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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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容易又春天。

     忙碌的日子,總是過得特别快。

     轉眼,又到了二月十四日,西洋情人節。

     “哇喔……” 低頭看着那個素雅的粉色信封,丁可菲小小的贊歎一聲。

     長那麼大,來這裡之前,她還沒看過情書,但到這裡工作之後,她三不五時就會在公司的信箱裡發現這種信。

     簡單來說,就是那種沒有寄信地址,隻有收信地址,還會有點香味的信。

     因為情人節到了,最近這幾天的這些信,通常都還會随信附上一盒巧克力,這是這些天的第幾盒,她都記不清了。

     有好幾個上面還真的有畫小愛心呢。

     收件人,理所當然寫着某座冰山的姓名。

     雖然她好奇的要命,還是沒有打開來偷看,隻是收到一個專門的盒子裡;裡面當然早已堆了好幾盒和好幾包,包裝精美的巧克力和信了。

     說真的,要是等一下郵差突然按鈴拿來一把金莎巧克力的花束,說要給屠震簽收,她也不會覺得奇怪。

     想到他看見金莎巧克力的臉,她就忍不住想偷笑兩聲。

     可菲先上樓分發好每個人的信件和包裹,最後再把他的情書及巧克力們,一起送到地下室去。

     屠震是個天才,長得又高又帥。

     他會收到情書,她一點都不意外,沒有人喜歡他才會讓她吓一跳。

     不過她很确定,那些寫信的女生,百分之百沒人真的認識他,否則就不會寫情書給他了。

    因為她也很确定,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些信的下場,最後都會被他拿去喂垃圾桶。

     寫信給他,隻是浪費時間而已。

     地下室那個家夥,真的不是個好相處的人,小時候不知道哪裡來的念頭,她總覺得聰明的人應該比較好相處,因為比較聰明嘛,聰明的人不是應該都比較不容易犯錯嗎? 她後來才發現,lQ高,不代表EQ就會高,聰明的人,有時候因為太專注在手上的事,反而不會設身處地的去想對方在想什麼,而且聰明的人,也一樣會犯錯。

     在這個世界上,所謂的聰明,隻是指比較會念書,而不是比較懂事。

     當然這個認知,并非認識他才曉得的。

     她很小就受過教訓了,所以她對太聰明的人,總是會敬而遠之。

     簡單來說,這種人隻可遠觀,而不可亵玩焉。

     漂亮的東西,有時候遠遠欣賞就好,這樣比較不容易幻滅。

     不過當然不是每個人都了解這個道理的,何況她一開始也曾經被他的美色迷惑過,要不然她就不會按下那個門鈴啦,現在也不會在這邊當奴才被人茶毒了。

     所以她非常可以理解那些姐妹,為什麼明明不認識他,卻可以在看到他英俊的外貌、聰明的腦袋時,瞬間以為自己墜入情網,找到了緣訂三生三世的白馬王子。

     嗯,雖然現在和他比較熟之後,她覺得他比較像個足不出戶,守着他的寶貝電腦,三不五時心情不好,就會随便張嘴,吐出千年寒冰針,戳你個千瘡百孔的恐怖冰雪大魔王啦。

     但就算她把真相和那些寫情書的懷春少女說清楚,恐怕也不會有人相信。

     果然,她才把信放到他桌上,第二天早上就在他幹淨的垃圾桶裡看見它們的屍體,而且連拆都沒拆。

     她雙手合十,為那些懷春少女,默哀了三秒鐘,然後收了垃圾上來,把巧克力一盒一盒拆開,全都融化,做成巧克力布丁和蛋糕,給大家當甜點。

     到那天晚上時,它們就全部消失,進了其他員工的肚子。

     全部丢掉實在太浪費了,而且他們需要熱量啊,真的。

     她想如果那些少女知道紅眼的悲慘境況,一定會原諒她的,況且她确定阿震也吃了幾口甜點,她們應該也能瞑目……啊,不是,是也會甘心一點了。

     話說,來到這裡快一年了,轉眼間,她升上了高三,高二升高三的那個暑假,因為太過操勞,她整整掉了五公斤,不過她終于把英文念好了一點,爛到有剩的廚藝也精進不少。

     最重要的是,這陣子公司裡的業績也蒸蒸日上,讓她不用擔心會失業。

     因為紅眼過去一年雖然接的案子很多,但武哥花得也不少啊,去年年底,她本來以為自己可以領到一筆肥厚的年終,誰知她年底結算才發現,紅眼雖然賺得多,可是武哥卻把大筆金錢拿去買那些貴得要死的高級鑒識器材,全都投資到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