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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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飛人所述的故事是為王爾德所著《愛,要不要靈魂--生命中最大的交易》。

     尾聲 當他看到拇指姑娘的時候,他馬上就高興起來,她是他一生中所看過的一位最美麗的姑娘。

    因此他從頭上拿下了金王冠,把它戴到她的頭上,他問了她的姓名,問她願不願意做他的夫人--這樣她就可以成為所有花兒的皇後了。

     --《安徒生故事全集》之〈拇指姑娘〉 三年後。

     「啊--」 一聲尖叫自書房傳來,正在樓下煮晚餐的飛人一聽,立即飛奔至書房,他沒轉動門把,直接把門撞開。

     「親親!」飛人大吼一聲,巡視着書房,不放過任何一個角落,終于,他在書桌後面找到他的親親老婆。

     時時歡跪坐在地上,腿上攤着本畢業紀念冊,原本挂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鏡已換成半框藍邊的眼鏡,鏡片後的眼眸是滿滿的震驚。

     「親親,妳怎麼了?」飛人擔心摸遍時時歡全身,希望找出她不對勁的地方。

     過了好一會兒,時時歡才惡狠狠的瞪向飛人,被她這麼一瞪,飛人心一涼,目光落至她腿上攤開的畢業紀念冊,已想到她生氣的理由了。

     他深吸口氣,聲音放得極輕,「親親,妳聽我說……」 「說?我聽你說得夠多了!」時時歡把腿上的畢業紀念冊丢向飛人。

     飛人閃避不及,被打個正着,「親親!」 「老天!你竟然比我小四歲,你竟然跟樂樂同年!」時時歡氣得雙手握拳,直跺腳。

    「你竟然還跟樂樂同校!」可惡!為什麼結婚的時候她沒注意到這個顯而易見的事實? 「親親,妳先冷靜下來,聽我解釋……」 「如果我今天沒拿錯紀念冊,沒發現你的大頭照印在樂樂的畢業紀念冊上,你是不是打算瞞我一輩子?」 「親親,我一直想找機會跟妳說的……」 「我們結婚三年了!你會三年都找不到機會說?」時時歡氣炸了,「我很可能到死都不知道你竟然我小四歲,我的天啊……你竟然比我小四歲……」 「親親,我愛妳,今天不管妳幾歲,我還是愛妳,就算妳大我二十歲,我照樣愛妳,年紀比妳小并不代表我不愛妳啊……」飛人也急了,他一個箭步上前,想擁妻子入懷,無奈時時歡跟他結婚三年來,精明了不少,老早洞悉他的心思,先一步閃開,讓他撲了個空。

     「可是,我今年已經三十一歲了,你才二十七,二十七耶!我本來以為你了不起跟我同年,說不定還比我大,可是我從來沒想過你竟然比我小四歲……」 「親親,這實在沒必要大驚小怪,這年頭姊弟戀多得是啊!」飛人歎口氣,上前抱住思緒混亂的妻子,「我比妳小四歲并不影響我們的婚姻生活,對吧?」 久久,他才得到埋首在他懷裡的時時歡響應:「嗯。

    」 「我小妳四歲也沒影響到我們各自的工作,對吧?」時時歡與雙胞胎這三年來為台灣的生态付出的心血,飛人全看在眼裡,而飛人在掃除毒品上的努力,也是時時歡看在眼裡的,他們都因為有了彼此而對工作更加認真。

     雖然聚少離多,可每次相聚,都讓他們更愛對方,更有機會了解對方。

    這種婚姻生活并不是每個人都熬得過來的,時時歡也有感到寂寞,可是丈夫卻不在身邊的時候,但是隻要一想起飛人,縱使寂寞,卻也是甘之如饴。

     「嗯。

    」時時歡悶悶的回應。

     「我比妳小四歲也不影響我們的性生活,對吧?」 「飛人!」時時歡紅着臉,用頭撞他。

    即使他們已經結婚,她還是習慣喚他飛人。

     飛人大笑出聲,捧起她的臉,用力的親她一下,拉着她的手左右搖晃。

    「所以,我比妳小四歲,并不是重點,重點是我愛妳,妳也愛我,而我們幸福又美滿,對吧?」 「可是,等我四十五歲,你才四十一歲,我七十歲,你才六十六歲……」 「到時我也是老頭子一個啊!妳在擔心什麼?」飛人瞇起藍眸,笑着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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