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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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說也沒錯。

    ” “難道就随便讓她嫁給一個來曆不明的人嗎?” “爸,您就再相信我一次吧,就像您相信我不會把您的事業搞垮那樣,再相信我這一回嘛。

    ”大聲沒用,撒嬌肯定有效。

    爸很疼愛她,雖然是收養的,但早已疼進心坎裡,況且她這個女兒從來沒教他失望過。

     高大為明顯有些動搖。

    但女兒的終身大事豈能當兒戲?“先讓我見見那個人,其他等以後再說。

    ” “爸……” “這是我的底線。

    ”木已成舟,他隻好硬起來,說啥都不肯再讓步,“沒信心了嗎?如果對那個人那麼沒信心,現在就給我打住。

    ” “沒那回事,我當然有信心。

    ”她看人從沒看走眼過。

     隔天一早,高敏鈞帶着一份文件去找石祈赫。

     “把這個看一下。

    ” 她事先做好了合約,決定把婚姻當事業經營,設了停損點,期限一年,一年内要生出下一代。

    但如果她在一年的期限中,覺得他不适合當她丈夫,婚姻随時可終止。

     沒錯,她要的是下一代,她有義務要替高家留後,這是為了報答兩老的養育之恩。

    至于其他的,她還得觀望。

     “這是什麼?”石祈赫把那張密密麻麻的A4紙拿在手中,還沒看先問問題。

     “契約。

    ” “契約?你要聘請我?” “婚姻契約。

    ” “什麼?”這下好玩了,他以為她大膽公開征婚,是單純要替自己找個老公,沒想到竟然隻是個幌子,看來她另有所圖。

    “婚姻契約?我不太懂你的意思,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你看不懂中文?”也對,他是有一半台灣血統沒錯,但長年住在國外,會講中文不一定看得懂。

     她伸手要把那張紙拿回來念給他聽,石祈赫卻縮回手,看着紙張,并且開始念了起來— 第一條,契約期限一年。

     第二條,結婚後,男方得無條件聽從女方的指示。

     第三條,男方若不得女方意,女方得中途解除契約。

     第四條,半年内若無下一代,得再另行簽訂契約。

     第五條,女方于簽訂契約時支付男方五百萬,于契約結束時另外給付兩千萬,前提是兩人必須要有下一代。

     第六條…… 總算看完這不平等契約後,石祈赫有股想大笑的沖動。

     目光從A4紙轉回到她臉上,他一臉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問:“這……感覺像買賣契約,你把我當成種馬了嗎?” “不可以嗎?還是覺得我提的條件太差?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但我醜話先說在前頭,我不喜歡太貪心的男人。

    ” “我應征不是為了你的錢。

    ”眼前的她,和他記憶中的不太一樣,那個好心腸的女孩哪裡去了?他非常好奇,想一探究竟。

     “那是為了什麼?” “我對你感興趣。

    ” 很多男人接近她都是為了錢,想從她這邊獲得利益,想從她養父母那裡挖到好處,現在的她已經明白這一切,不再相信甜言蜜語。

     “你覺得我應該相信你所說的話?” “我隻是在說明我的想法而已,信不信由你。

    ” “那麼,你是不接受這份契約嗎?” “如果我拒絕的話,你會怎麼做?繼續找人選?” “那是我的問題。

    既然你沒簽約的意思,就不需要浪費彼此時間了。

    ” 高敏鈞起身準備離開,但石祈赫動作比她迅速,他放下契約書在桌上,在上面洋洋灑灑簽下自己的名字。

     “給個帳戶,我馬上就可以把錢彙進你的戶頭。

    ”她看着他的舉動說。

     “我們換個遊戲方式吧。

    ”他望向她笑道。

     她微蹙起眉。

    這男人想玩啥把戲?她是不喜歡事情脫離她的控制,但又想看看他葫蘆裡賣什麼藥。

     “我不要錢,期限半年,我會讓你愛上我。

    如果半年内我無法達成目标,會自動走人。

    ”想買他的種?如果他不願意,世上誰都買不起。

     挑釁意味濃厚,卻勾引着人想要一試高低。

     “你可不要後悔。

    ”她一向不會無視别人的挑戰。

     “後悔兩個字,我不會寫。

    ”他把契約遞還給她,信誓旦旦的宣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