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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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之後,高雅全接着将手機屏幕顯示的陌生來接來電存入——他在機場跟明媺說有要事借手機,但撥的是他的号碼。
很好,他現在知道前妻上班的地方,手機号碼,雖然隻知道這兩件事情,但比起過去四年,是大大的進步了。
守株待兔應該行不通,他應該要主動一點,不對,是主動很多。
高雅全隻想了不到三分鐘就決定了。
他按下明媺的電話,不一會就接通。
“你好。
”明亮的聲音,“我是夏明媺。
” 他突然有種感慨萬千的感覺。
她的手機沒有他的号碼,所以不知道他是誰,接起電話,用的是幹篇一律的商務應對。
禮貌周到,但沒有感情。
“我是高雅全。
” “嗯?” “我知道有一問燒肉店很不錯……” 明媺打斷他,“不要。
” 他想了一想,又說,“你餓不餓?要不要一起去吃飯?” 這是當初他們第一次見而時,明媺約他吃飯的話——雖然她後來抵死不承認是她倒追,但以客觀的角度來看,是。
普通不過的言語,可是他卻在離婚之後才想起來,如果要定義他們之間開始的那一點,應該就是這幾個字。
明媺應該也沒忘記,因為,她不吭聲了。
“明媺,加油喔。
” 比起剛剛毫不猶豫的拒絕,不吭聲是好事,眼見溫暖攻勢有效,高雅全很快再接着出招——男子漢大丈夫,有錯就要認。
“明媺,對不起,我不該相信那些聽說,也不應該不相信你,我現在知道,你是困為身體不舒服所以才沒有直接回台北。
” 明媺躺在床上想,那有啥稀奇,她四年前就知道了。
當時她又倦又累的回到家,迎面而來的卻足他怒氣沖沖的質問,“你整晚不回家,跟孫志豪跑哪鬼混去了?” 她氣得想捏死他。
什麼叫跟孫志豪跑哪鬼混擊了? 她上吐下瀉一整晚,臉色發青雙眼浮腫,他都不先問她是不是身體不舒服,居然懷疑她跟孫志豪? 還那樣理所當然,那樣的理直氣壯。
當下她的心就涼了一半。
真的——聽到他酒後真言的“宜珊”,她都還能心平氣和的聽他怎麼說,并不是說自己有多偉大,而是至少那幾個月,她真切感受到愛情的存在,她知道一件事情,即使無法忘記那個初戀,他對自己也不是全無感情。
’ 而現在,他居然直接在她身上貼紙條? 如果她天真一點,她會解釋成“好可愛喔,他居然吃醋”,可惜她不是第一次戀愛的小女生,男人吃醋當然足有的,但最大的原因還是出在不信任。
若她常常徹夜不歸,被誤會也還甘願一點,問題是這是第一次耶,她也沒有買新衣服,到陽台講電話,或者是一些不給他知道時間地點的聚會這類的可疑行為,他問都沒問,就直接拍闆定案她是跟孫志豪鬼混。
當下她也懶得解釋了。
他們之間有愛沒錯,但傷害水遠比愛大。
他會因為周宜珊訂婚而跑去陽台怞一整夜的煙,卻沒想過這種事情看在她眼中是什麼滋味,他會請她給他一點叫間整理、沉澱感情,卻設想過給她一點時間告訴他昨晚去了哪裡? 原來,他們對于愛情與信任的定義如此不同。
所以他們離婚。
四年後,在另外一個城市,他卻說—— “可以的話。
我想當面跟你道歉。
”
很好,他現在知道前妻上班的地方,手機号碼,雖然隻知道這兩件事情,但比起過去四年,是大大的進步了。
守株待兔應該行不通,他應該要主動一點,不對,是主動很多。
高雅全隻想了不到三分鐘就決定了。
他按下明媺的電話,不一會就接通。
“你好。
”明亮的聲音,“我是夏明媺。
” 他突然有種感慨萬千的感覺。
她的手機沒有他的号碼,所以不知道他是誰,接起電話,用的是幹篇一律的商務應對。
禮貌周到,但沒有感情。
“我是高雅全。
” “嗯?” “我知道有一問燒肉店很不錯……” 明媺打斷他,“不要。
” 他想了一想,又說,“你餓不餓?要不要一起去吃飯?” 這是當初他們第一次見而時,明媺約他吃飯的話——雖然她後來抵死不承認是她倒追,但以客觀的角度來看,是。
普通不過的言語,可是他卻在離婚之後才想起來,如果要定義他們之間開始的那一點,應該就是這幾個字。
明媺應該也沒忘記,因為,她不吭聲了。
“明媺,加油喔。
” 比起剛剛毫不猶豫的拒絕,不吭聲是好事,眼見溫暖攻勢有效,高雅全很快再接着出招——男子漢大丈夫,有錯就要認。
“明媺,對不起,我不該相信那些聽說,也不應該不相信你,我現在知道,你是困為身體不舒服所以才沒有直接回台北。
” 明媺躺在床上想,那有啥稀奇,她四年前就知道了。
當時她又倦又累的回到家,迎面而來的卻足他怒氣沖沖的質問,“你整晚不回家,跟孫志豪跑哪鬼混去了?” 她氣得想捏死他。
什麼叫跟孫志豪跑哪鬼混擊了? 她上吐下瀉一整晚,臉色發青雙眼浮腫,他都不先問她是不是身體不舒服,居然懷疑她跟孫志豪? 還那樣理所當然,那樣的理直氣壯。
當下她的心就涼了一半。
真的——聽到他酒後真言的“宜珊”,她都還能心平氣和的聽他怎麼說,并不是說自己有多偉大,而是至少那幾個月,她真切感受到愛情的存在,她知道一件事情,即使無法忘記那個初戀,他對自己也不是全無感情。
’ 而現在,他居然直接在她身上貼紙條? 如果她天真一點,她會解釋成“好可愛喔,他居然吃醋”,可惜她不是第一次戀愛的小女生,男人吃醋當然足有的,但最大的原因還是出在不信任。
若她常常徹夜不歸,被誤會也還甘願一點,問題是這是第一次耶,她也沒有買新衣服,到陽台講電話,或者是一些不給他知道時間地點的聚會這類的可疑行為,他問都沒問,就直接拍闆定案她是跟孫志豪鬼混。
當下她也懶得解釋了。
他們之間有愛沒錯,但傷害水遠比愛大。
他會因為周宜珊訂婚而跑去陽台怞一整夜的煙,卻沒想過這種事情看在她眼中是什麼滋味,他會請她給他一點叫間整理、沉澱感情,卻設想過給她一點時間告訴他昨晚去了哪裡? 原來,他們對于愛情與信任的定義如此不同。
所以他們離婚。
四年後,在另外一個城市,他卻說—— “可以的話。
我想當面跟你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