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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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老闆特别請他挪出時間給點意見。
假日的緣故,早上十點多,店裡已經坐了七、八成滿。
門上的風钤響起,又有客人上門。
下意識地,他随著老闆的視線擡頭瞄向門口,然後兩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設計圖上。
「老樣子。
」甫進門的客人向服務生點了餐。
這個聲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頓了下,回頭确認——果真是她!一個在電話裡聽過數次的聲音,就算對方重度感冒還是聲帶長繭,他也能從那軟軟扁扁的慵懶語調辨别出來。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質的寬松運動服,腳下趿雙勃肯涼鞋,點完餐後挑了幾本雜志找個座位坐下。
沒有安排采訪行程的假日,她習慣睡到自然醒,找來鐘點清潔人員後,來到位於大樓一樓的咖啡館,點份豐盛的美式潛艇堡搭配她最愛的藍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頭蓬松鬈發用橘色章魚造型的發夾随手一抓绾至腦後,脂粉末施,戴副黑色邊框眼鏡,一邊還十分沒氣質地打了幾個呵欠,跟她上班時的優雅嬌媚形象完全搭不上邊。
放假嘛…… 在這裡吃了兩年早餐,沒遇見過熟人,就算碰上了,隻要她頭一低,沒有人會将這個像剛從菜市場買菜回來的「歐巴桑小姐」—聯想成高貴典雅的方韶茵。
於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雜志,舒适到不時會忘情地将一隻鞋甩飛,然後再用光著的腳丫在桌底下搜尋失蹤的涼鞋。
瞧她那一副慵懶的閑散模樣,沈博奕像發現新大陸般笑咧了嘴。
才打算放棄,她的人就出現在他面前,是想考驗他的毅力嗎? 「她是你們這裡的常客?」沈博奕給了老闆一個眼色,老闆順著方向看去—— 「喔,方小姐,對啊,你認識?」 沈博奕露出玩味的表情。
「她來這裡,都打扮成這樣?」 「她就住在我們這棟大樓樓上,我們很多住附近的客人都差不多這樣,放假時,休閑輕松一下。
」 「有沒有很多男人向她搭讪?」他又問。
「搭讪?」老闆又回頭望了望方韶茵,似乎覺得不可思議。
「你說方小姐?」憑她那副模樣? 沈博奕視線仍凝在方韶茵身上,她正大口嚼著生菜,用手背扶扶鏡框,一邊還忙著在桌底探勘鞋子被踢到什麽地方去了,而她那雙大眼,到現在才隻撐開不到七分。
他輕輕地笑著,居然覺得她這個模樣比第一次見面時還生動、可愛,這完全違反他對美麗事物的認定。
老闆朝他眼前揮揮手。
「喂!沈博奕,回魂喔!」 「嗯……剛才說到哪裡?」他拉回視線,歉然一笑。
沈博奕?! 聽見空氣中冒出這三個字,方韶茵霍然擡頭,四下尋找叫這個名字的可疑男子。
不會吧……是他嗎? 她在吧台旁的角落看見一個身形、發型都跟沈博奕很像的男人,連忙把臉埋進豎起的雜志裡,拉高耳朵想從他們對談的聲音裡尋求更确定的答案。
愈聽愈可疑,愈聽愈覺得相似度達百分之九十…… 最不想遇見的人就是偏偏會出現在你面前;想在對方面前保持完美形象,就愈可能在他眼前摔跤,這就是讓人恨得牙癢癢的「莫非定律」? 她可不想在計劃即将完美落幕時,卻因為在台上跌了個狗吃屎導緻形象受損而提前陣亡。
「嘿……結帳。
」她小聲地喚來服務生,三兩口将咖啡喝完,一手不敢大意地扶著雜志,然後将手伸進運動褲口袋摸索鈔票和零錢,想在神不知鬼不覺的狀況下偷偷溜出咖啡館。
奇怪……鞋子咧? 結完帳後,她一隻細白玉足在桌底下拚命移動尋找,東點點再西踏踏,怎麽……找不到? 就在她要放下雜志彎腰到桌下找時,沈博奕突然站了起來,她倒吸一大口空氣,趕緊又将雜志扶好,恨不得将整個身體擠進那本雜志裡頭。
她不敢露出臉,隻能側耳從他們的對話間猜測,他要離開了。
木質地闆上傳來皮鞋的摩擦聲,愈來愈近、愈來愈近……聲音居然就在她的桌旁停下來了?! 她像鴕鳥般閉緊眼睛,心中暗自祈禱他沒發現是她,一口氣憋得就快要翹辮子了。
看著她藏在雜志後面那頭亂發上巴著一隻可愛的章魚大頭,沈博奕忍著笑,彎腰拾起被她踢到走道上的涼鞋,輕輕移到她細嫩的小腳旁,然後直起身,拉開玻璃門,走了出去。
聽見玻璃門上的風钤聲響,方韶茵張大眼睛,從雜志中探出頭來,看見門外那筆直的背影…… 呼——他走了。
她整個人虛脫地垮在沙發椅背上,臉色青白,猶如剛曆劫歸來。
真危險。
才剛讓他集滿十次拒絕,可以換與她共進浪漫晚餐一次,差點就搞砸了,要是讓這隻美洲豹瞧見她現在的模樣,肯定再好的胃口也吞不下去。
所以說……身為一個美女的最大悲哀,就是無時無刻都要保持最佳狀态,絲毫不得松懈。
要不是計劃尚未成功,她才不管自己在他眼裡是天鵝還是醜小鴨,是公主還是灰姑娘,那種隻看得見美貌看不見心靈的膚淺男人,她才不屑咧! 不過,話說回來,距離他上次打電話給她,似乎已經超過一星期了,難不成……他決定放棄了?!
假日的緣故,早上十點多,店裡已經坐了七、八成滿。
門上的風钤響起,又有客人上門。
下意識地,他随著老闆的視線擡頭瞄向門口,然後兩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設計圖上。
「老樣子。
」甫進門的客人向服務生點了餐。
這個聲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頓了下,回頭确認——果真是她!一個在電話裡聽過數次的聲音,就算對方重度感冒還是聲帶長繭,他也能從那軟軟扁扁的慵懶語調辨别出來。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質的寬松運動服,腳下趿雙勃肯涼鞋,點完餐後挑了幾本雜志找個座位坐下。
沒有安排采訪行程的假日,她習慣睡到自然醒,找來鐘點清潔人員後,來到位於大樓一樓的咖啡館,點份豐盛的美式潛艇堡搭配她最愛的藍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頭蓬松鬈發用橘色章魚造型的發夾随手一抓绾至腦後,脂粉末施,戴副黑色邊框眼鏡,一邊還十分沒氣質地打了幾個呵欠,跟她上班時的優雅嬌媚形象完全搭不上邊。
放假嘛…… 在這裡吃了兩年早餐,沒遇見過熟人,就算碰上了,隻要她頭一低,沒有人會将這個像剛從菜市場買菜回來的「歐巴桑小姐」—聯想成高貴典雅的方韶茵。
於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雜志,舒适到不時會忘情地将一隻鞋甩飛,然後再用光著的腳丫在桌底下搜尋失蹤的涼鞋。
瞧她那一副慵懶的閑散模樣,沈博奕像發現新大陸般笑咧了嘴。
才打算放棄,她的人就出現在他面前,是想考驗他的毅力嗎? 「她是你們這裡的常客?」沈博奕給了老闆一個眼色,老闆順著方向看去—— 「喔,方小姐,對啊,你認識?」 沈博奕露出玩味的表情。
「她來這裡,都打扮成這樣?」 「她就住在我們這棟大樓樓上,我們很多住附近的客人都差不多這樣,放假時,休閑輕松一下。
」 「有沒有很多男人向她搭讪?」他又問。
「搭讪?」老闆又回頭望了望方韶茵,似乎覺得不可思議。
「你說方小姐?」憑她那副模樣? 沈博奕視線仍凝在方韶茵身上,她正大口嚼著生菜,用手背扶扶鏡框,一邊還忙著在桌底探勘鞋子被踢到什麽地方去了,而她那雙大眼,到現在才隻撐開不到七分。
他輕輕地笑著,居然覺得她這個模樣比第一次見面時還生動、可愛,這完全違反他對美麗事物的認定。
老闆朝他眼前揮揮手。
「喂!沈博奕,回魂喔!」 「嗯……剛才說到哪裡?」他拉回視線,歉然一笑。
沈博奕?! 聽見空氣中冒出這三個字,方韶茵霍然擡頭,四下尋找叫這個名字的可疑男子。
不會吧……是他嗎? 她在吧台旁的角落看見一個身形、發型都跟沈博奕很像的男人,連忙把臉埋進豎起的雜志裡,拉高耳朵想從他們對談的聲音裡尋求更确定的答案。
愈聽愈可疑,愈聽愈覺得相似度達百分之九十…… 最不想遇見的人就是偏偏會出現在你面前;想在對方面前保持完美形象,就愈可能在他眼前摔跤,這就是讓人恨得牙癢癢的「莫非定律」? 她可不想在計劃即将完美落幕時,卻因為在台上跌了個狗吃屎導緻形象受損而提前陣亡。
「嘿……結帳。
」她小聲地喚來服務生,三兩口将咖啡喝完,一手不敢大意地扶著雜志,然後将手伸進運動褲口袋摸索鈔票和零錢,想在神不知鬼不覺的狀況下偷偷溜出咖啡館。
奇怪……鞋子咧? 結完帳後,她一隻細白玉足在桌底下拚命移動尋找,東點點再西踏踏,怎麽……找不到? 就在她要放下雜志彎腰到桌下找時,沈博奕突然站了起來,她倒吸一大口空氣,趕緊又将雜志扶好,恨不得将整個身體擠進那本雜志裡頭。
她不敢露出臉,隻能側耳從他們的對話間猜測,他要離開了。
木質地闆上傳來皮鞋的摩擦聲,愈來愈近、愈來愈近……聲音居然就在她的桌旁停下來了?! 她像鴕鳥般閉緊眼睛,心中暗自祈禱他沒發現是她,一口氣憋得就快要翹辮子了。
看著她藏在雜志後面那頭亂發上巴著一隻可愛的章魚大頭,沈博奕忍著笑,彎腰拾起被她踢到走道上的涼鞋,輕輕移到她細嫩的小腳旁,然後直起身,拉開玻璃門,走了出去。
聽見玻璃門上的風钤聲響,方韶茵張大眼睛,從雜志中探出頭來,看見門外那筆直的背影…… 呼——他走了。
她整個人虛脫地垮在沙發椅背上,臉色青白,猶如剛曆劫歸來。
真危險。
才剛讓他集滿十次拒絕,可以換與她共進浪漫晚餐一次,差點就搞砸了,要是讓這隻美洲豹瞧見她現在的模樣,肯定再好的胃口也吞不下去。
所以說……身為一個美女的最大悲哀,就是無時無刻都要保持最佳狀态,絲毫不得松懈。
要不是計劃尚未成功,她才不管自己在他眼裡是天鵝還是醜小鴨,是公主還是灰姑娘,那種隻看得見美貌看不見心靈的膚淺男人,她才不屑咧! 不過,話說回來,距離他上次打電話給她,似乎已經超過一星期了,難不成……他決定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