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石田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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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長五年七月十四,毛利輝元在廣島收到一封邀請書函,信函由石田三成、大谷吉繼、安國寺惠瓊等人秘密商議後書寫,有三位奉行的聯合署名。

     “大坂一事,現已得到上意,請及早進城。

    本想派惠瓊大師前去迎接并細說原委,但事出突然,終未成行。

    還請火速起程……” 單看内容,仿佛是發生了十萬火急之事,發信人是長束正家、增田長盛、前田玄以三奉行。

    當然,書中刻意略去了三成和吉繼,但由于惠瓊早就另外修書給毛利輝元,他一看便知其意。

     十五日一早,輝元帶着年僅六歲的兒子秀就從廣島出發,十六日晚抵達大坂。

     輝元一到,三成與吉繼、惠瓊立刻照計行事。

    首先,逼迫西苑守将佐野肥後守綱正交出西苑。

    綱正表面猶豫不決,暗地裡卻悄悄帶着家康妻小出了城。

    他知,如在此抵抗,定會給阿茶局、阿勝夫人、阿龜夫人等帶來性命之憂,思前想後,他主動棄了西苑。

     毛利輝元取代家康駐人西苑,令兒子秀就去秀賴身邊侍奉,并于十七日召衆議事,決定發表讨伐德川家康的檄文。

    三成等人早就準備好,所謂商議隻是走走過場。

     檄文共列舉德川家康罪狀十三條。

     一、獨斷專行,逼迫二奉行隐退。

     二、為攻打五大老之一上杉景勝,逼迫前田利長寫下誓書,索取人質。

     三、景勝并未觸犯太閣法令。

    不聽諸值奉行谏言,強行出兵征讨。

     四、恃權任意加封土地(指賜細川忠興杵築之六萬石領地一事)。

     五、逐太閣伏見城留守諸将,私自駐兵。

     六、占高台院西苑為居所。

     此外,在西苑築天守閣,随意讓諸将妻小回歸本領,由于阿龜夫人的緣故,擅向将八幡土地賞賜給石清水神官等。

    檄文聲稱,這些都是家康企圖盜取豐臣氏天下的有力證據。

     十三條罪狀之後,方是正文:“此次德川家康棄少君于不顧,讨伐景勝之舉,有違自家誓言、太閣法度,衆議之後,決定舉義兵伐之。

    凡領太閣之恩者,自當奮起,為少君盡忠。

    ”署名為長束正家、增田長盛和前田玄以三人。

     大老毛利輝元和宇喜多秀家聯署檄文另附,内容如次:“自去歲始,家康屢屢違背法度,背叛誓言。

    如此,奉行及衆長老危矣,屆時少君将如何處之?鑒于此,此次經各方協商,最終決定舉兵伐之。

    吾等深贊衆奉行忠心。

    值此危亡之際,是否擁戴少君,望天下人思之。

    ” 棄秀賴于不顧,東去讨伐上杉景勝,乃家康企圖逐一消滅受豐臣重恩諸将的陰謀雲雲,是三成苦心尋找的借口,也是說服毛利輝元起兵的理由。

     與其坐以待斃,不如先發制人——惠瓊就這樣不斷遊說輝元,若上杉景勝拼命抵擋家康,這場戰事有勝無敗。

     檄文于慶長五年七月十五公布天下,西邊如臨大敵。

     在石田三成之子正隆的阻攔下,本欲在家康手下效力的鍋島勝茂、脅坂安元、前田玄以之子茂勝等人,盡管已開赴近江愛知川一帶,最終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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