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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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的進度,順利的畢了業、服完兵役,然後才和爺爺及父親談起自己的想法與計畫。

     他表明自己不願讓員工整天看兄弟阋牆,所以不打算進自家公司工作的态度後,希望家裡能借貸給他,讓他自行創業;原本就為此煩心的兩位長輩自然滿口答應,甚至在問清他的計畫後,由問心有愧的方爸爸出資買下一間已經宣布結束營業的百貨公司交由他管理整頓。

     雖然這項舉動在外人看來就像是公子哥兒從富爸爸那裡得到一個奢侈的禮物,雖然令人欣羨,但大概就是少爺一時的興之所至,反正人家有錢,送兒子一間百貨公司算什麼? 但方雲朗卻沒别人所想的歡欣愉悅,因為他自己心裡明白,既然他開了這個口、得了這個好處、做了這個選擇,那麼他和方家之間就像是做了一個無聲的協定——他不是什麼都沒得到,就算他經營失敗,以後也别再吵着要分家裡的一杯羹。

     至于為何會決定轉向百貨業,也是和淩初月閑聊時得到的想法——她不像一般女孩一樣愛逛街,反而是方雲朗很有興趣,而她每次陪他逛一下就開始擺臭臉,簡直和那些陪女伴逛街逛得不耐煩的男人一樣。

     所以他開始改造這個商場,目标就是成為讓不愛逛街的人也不會排斥的購物中心。

     因此現在的雲霓百貨,說是為了他們兩人的理想和喜好所打造的也不為過。

     除了在事業上,兩人在私底下的互動也幾乎都是淩初月在替他設想或幫忙,照料着他忽略的細節,提醒他該注意的重點。

     回想至此,方雲朗歎口氣,站在落地窗邊看着底下的萬家燈火,眼中的一片燦爛卻溫暖不進他的心。

     也許……這樣也好。

     她是個好女孩,而他卻不是個能托付終身的對象,不僅沒辦法像個未婚夫一樣給她幸福,還因貪圖自己輕松快活,一直将她綁在身邊,為了他的荒唐行徑奔忙勞累。

     所以分開的話,對他們都好吧?他就照樣過他的浪蕩人生,她也可以和那個神秘的戀愛對象雙宿雙飛。

     像是要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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