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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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任書穎将車停下,拿着地圖慢慢走下車,納悶地低頭看着手上的手繪地圖,又擡頭看着眼前的破舊矮小平房,不敢相信這就是“藍天集團”接班人所住的地方。
“……不會吧?”一個身家超過百億的富家子,竟然住在這問看起來破舊到不行的小矮房? 會不會找錯地方啦? 這間磚瓦屋位于宜蘭縣大同鄉某個山區的小村落,方圓一公裡内沒有其他住家,位在村落最偏遠的地方,外觀看起來比剛才路過的農舍還要破敗,屋前雜草叢生,感覺好像很久沒有住人了。
前幾天跟藍家兩老說明“逮人”的心意後,他們遲遲不敢給她藍立雍目前的住所地址,擔心兒子看到她後,一氣之下當真躲得無影無蹤。
經過她好說歹說,又拿安安的心情大做文章,他們考慮幾天後,才終于決定冒險,交給她一個地址、一張地圖和一筆錢以備不時之需。
于是,她今天一大早就穿上簡便的休閑服開車出發,耗了将近四個小時才到達這裡。
她應該沒找錯地方吧? “可是……應該是這裡沒錯啊……”她手上這張地圖是藍家兩老幾年前委托微信社查訪藍立雍下落時所畫下的,他們當年也曾按圖索骥地找到他,隻是他堅決不肯回家,還撂下狠話不準兩老再來打擾他,否則就徹底失蹤。
從那時起,兩老不敢再跟他聯絡,也就不知道他是否還在原處。
“希望他還住在這裡,否則我還真不知道能上哪兒找人咧……啊……阿桑,等一下!”她看到有人經過,趕忙走上前詢問。
“借問一下,這間厝甘呀有住人?” “有啊,阿勇就住這啊!”嗓門很大的歐巴桑有問必答。
“阿勇?”這麼說起來,藍立雍已經搬走,現在是别人住在這裡? 哇咧……那……她現在要上哪兒找人啊? “你要找阿勇喔?我帶你企找伊。
”頭戴鬥笠,臉圍着花布的歐巴桑很熱情,主動拉起任書穎的手就要走。
“啊……我不是來找阿勇啦!”她趕緊澄清。
“我是來找一位以前住在這間曆的另外一個人,你甘知伊搬去叨位?” “以前住在這?咦……”歐巴桑滿臉問号。
“這間厝一直是阿勇在住啊啊,住就多冬啊呀捏!” “啊?”任書穎如墜五裡霧,越聽越迷糊。
“阿桑,差不多四年前,甘有一個台北人搬來這?”這個偏僻的小山村,如果搬來一個外地人,應該是村裡頭的大事。
“這些年來,甘哪阿勇一咧人,咽别人搬來這住呀!” “那啊安捏……”如果那間房子從頭到尾隻有阿勇住過,藍立雍也沒來過這個村,那他人呢? 人間蒸發?還是……她根本就找錯地方了? 不就是一個簡單的尋人任務嗎?怎麼變得這麼複雜啊! “我先來定,要緊來去送飯……” “阿桑,我尬你去。
”她快走去見阿勇,搞不好他知道藍立雍的下落。
“好啊,作夥走才有伴。
”歐巴桑熱情地自我介紹。
“人攏叫我阿水嬸,你叫啥咪名?” “我叫做任書穎。
” “認輸赢?”阿水嬸聽了哈哈大笑。
“哪有人叫這款名?哈哈……” 任書穎從小被取笑習慣,不以為意,汗流浃背地跟着阿水嬸的步伐,爬到一個山坳處,看到兩個男人正在菜田裡工作,其中一個人的個頭非常高,雖然隔着一大段距離,仍讓人一眼就注意到他。
他就是阿勇? 跟她想像中的“阿勇”完全不一樣,他的存在感太強烈,讓人完全無法忽視。
“老啊、阿勇啊,緊來呷飯……”阿水嬸使出獅吼神功,叫喚五百公尺外的兩人。
“好,來呀啦!”阿水伯的嗓門也不遑多讓,吼完後,轉頭招呼阿勇,兩人一前一後地走上田埂。
阿水伯快步走來,阿勇則是緩步在後頭跟着,步伐大而穩,氣勢十足。
随着阿勇越走越近,任書穎感到一股無形的壓迫感逐漸逼近,她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撲通、撲通亂跳,不像是害怕,更類似期待的奇異心情,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情形。
另一個讓她覺得詭異的是,她很确定自己沒見過他,卻覺得他似曾相識,仿佛在哪兒見過,非常眼熟。
他的頭發像是被狗啃過,長短不齊,醜不拉叽的。
臉上留有幾天沒刮的胡渣,隻看出他有兩道濃眉、單眼皮的雙眼,其餘長相則看不清。
穿着破破舊舊的T恤、牛仔褲,整個
“……不會吧?”一個身家超過百億的富家子,竟然住在這問看起來破舊到不行的小矮房? 會不會找錯地方啦? 這間磚瓦屋位于宜蘭縣大同鄉某個山區的小村落,方圓一公裡内沒有其他住家,位在村落最偏遠的地方,外觀看起來比剛才路過的農舍還要破敗,屋前雜草叢生,感覺好像很久沒有住人了。
前幾天跟藍家兩老說明“逮人”的心意後,他們遲遲不敢給她藍立雍目前的住所地址,擔心兒子看到她後,一氣之下當真躲得無影無蹤。
經過她好說歹說,又拿安安的心情大做文章,他們考慮幾天後,才終于決定冒險,交給她一個地址、一張地圖和一筆錢以備不時之需。
于是,她今天一大早就穿上簡便的休閑服開車出發,耗了将近四個小時才到達這裡。
她應該沒找錯地方吧? “可是……應該是這裡沒錯啊……”她手上這張地圖是藍家兩老幾年前委托微信社查訪藍立雍下落時所畫下的,他們當年也曾按圖索骥地找到他,隻是他堅決不肯回家,還撂下狠話不準兩老再來打擾他,否則就徹底失蹤。
從那時起,兩老不敢再跟他聯絡,也就不知道他是否還在原處。
“希望他還住在這裡,否則我還真不知道能上哪兒找人咧……啊……阿桑,等一下!”她看到有人經過,趕忙走上前詢問。
“借問一下,這間厝甘呀有住人?” “有啊,阿勇就住這啊!”嗓門很大的歐巴桑有問必答。
“阿勇?”這麼說起來,藍立雍已經搬走,現在是别人住在這裡? 哇咧……那……她現在要上哪兒找人啊? “你要找阿勇喔?我帶你企找伊。
”頭戴鬥笠,臉圍着花布的歐巴桑很熱情,主動拉起任書穎的手就要走。
“啊……我不是來找阿勇啦!”她趕緊澄清。
“我是來找一位以前住在這間曆的另外一個人,你甘知伊搬去叨位?” “以前住在這?咦……”歐巴桑滿臉問号。
“這間厝一直是阿勇在住啊啊,住就多冬啊呀捏!” “啊?”任書穎如墜五裡霧,越聽越迷糊。
“阿桑,差不多四年前,甘有一個台北人搬來這?”這個偏僻的小山村,如果搬來一個外地人,應該是村裡頭的大事。
“這些年來,甘哪阿勇一咧人,咽别人搬來這住呀!” “那啊安捏……”如果那間房子從頭到尾隻有阿勇住過,藍立雍也沒來過這個村,那他人呢? 人間蒸發?還是……她根本就找錯地方了? 不就是一個簡單的尋人任務嗎?怎麼變得這麼複雜啊! “我先來定,要緊來去送飯……” “阿桑,我尬你去。
”她快走去見阿勇,搞不好他知道藍立雍的下落。
“好啊,作夥走才有伴。
”歐巴桑熱情地自我介紹。
“人攏叫我阿水嬸,你叫啥咪名?” “我叫做任書穎。
” “認輸赢?”阿水嬸聽了哈哈大笑。
“哪有人叫這款名?哈哈……” 任書穎從小被取笑習慣,不以為意,汗流浃背地跟着阿水嬸的步伐,爬到一個山坳處,看到兩個男人正在菜田裡工作,其中一個人的個頭非常高,雖然隔着一大段距離,仍讓人一眼就注意到他。
他就是阿勇? 跟她想像中的“阿勇”完全不一樣,他的存在感太強烈,讓人完全無法忽視。
“老啊、阿勇啊,緊來呷飯……”阿水嬸使出獅吼神功,叫喚五百公尺外的兩人。
“好,來呀啦!”阿水伯的嗓門也不遑多讓,吼完後,轉頭招呼阿勇,兩人一前一後地走上田埂。
阿水伯快步走來,阿勇則是緩步在後頭跟着,步伐大而穩,氣勢十足。
随着阿勇越走越近,任書穎感到一股無形的壓迫感逐漸逼近,她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撲通、撲通亂跳,不像是害怕,更類似期待的奇異心情,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情形。
另一個讓她覺得詭異的是,她很确定自己沒見過他,卻覺得他似曾相識,仿佛在哪兒見過,非常眼熟。
他的頭發像是被狗啃過,長短不齊,醜不拉叽的。
臉上留有幾天沒刮的胡渣,隻看出他有兩道濃眉、單眼皮的雙眼,其餘長相則看不清。
穿着破破舊舊的T恤、牛仔褲,整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