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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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婚,有什麼不對嗎?” 聽着康亞詩如此厚臉皮的話,于蘋登時不知該如何接口,“可……可是……那隻是一時的權宜之計,怎麼能當真?” 老天!她可不想和他結婚,而且她也不認為自己和他訂婚了,畢竟沒有公開儀式、沒有感情基礎,更沒有海誓山盟,也沒有交換信物的訂婚能算是訂婚嗎? 況且,她還是迫于無奈才不得不答應,所以怎麼能算數? 康亞詩邊吃牛排邊說,滿臉的輕松自在:“一時的權宜之計?我的小蘋果,于大檢察官,你沒聽古人說:一言既出,驷馬難追嗎?我是不知道驷馬是什麼馬,卻知道,一旦話說出口就不能反悔。

    再說……當當事人互相表示意見一緻時,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這可是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所規定的,小蘋果,這……你總該知道吧?你總該不會說,昨天晚上我們的約定不成立吧?” 提起法條,于蘋臉上立刻露出一抹不符合她秀麗外型的精明。

    “我自然知道不論是明示或默示,契約都算成立,但你也别忘了,我們昨天曾說過那隻是演戲,所以我才答應配合演出。

    既然是演戲,那就代表昨天晚上的約定不成立,你也不能依此要求我履行約定!” “就因為我知道那是演戲,所以我才想讓它變成真的。

    再說,以東尼的精明,他會看不出來我們隻是在演戲嗎?他可不隻在電視機裡裝了攝影機,他還裝了竊聽器偷聽我們說話。

    雖然他聽不懂中文,但那個下令叫東尼來殺你的人,總該聽得懂中文吧?何況,現在想在美國找個懂中文的人并不難,不是嗎?”康亞詩這番合情合理的推論,教于蘋無從反駁起,也不得不佩服他心思缜密,可她還是搖頭。

     “我還是不能答應你。

    第一,我幾乎不認識你,要我和一個我不了解的男人結婚,我實在辦不到。

    第二,我答應過奶奶,隻要我想結婚,一定第一個告訴她,所以我絕不會背着奶奶和你結婚。

    第三,即使東尼聽得懂中文又如何?隻要我現在請代表處出示證明,我就可以馬上回台灣,那東尼又能奈我何?” “東尼是不能奈你何,但你别忘了,你可是一下飛機就被盯上了。

    如果不是有人在台灣洩露你的行蹤,你怎麼可能一下飛機就被盯上?所以你能保證你回到台灣就會安全嗎?” 于蘋眼睛緩緩睜大,因為康亞詩說中了她的心事。

     “難道你一點都不怕你可能無法活着離開舊金山,無法回台灣嗎?” “我……” “你也看到東尼那幫人的兇狠樣,也知道他們不達目的絕不輕易罷休。

    即使這樣,你還是要冒險嗎?”于蘋沉默了,确實,如果不能活着,如果真的無法平安離開舊金山回到台灣,那麼她所有的努力都将成為幻影,毫無意義! 她這趟到舊金山可不是單純來玩的,而是有其他的目的。

    如果千裡迢迢來到舊金山卻命喪在此,那麼她過去一段時間的堅持與辛苦又算什麼? 想着,于蘋不覺想到五年前一個下着大雷雨的午後。

    在那個午後,鈴聲與雷聲同時響起。

    那雷,劈斷了于家門口的一株老椿樹,震得人耳朵嗡嗡作響:心怦怦亂跳:可那響雷帶給于家的,卻遠不及那通電話來得震撼。

     就是那通電話改變了于家,也改變了于蘋的一生,使得她下定決心成為檢察官,好彌補那通電話所帶來的遺憾,完成心中未了的心願。

     所以她絕對不能死,也絕對不能畏懼、放棄,因為……她還有事情沒做呢! 她擡頭看着康亞詩,一字一句斟酌着說:“要我答應你可以,但你得先回答我的問題。

    ” 康亞詩眼中閃過一絲異樣的光彩,他緩緩放下刀叉。

    “什麼問題?” “你到底是誰?為什麼你會偷天換日這種高科技的犯罪技巧?那是連美國FBI都頭疼的犯罪技術。

    為什麼你一個律師,卻可以簡簡單單靠着筆記型電腦和手機就做到?而且,你還随身穿着防彈背心帶手槍,你到底是誰?” “偷天換日”是個簡稱,用來稱呼從網路入侵銀行電腦系統,神不知鬼不覺進行一連串跨國搬運轉帳的犯罪行為。

     那是于蘋和幾個同事在看過某部電影後所起的名稱,後來在地檢署裡成為大家通用的一種用語。

     “我?我不就是個律師,一個住在舊金山,并擁有雙重國籍、兩張律師執照,會說中文,也會說英文的律師嘛!” “不對,你并不隻是一個律師!律師不會随身攜帶槍械、不會穿防彈衣,也不會有你那種俐落的身手,更别提是你那可以瓦解銀行系統,進行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