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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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小院,院中是修剪得極好的草坪。
我暗中估算了一下,這幢帶小院的房子至少在三百萬美元以上,當然不是一個妓女所能住得起的。
從院中花草的打理情況看,很可能有一個花工定期整理。
女郎上去按門鈴,但裡面沒有聲音,便說,最近萊莉認識了闊佬,買了這套房子,不再做生意了,而且,也不怎麼住在家裡,興趣來了,便到處旅行,誰都說不清她現在在什麼地方。
既然找到了她的住地,我當然就不怕她飛了。
在她家前面不遠的地方,我租了一個房間,搬了一些設備進入那個房間,開始對萊莉的家進行監視。
我原作好了長期抗戰的準備,設想到,我的運氣特别好。
僅僅隻是在那間房子裡守了五天,我搬進冰箱的東西才隻是吃了三分之一,就有了情況。
關于這五天的情形,實在是一種非常乏味的體驗,對于讀者來說是無法忍受的,但我卻必須經曆,所以略過不提。
卻說第五天的傍晚時分,我正躺在床上看着桌上的電視機。
我當然不是在看什麼新聞或者電視劇,要看這些東西,我就會回到家裡與白素一起看。
我看的是通過一套非常特殊的設備攝錄的那幢公寓的畫面。
這套設備同樣是戈壁沙漠的傑作,有一個很小型的攝錄鏡頭、一個接收轉換器以及其他一些很小的設備,本來,為了預防萬一,這套設備中有一個很小的顯示器,這房間裡既然有大屏幕的電視機,我當然就接上了大屏幕,是以我可以躺在床上監視那幢公寓。
就是在這時候,我看到一輛紅色跑車停在那個小院的門外,一個紅發女郎從車上下來,開了門,将車開了進去,停在院中一個搭着頂篷的車庫中,然後走進了房間。
我看到那輛汽車時,便從床上一躍而起,連忙拿起一隻望遠鏡,看清楚了那個紅發女郎,因為我沒有見過萊莉,不知她長得什麼模樣,但她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征,那就是雙耳垂上有疤痕,我找到了那特征,那确然是兩個不那麼讓人舒服的疤。
認推這一點,我立即帶了些東西出門,趕到那幢房前,我想找個機會接近那輛車,然後将一件戈壁沙漠的作品安放在那輛車上。
但我剛剛下樓,便見那輛車沖了出來,停在門口,女郎下車将門鎖上。
那時,我真是大大的後悔,如果我早下來十分鐘,或許此時已經到了她的門前,然後我裝着不經意地走過她的汽車,順手便可以将那個小玩意放在汽車後面的玻璃上。
待我加快腳步趕過去時,果然已經來不及,她鎖好門後駕車離去。
我隻好招了一輛街車,尾随在她的後面。
謝天謝地,她的行動很容易跟蹤,因為十分鐘後,她到達了一間餐廳,車子就停在餐廳門前,而她則下車走了進去,我估計是用餐去了。
我連忙下了車,拿着那個小零件,走近那輛車。
餐廳前面有一個保安,他見我走向停車的地方,目光一直都盯着我,仿佛我是個偷車賊似的。
我走近了那輛紅色跑車,選了一個最合适的位置,安放好那個小玩意,那個保安已經走了過來,問我:“你在這裡幹什麼?” 我答:“這輛車子很像是我一個朋友的,我正有事找她,所以過來看一看,非常遺憾,我看走眼了。
” 說着,我走了開去,可那個保安似乎還不肯放心,圍着那輛車轉了好幾圈。
幹好這件事後,我接着去租了一輛車,開到我租下的房子前面,将裡面的東西全都搬到車上來,退了房間。
然後打開接收裝置,知道那輛跑車現在離我的距離是五公裡,已經離開了那家餐廳。
我不太費事便在一家迪斯科舞廳找到了目标,車子停在舞廳外面,人卻不在。
我走進舞廳一看,見萊莉正在裡面瘋狂地跳舞。
找到萊莉固然沒有浪費大多時間,但一連半個月,卻沒有見到那個喬依斯,在這半個月中,萊莉隻幹幾件事,購物、跳舞或者會朋友,我一直跟着她,并沒有任何特别的發現。
當然,我跟小郭的聯絡一直都沒有間斷,他經過努力,在佛羅裡達找到了五個周圍有湖的農莊,但不能确定哪一個是我們要找的。
半個月後,萊莉再一次出門,那輛紅色跑車很快駛出了邁阿密市區。
我跟在她的後面,很快意識到,這次她可能是去會喬依斯了,心情非常激動。
我一面駕車,一面與小郭聯絡。
我與萊莉一直保持着五公裡左右的距離,雖然看不到她,但她車上的一切聲音,我都可以清楚地聽到,她的心情似乎特别好,一路唱着歌。
直到傍晚時分,她的車子才停下來不走了。
這時,我再一次跟小郭聯絡,告訴他大緻的方位。
小郭告訴我,她停下來的地方正是他查到的五個農莊之一,名叫橡園。
他叫我别單獨行動,他馬上趕到橡園來與我會合。
剛剛結束與小郭的聯絡,便見路邊有一家餐廳,我考慮再往前走,就全都是橡園的地盤,就算能找到一家餐廳,也不一定能在那家餐廳裡打探什麼消息。
我将車子停在餐廳門口,走了進去,見這家餐廳雖然簡陋,卻也還幹淨。
餐廳裡并沒有食客,僅僅隻有一個女老闆,看上去有幾分風騷,長相也還過得去。
女老闆除了經營飲食以外,似乎還做些男人生意,這種女人,隻要幾句話就可以熟得仿佛上一輩子就認識似的。
我于是邀請她一起喝一杯,她也老實不客氣,一股屁就坐在了我的腿上。
我當然會與她周旋幾句,那是些很無聊的話,在此不提。
這幾句話之後,我便問她:“你是橡園的?” 她反問我:“你為什麼這麼問?” 我說:“你這裡離橡園很近,我以為你的餐廳是專為橡園的人開的,當然做的主要是他們的生意。
” 女老闆說:“他們的生意可不好做,我離他們雖近,卻從來沒有見他們到這裡來過,那裡的人似乎很怪。
” 我問她怎麼個怪法,她也說不上來,隻說那裡的人似乎從不與别人接觸,甚至根本就不走出橡園來,偶
我暗中估算了一下,這幢帶小院的房子至少在三百萬美元以上,當然不是一個妓女所能住得起的。
從院中花草的打理情況看,很可能有一個花工定期整理。
女郎上去按門鈴,但裡面沒有聲音,便說,最近萊莉認識了闊佬,買了這套房子,不再做生意了,而且,也不怎麼住在家裡,興趣來了,便到處旅行,誰都說不清她現在在什麼地方。
既然找到了她的住地,我當然就不怕她飛了。
在她家前面不遠的地方,我租了一個房間,搬了一些設備進入那個房間,開始對萊莉的家進行監視。
我原作好了長期抗戰的準備,設想到,我的運氣特别好。
僅僅隻是在那間房子裡守了五天,我搬進冰箱的東西才隻是吃了三分之一,就有了情況。
關于這五天的情形,實在是一種非常乏味的體驗,對于讀者來說是無法忍受的,但我卻必須經曆,所以略過不提。
卻說第五天的傍晚時分,我正躺在床上看着桌上的電視機。
我當然不是在看什麼新聞或者電視劇,要看這些東西,我就會回到家裡與白素一起看。
我看的是通過一套非常特殊的設備攝錄的那幢公寓的畫面。
這套設備同樣是戈壁沙漠的傑作,有一個很小型的攝錄鏡頭、一個接收轉換器以及其他一些很小的設備,本來,為了預防萬一,這套設備中有一個很小的顯示器,這房間裡既然有大屏幕的電視機,我當然就接上了大屏幕,是以我可以躺在床上監視那幢公寓。
就是在這時候,我看到一輛紅色跑車停在那個小院的門外,一個紅發女郎從車上下來,開了門,将車開了進去,停在院中一個搭着頂篷的車庫中,然後走進了房間。
我看到那輛汽車時,便從床上一躍而起,連忙拿起一隻望遠鏡,看清楚了那個紅發女郎,因為我沒有見過萊莉,不知她長得什麼模樣,但她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征,那就是雙耳垂上有疤痕,我找到了那特征,那确然是兩個不那麼讓人舒服的疤。
認推這一點,我立即帶了些東西出門,趕到那幢房前,我想找個機會接近那輛車,然後将一件戈壁沙漠的作品安放在那輛車上。
但我剛剛下樓,便見那輛車沖了出來,停在門口,女郎下車将門鎖上。
那時,我真是大大的後悔,如果我早下來十分鐘,或許此時已經到了她的門前,然後我裝着不經意地走過她的汽車,順手便可以将那個小玩意放在汽車後面的玻璃上。
待我加快腳步趕過去時,果然已經來不及,她鎖好門後駕車離去。
我隻好招了一輛街車,尾随在她的後面。
謝天謝地,她的行動很容易跟蹤,因為十分鐘後,她到達了一間餐廳,車子就停在餐廳門前,而她則下車走了進去,我估計是用餐去了。
我連忙下了車,拿着那個小零件,走近那輛車。
餐廳前面有一個保安,他見我走向停車的地方,目光一直都盯着我,仿佛我是個偷車賊似的。
我走近了那輛紅色跑車,選了一個最合适的位置,安放好那個小玩意,那個保安已經走了過來,問我:“你在這裡幹什麼?” 我答:“這輛車子很像是我一個朋友的,我正有事找她,所以過來看一看,非常遺憾,我看走眼了。
” 說着,我走了開去,可那個保安似乎還不肯放心,圍着那輛車轉了好幾圈。
幹好這件事後,我接着去租了一輛車,開到我租下的房子前面,将裡面的東西全都搬到車上來,退了房間。
然後打開接收裝置,知道那輛跑車現在離我的距離是五公裡,已經離開了那家餐廳。
我不太費事便在一家迪斯科舞廳找到了目标,車子停在舞廳外面,人卻不在。
我走進舞廳一看,見萊莉正在裡面瘋狂地跳舞。
找到萊莉固然沒有浪費大多時間,但一連半個月,卻沒有見到那個喬依斯,在這半個月中,萊莉隻幹幾件事,購物、跳舞或者會朋友,我一直跟着她,并沒有任何特别的發現。
當然,我跟小郭的聯絡一直都沒有間斷,他經過努力,在佛羅裡達找到了五個周圍有湖的農莊,但不能确定哪一個是我們要找的。
半個月後,萊莉再一次出門,那輛紅色跑車很快駛出了邁阿密市區。
我跟在她的後面,很快意識到,這次她可能是去會喬依斯了,心情非常激動。
我一面駕車,一面與小郭聯絡。
我與萊莉一直保持着五公裡左右的距離,雖然看不到她,但她車上的一切聲音,我都可以清楚地聽到,她的心情似乎特别好,一路唱着歌。
直到傍晚時分,她的車子才停下來不走了。
這時,我再一次跟小郭聯絡,告訴他大緻的方位。
小郭告訴我,她停下來的地方正是他查到的五個農莊之一,名叫橡園。
他叫我别單獨行動,他馬上趕到橡園來與我會合。
剛剛結束與小郭的聯絡,便見路邊有一家餐廳,我考慮再往前走,就全都是橡園的地盤,就算能找到一家餐廳,也不一定能在那家餐廳裡打探什麼消息。
我将車子停在餐廳門口,走了進去,見這家餐廳雖然簡陋,卻也還幹淨。
餐廳裡并沒有食客,僅僅隻有一個女老闆,看上去有幾分風騷,長相也還過得去。
女老闆除了經營飲食以外,似乎還做些男人生意,這種女人,隻要幾句話就可以熟得仿佛上一輩子就認識似的。
我于是邀請她一起喝一杯,她也老實不客氣,一股屁就坐在了我的腿上。
我當然會與她周旋幾句,那是些很無聊的話,在此不提。
這幾句話之後,我便問她:“你是橡園的?” 她反問我:“你為什麼這麼問?” 我說:“你這裡離橡園很近,我以為你的餐廳是專為橡園的人開的,當然做的主要是他們的生意。
” 女老闆說:“他們的生意可不好做,我離他們雖近,卻從來沒有見他們到這裡來過,那裡的人似乎很怪。
” 我問她怎麼個怪法,她也說不上來,隻說那裡的人似乎從不與别人接觸,甚至根本就不走出橡園來,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