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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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可能!駱同森确切聽見哭聲萦繞耳邊,像世外飛音、穿透時空般,自四面八方傳來……會是她在哭嗎? 想起那段刻骨銘心的感情,想着,駱同森也忍不住凄楚了。

     擁着新人笑,哪知舊人哭?如果真要哭的話,該哭的人是他,不是她,但他無淚,隻有滿心的怨怼難消。

     “到底誰在哭?”他望着天花闆,懷疑是不是有人在惡作劇。

     “這裡就我們兩個王老五,誰會這麼無聊?”駱強嚼着泡面。

    “我看你幹脆打電話回局裡,說有人吵了駱警官的安眠,要他們派幾個警網過來處理……” “爸,真的有女人在哭!”駱同森不耐地強調着。

     “你今天是不是到過命案現場?”駱強認真問。

     如果駱同森到過命案現場就可以解釋這一切,但他今天整天都在市區查案。

     “沒有。

    ”他疲憊地坐下,被怪聲弄得筋疲力竭。

     金剛不怕火煉,運好不怕命來磨,駱同森不但重新調回市警局,還擔任肅毒組的組長,秉持他一貫“兵過籬笆倒”的強者姿态。

     駱馬。

    這是大家給他取的外号。

     馬的特色就奔波、勞碌,駱同森覺得這外号很妥切,但他沒料到自己居然會歹命到連睡覺都不得安甯?才想着,哭聲停止了! 莫名其妙地開始,然後又蓦然消失,駱同森不解地掏着耳朵:“怪事!真有毛病嗎?” “的确有毛病!”駱強有些義憤填。

    “會聽見女人哭聲,是你自作自受——” 駱同森知道養父想說什麼,站起來倒了杯水,打算喝完上樓去睡覺。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一次感情重挫,他已經不再涉足男女情愛,但養父一心要他成家立業,甚至設計他和劉小姐出門。

     爸爸過生日,想要一份生日禮物,做兒子的能說“不”嗎? 他找劉小姐來作陪,他能當面拒絕嗎? 駱同森很感激養父讓他脫離那個情傷之地,但這種打鴨子上架的方式擺脫不了他蝕骨磨心、夜夜低回的苦痛。

     “說你自作自受還便宜你了!”駱強激動地說。

    “人家劉小姐是堂堂警花,光憑一張臉就可以維持全台北市的交通,執行勤務隻要帶條口紅就行……” “你别那麼誇張好不好?我就不信她不領裝備。

    ”駱同森懶洋洋地應。

     “好,就算她帶槍執勤。

    人家對你有好感、願意陪你出門,你居然聊檢肅流氓條例、一清專案?你沒别的話說了嗎?” “她對提報流氓程序,和大規模搜山有興趣啊!”駱同森辯解着。

     “有興趣?叫你送束花給人家——”駱強愈想愈氣。

    “人家陪你去選生日禮物,買束花送人家也不為過嘛!結果呢!你給人家一千元,叫人家自己去買,你把人家當什麼?你他媽的,人家稀罕你那一千元?” “好,算我沒品、沒格調,行不行?”駱同森沒好氣地應。

     拿錢叫人家自己去買花是過分了些,但鮮花讓他聯想到愛情、第一次捧着花的感覺……他痛恨那種感覺,更不想勉強自己做不願意做的事。

     “那李小姐呢?”駱強又問。

    “人家堂堂一個大報記者,配你這個小警官,也算擡舉你了,結果……” 結果兩人聊了一個晚上的新聞編輯學、喝了一肚子茶。

    而且,這一去一回,駱同森居然連替小姐開車門、拉椅子的禮貌都沒有! 駱強一提到這件事就冒火,但見駱同森吞下最後一口茶,迳行上樓去,他立刻決定不計較這些過去事。

     為情傷風,為愛感冒,駱強經曆過這種事,很清楚感情觸礁的痛苦。

    現在,除了他之外,沒有人能幫得了他。

     “其實,你長得人模人樣的,有實力又有存款,要成家并不難。

    ”駱強追過去遊說着。

    “隻要兩個人獨處個幾分鐘,一定可以擦出火花……” “和誰擦出火花?”駱同森沒好氣地說。

    “那一千元已經得罪劉小姐了,你難道不知道?” 駱強哪會不知道?别說劉小姐,連李小姐都對他沒好印象了。

    但弱水三千、美女如雲,這個不行,就換别個嘛! “那華專員呢?”他亦步亦趨地說。

     “華專員?”駱同森回頭瞪眼,一臉不敢置信的樣子。

     “她對你有‘好感’這件事全警局都知道,别說你不知道、沒感覺。

    ”駱強很清楚他在裝蒜,于是又說:“人家可是新聞才女喔!錯過了,就要等下輩子。

    ” “這件事我從來沒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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