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查根究底
關燈
小
中
大
接着,他把派去暗中保護辛維正上官衙的堡丁不斷報來的經過有條理地叙述着………
口口口
在嶽陽府的公堂上。
嶽陽知府端坐如儀,當衙役把“殺官重犯”辛維正解到時,如此大案,例必清場,不容百姓聽訊。
可是,也許因為辛維正來自“金湯堡”,與一般人不同,也可能是官方認為殺害朝廷命官乃“叛逆”大案,有意立威,大開公堂,隻命衙役劃地為界,擺出了“肅靜”的鐵牌,保持了公堂的一定範圍,在界限之外,準百姓聽訊。
因此,公堂外廊,人頭擁擠,有水洩不通、人滿為患之勢。
卻無人敢越鐵牌界限一步。
那個年頭,官大如天,官威之下,老百姓隻有俯首聽命,惟惟諾諾的份兒,根本不敢稍有反抗或異議。
大約因為“金湯堡”在嶽陽人的心目中,充滿了崇敬與神秘感覺;金鵬舉在世時,又是地方巨富大戶,善人土紳,身份特殊;現在,辛維正來自金湯堡,犯了“殺官”大案在百姓心目中,真是“造反”了,輕則殺頭,重則誅連九族的事,那還得了,都想看看這個“殺官”重犯的面目。
難得知府大老爺如此恩典,準許百姓旁聽偵訊,當然迅即哄動全城,當作天大的熱鬧了。
嶽陽在當時為江南大州府之一,三湘重鎮,知府衙門也是氣象萬千,公堂大逾畝許,外廊也占地很大,卻是人擠入,連轉身也難。
鴉雀無聲,沒有一個人敢于咳嗽,更說不到喧嘩了。
知府升座後,循例由當值師爺吩咐下去,兩排衙役,喊過“堂威”,法杖拄地,一片肅殺氣氛。
當案孔目一聲:“人犯帶到!” 帶上刑具的辛維正被押上公案石階之下。
知府大人一拍驚堂木,喝道:“擡起頭來!” 辛維正本是嚴守師命,作忍氣忍辱的打算,有啼笑皆非之感,這時,他不得不屈膝,心情反而平靜下來。
聞聲,他擡起了頭。
知府呆了一下,剛說了一句:“好大膽的……” 他說不下去了。
為何? 凡是為父母官者,那個年頭,問案訊刑之前,例必先問清人犯年齡、籍貫、姓氏等等,由師爺先一一記錄,呈閱。
當正式問案時,主問官就是知府或知縣。
他們有不成文的慣例,多少都讀過“洗冤錄” 與“麻衣風鑒”之類,當要犯人擡起頭來,就是先為犯人看相之意。
辛維正是以本來面目上堂的。
他的英俊,他的氣概,都是風姿超群,挺秀得使人刮目的。
如此端正容貌,英俊少年.會是殺人犯嗎? 知府大人第一眼的概念,就否定了這一點。
因此,他那一句官腔“好大膽的兇徒……”也說不出口了。
一則,依照知府大人的經驗,像辛維正這種滿面正氣,眸子清亮,毫無浮光及斜視的人,絕對不會是“殺人兇徒”,何況是“殺官”大罪? 二則,凡是做官的人,都深知“為政不得罪于巨室”的老規矩。
“金湯堡”在嶽陽,不論是那一任父母官的心目中,皆是既敬且畏。
敬的是金湯堡的主人豪富而正派,俨然“人望所歸”。
畏的是金湯堡是武林中名人,也是地方上的巨室,論财富,可使知府大人咋舌不已。
論權勢,在法理上,當然有權管理,金湯堡也是士庶土著。
可是,在官府的心目中,金湯堡不管官府,已是最客氣了,官府那裡敢惹金湯堡?還敢管它? 金湯堡也等于是巨室中的巨室。
曆屆知府上任之前,就已知道“金湯堡”。
上任伊始,例必先行拜訪堡主,名義上是禮敬士紳,骨子裡是表示對金湯堡的敬畏。
下車人署後,自有幕友、捕頭之流,向上司報告地方情況,金湯堡被說得活靈活現,堡主之成功,被渲染得天下第一。
在知府心目中,就不得不敬畏有加了。
實際上,金湯堡從無仗勢欺人之事,隻有打不平,主正義,才赢得人人尊重的。
自金鵬舉建堡嶽陽以來,曆任知府,沒有一個是貪官酷吏非是不貪,不酷,而是不敢貪,不敢酷,怕“金湯堡”的堡主開口說話;如再動手過問,吃飯家夥難保!不止于丢掉紗帽而已。
在這種心理作用下,知府大人想發官戚,打官腔,也有身不由己,口不自主之感。
辛維正雖不清楚官府底細,但他是絕頂聰明人,心中有數。
因此,他隻好沉着地不作表示。
他奉乃師再三叮囑,第一點就是不必在言語上沖撞官府,但可據理力争,兩者之間,稍有一言不合,遘用不當,就成了“矛盾”。
知府循例翻閱着文案師爺送上的檔案,再正式鞠訊,一拍堂木,打起官腔道:“大膽逆徒.目無王法,火速從實招來!” 辛維正沉聲道:“大人要草民如何招法?” 知府喝道:“為何在宜昌府行刺朝廷命官?行止動機何在?經過情形如何?一一從實招供,本府看在你年輕無知份上,或可法外施恩,減罪一等。
” 辛維正道:“草民近半月裡根本未離開嶽陽一步,如何能夠在千裡之外犯案?尚望大人明察。
” 知府又
嶽陽知府端坐如儀,當衙役把“殺官重犯”辛維正解到時,如此大案,例必清場,不容百姓聽訊。
可是,也許因為辛維正來自“金湯堡”,與一般人不同,也可能是官方認為殺害朝廷命官乃“叛逆”大案,有意立威,大開公堂,隻命衙役劃地為界,擺出了“肅靜”的鐵牌,保持了公堂的一定範圍,在界限之外,準百姓聽訊。
因此,公堂外廊,人頭擁擠,有水洩不通、人滿為患之勢。
卻無人敢越鐵牌界限一步。
那個年頭,官大如天,官威之下,老百姓隻有俯首聽命,惟惟諾諾的份兒,根本不敢稍有反抗或異議。
大約因為“金湯堡”在嶽陽人的心目中,充滿了崇敬與神秘感覺;金鵬舉在世時,又是地方巨富大戶,善人土紳,身份特殊;現在,辛維正來自金湯堡,犯了“殺官”大案在百姓心目中,真是“造反”了,輕則殺頭,重則誅連九族的事,那還得了,都想看看這個“殺官”重犯的面目。
難得知府大老爺如此恩典,準許百姓旁聽偵訊,當然迅即哄動全城,當作天大的熱鬧了。
嶽陽在當時為江南大州府之一,三湘重鎮,知府衙門也是氣象萬千,公堂大逾畝許,外廊也占地很大,卻是人擠入,連轉身也難。
鴉雀無聲,沒有一個人敢于咳嗽,更說不到喧嘩了。
知府升座後,循例由當值師爺吩咐下去,兩排衙役,喊過“堂威”,法杖拄地,一片肅殺氣氛。
當案孔目一聲:“人犯帶到!” 帶上刑具的辛維正被押上公案石階之下。
知府大人一拍驚堂木,喝道:“擡起頭來!” 辛維正本是嚴守師命,作忍氣忍辱的打算,有啼笑皆非之感,這時,他不得不屈膝,心情反而平靜下來。
聞聲,他擡起了頭。
知府呆了一下,剛說了一句:“好大膽的……” 他說不下去了。
為何? 凡是為父母官者,那個年頭,問案訊刑之前,例必先問清人犯年齡、籍貫、姓氏等等,由師爺先一一記錄,呈閱。
當正式問案時,主問官就是知府或知縣。
他們有不成文的慣例,多少都讀過“洗冤錄” 與“麻衣風鑒”之類,當要犯人擡起頭來,就是先為犯人看相之意。
辛維正是以本來面目上堂的。
他的英俊,他的氣概,都是風姿超群,挺秀得使人刮目的。
如此端正容貌,英俊少年.會是殺人犯嗎? 知府大人第一眼的概念,就否定了這一點。
因此,他那一句官腔“好大膽的兇徒……”也說不出口了。
一則,依照知府大人的經驗,像辛維正這種滿面正氣,眸子清亮,毫無浮光及斜視的人,絕對不會是“殺人兇徒”,何況是“殺官”大罪? 二則,凡是做官的人,都深知“為政不得罪于巨室”的老規矩。
“金湯堡”在嶽陽,不論是那一任父母官的心目中,皆是既敬且畏。
敬的是金湯堡的主人豪富而正派,俨然“人望所歸”。
畏的是金湯堡是武林中名人,也是地方上的巨室,論财富,可使知府大人咋舌不已。
論權勢,在法理上,當然有權管理,金湯堡也是士庶土著。
可是,在官府的心目中,金湯堡不管官府,已是最客氣了,官府那裡敢惹金湯堡?還敢管它? 金湯堡也等于是巨室中的巨室。
曆屆知府上任之前,就已知道“金湯堡”。
上任伊始,例必先行拜訪堡主,名義上是禮敬士紳,骨子裡是表示對金湯堡的敬畏。
下車人署後,自有幕友、捕頭之流,向上司報告地方情況,金湯堡被說得活靈活現,堡主之成功,被渲染得天下第一。
在知府心目中,就不得不敬畏有加了。
實際上,金湯堡從無仗勢欺人之事,隻有打不平,主正義,才赢得人人尊重的。
自金鵬舉建堡嶽陽以來,曆任知府,沒有一個是貪官酷吏非是不貪,不酷,而是不敢貪,不敢酷,怕“金湯堡”的堡主開口說話;如再動手過問,吃飯家夥難保!不止于丢掉紗帽而已。
在這種心理作用下,知府大人想發官戚,打官腔,也有身不由己,口不自主之感。
辛維正雖不清楚官府底細,但他是絕頂聰明人,心中有數。
因此,他隻好沉着地不作表示。
他奉乃師再三叮囑,第一點就是不必在言語上沖撞官府,但可據理力争,兩者之間,稍有一言不合,遘用不當,就成了“矛盾”。
知府循例翻閱着文案師爺送上的檔案,再正式鞠訊,一拍堂木,打起官腔道:“大膽逆徒.目無王法,火速從實招來!” 辛維正沉聲道:“大人要草民如何招法?” 知府喝道:“為何在宜昌府行刺朝廷命官?行止動機何在?經過情形如何?一一從實招供,本府看在你年輕無知份上,或可法外施恩,減罪一等。
” 辛維正道:“草民近半月裡根本未離開嶽陽一步,如何能夠在千裡之外犯案?尚望大人明察。
” 知府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