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關燈
要在夢中相見就夠了,生活裡一點一點都不要。

     或許我是自私的。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有一天,他送給我一組對杯,是粉藍色的Daniel和粉紅色的Kitty,然後,我們常用這兩個杯子喝綠茶、喝牛奶、喝果汁。

     有一天,他走了,我隻用Kitty喝水,Daniel默默站在一旁。

     一個月後,Kitty自己跌倒了,我把碎掉的Kitty放在Daniel身邊。

     又過了九個月,我掃地的時候Daniel跌倒了,玻璃碎片在我手指劃出一道傷口,于是我把Daniel和Kitty一起丢掉。

     我想,這就該夠了吧!我對他的懷念,也可以随之粉碎了吧!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那夜,坐在後座的我倆,默然不語, 我裝作睡着了,當他替我披上外套,我隻「嗯」了一聲,想着他今天那番表白,膽小的我卻遲遲不能答複。

     他三十三歲,曾經狠狠地失戀過一次;六年來不再戀愛,默默品嘗一個人的孤單,都已經那麼習慣、那麼淡然了,但在那冬日的小山坡上,當我們坐在落葉鋪成的草地上,他卻開口問我,是否有資格成為我的情人?我隻低頭說我不知道。

     他這勇氣是如何鼓起的?而我這猶豫還有什麼理由?我真的想不出來。

     于是我伸出手,握住他的手。

    他愣了一下,沒有掙脫,任由我握着,偶爾跟前座的司機說話,偶爾撫弄我的掌心。

     我繼續裝作睡着,有時閉上雙眼,有時望向窗外,其實隻能感受到他的溫度。

     在這一刻,應該就是我幸福的颠峰了,我如此想着,眼眶有點發熱,心頭微微顫抖,因為我正在幸福的颠峰上,甜蜜得都有些發疼了。

     從新竹這橋回到台北的路途,不過一個多小時,感覺即像人生中漫長的一段,我們依然沒有言語,隻是經由雙手的輕撫,來傳達那份暗暗的默契。

     如果分手就是戀人的别離,那麼,現在我握起他的手,鄭重宣布:我戀愛了。

     從來我都覺得自己像個悲劇女主角,才一開始就會想到不幸的結果,然而不管日後多少波折、多少眼淚,我不後悔在這夜握起他的手。

     因為,我曾到過幸福的颠峰。

     fmxfmxfmxfmxfmxfmxfmxfm
0.04850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