺手等級的人物,而是一般人、普通的對手,英治對于該如何保護自身安全,還有點自信。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他在離開醫院前,先将那幾封黑函送到院長室去,并告訴主任這件事——但不包括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