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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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始終不願意跟他真正的重新開始,也不能說不感動,但是,這不是他要的。

     “張可栗,有件事情想問問你韻意見。

    ” 正在跟毛毛搶襪子的張可栗嗯的一聲,“什麼?” “你是不是該回答我了,關于結婚的事?” “不要。

    ” 果然,男人一點都不意外。

     不過朱天郡也準備好了——為了這個,他還特别去請教了專業人士,專業人士的建議是,既然此路不通,那就轉個彎,繞點遠路也無妨,仔細想一想,一定還是有抵達的路徑,隻是這一次要他不要那樣直接,記得用她想要的方式達到他想要的結果。

     “不結婚,那如果我們這樣下去,假設有一天,我對别的女生動心了,你不會為難我吧。

    ” “當然不會。

    ”低八度的聲音回覆。

     “如果你有了喜歡的男生,一個不會讓你說出“我不想剝奪他當父親的權利”的男生,我也不會為難你。

    ” “你到底想講什麼?” “因為你不想結婚,所以我覺得我們還是約法三章,确保彼此的權利。

    ”朱天郡對她笑笑,“你不覺得這樣很好嗎?兩人就維持現況,直到其中一方想結婚為止,你覺得呢?應該可以吧。

    ” 張可栗想了想,問,“不結婚?” “不結婚。

    ” “如果有合适的人出現,各自追求幸福?” “沒錯,不要想太多我們現在在一起,将來的事情留給将來去決定,我不耽誤你,你也不耽誤我。

    ” 張可栗想了想,“好。

    ” 朱天郡笑了。

     他想要她在身邊,她卻害怕結婚會毀了他的爸爸夢,那很簡單,他留她在身邊,不結婚。

     告訴她,将來誰有想婚嫁的對象,那就分開,減輕她心裡的負擔。

     可栗這麼愛他,當然不會主動離開他,而他這樣需要她,當然也不會主動放開她。

     不結婚又沒什麼大不了,真正在一起比較重要。

     而且,要說結婚,他們也早結過了,有過婚禮,有過祝福。

    有過蜜月,有過我願意。

     她怕束縛他,那簡單,不結婚就好。

     兩人能在一起生活才是最實際的,稱呼也隻是個名詞而已,根本不重要,隻要能跟這女人走下去,他不介意繼續扮演她的前夫——一個被她改造成功的完美前夫。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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