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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的,他的室友,在風狂雨驟中報著新聞。

     翔淩雖然穿著雨衣,但是他的衣服已經濕透,猛烈的雨勢把他全身上下都打濕了,好幾次他甚至被強風吹得站不穩腳步;他戴著一頂棒球帽,不過頭發仍是濕漉漉的猛滴水,整個人看上去狼狽極了。

    這樣的形象,和他所認識的鄭翔淩完全不同,完全就是兩個人! 平常的翔淩,一定會把自己打點得整整齊齊、幹幹淨淨的,他的襯衫和長褲永遠都會燙出折痕,皮鞋也一定擦得晶亮;至于頭發,也不像自己的頭發會亂翹,他的頭發一向非常安分。

    翔淩總是會讓自己處在最佳狀态再出門,不像自己,常常随便套一件T恤和牛仔褲、穿著球鞋就沖出去了。

     不過……現在的翔淩,卻因為疲累過度,眼中也是布滿了血絲,而且情況和自己相比,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到底在忙什麼?忙台風的新聞嗎?但是台風的新聞不是立骐主跑的嗎?啊!對了!電視台記者分線沒有像報社分得那麼細,如果有什麼大條的事,通常記者都是需要互相cover的……也真是難為他了…… 但是,話說回來,立骐當初要幫我找房子時,為什麼不說清楚我未來的室友也是個記者呢?鄭翔淩明明就是她的同事啊!為什麼立骐隻說是“一個好朋友”呢?還有,如果電視台的記者常常要互相cover跑新聞的話,這也就表示翔淩也有可能跑社會線羅?這樣可不行! 我們跑同一條線,如果哪天我掌握到獨家線索,豈不是很危險?!怎麼能保證線人打來找我的電話不會被翔淩接到呢?!天啊!我不能冒這個險!我一定要搬家! 競文在心中暗自下了決定。

    他的确是有點生氣的,他懷疑立骐有告訴過翔淩自己是報社記者的事,因此翔淩才在他面前絕囗不提自己也是記者,也許他想從中得到一些情報吧!防人之心不可無啊!就算是冤枉了翔淩,他也不能再繼續住在這裡了,雖然他真的是很喜歡這間屋子,對翔淩這位室友的印象,說實在的,也還不錯。

     他打算在台風過後,等立骐比較不忙了,再跟她好好談一談。

    這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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