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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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毛,眼睛細細長長的很性格,鼻子也夠高,嘴巴很寬也很薄,雖然芳笛看過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這種長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緣,隻是身體根瘦,瘦得像一根竹竿。
大概還在發育吧,她想,鄉下孩子總是晚熟一點,所以這家夥已經高二了還瘦成這樣。
半年前,芳笛就發現賴書文一直盯著她看。
有同學注意到後跟她講,她才注意到這個男孩子。
在鄉下十幾歲的女孩子被盯上,幾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很多人國中畢業就結婚了,甚至一上國中就被父母内定為結婚對象。
隻是芳笛想不通,看起來乖乖的賴書文,怎麼也會跟著玩起這種兒媳婦的遊戲?她知道他家是有錢人,以為他的格調會高一點。
其實芳笛不知道,她之所以會引起賴書文的注意,理由隻有一個,她是他看過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個。
芳笛天生就是一個美人胚子。
她雖然隻有十四歲,但已經隐約可見成熟女人柔軟的體态。
芳笛的臉型跟美有一張古典而标準的瓜子臉,她的皮膚根白,緊緊粉粉地透著少女的暈紅。
她的眼睛很亮,雙眼皮根深,顔色很黑,由其上面覆蓋的那排了毛又長又黑,宛若水墨畫中栩栩如生的長羽毛。
最吸引賴書文的,莫過于她一雙嬌嗔又欲言又止的粉紅色唇瓣了,他老是覺得她想說什麼,結果又不說了。
就這樣彼此心照不宣了半年。
書文是個純樸的鄉下孩子,雖然家境不錯!他家可說是地方上有财有勢的人家,光是士地收租就夠一家人吃喝不盡,但是書文從小到大沒離開過這個地方,可想見其土性之堅強。
從小在鄉下長大的書文也有這點好處,就是少了富家子弟驕奢俗氣的調子。
書文外表給人家根斯文,根穩重,也很保守的感覺,看得出他很認真地在讀書,因為芳笛看他的書包總是沉甸甸地。
反正,隻要芳笛早一點出門,就會看見賴書文很故意地一邊牽著腳踏車,一邊不忘看書的樣子。
在這種鄉下小地方,人還沒長大,工作就被分配好了,大部分都會被留在家裡幫忙或繼承家業,念書反而成為最沒出路的一件事,所以芳笛很佩服那些握有長期飯票卻還念得下書的人,書文就是那種人。
不論基于哪種原因,緣分已将兩人牽在一起。
她并沒有排拒他無理的跟蹤。
當然對異性抱著好奇心理也有,因為她已經十四歲了,這個非常敏感的年齡,男女之間隻隔了一層薄紗。
況且芳笛班上絕大多數的同學都有了對象,因為每個人的家住得很近,使得許多親事都在雙方家人喝酒聊天中談成。
不過讓芳笛在意的是,既然賴書文對她有意思,為什麼遲遲不敢采取行動。
他一定是個膽小鬼! 不然不會這樣.每天像個跟屁蟲一樣跟在身後,不然就是故意躲在巷子口等她出門,甚至在校門口等她下課,但是始終隻敢跟在後面不敢行動。
最後,既然他不行動,自己也不讨厭被跟,久而久之變成一種自然定律,芳笛也就懶得在他身上尋找答案了。
但……他也不是全然靜默。
記得有一次,芳笛因為校慶恬動忙到快午夜,然後幾個女生結伴一起回家,但一走出校門就看到賴書文躲在暗處等候,當時她好生氣。
“喂,你到底想幹什麼,别以為我不說話,你就以為我默認了,你這樣子會讓我覺得很困擾!” 的确很困擾,她幾個同學已經聚集在一起竊笑。
逼不得已的狀況下,賴書文總算踏出第步。
他膽怯卻執著的眼神不容忽視,并且一鼓作氣面對芳笛的質詢。
“你真的覺得很困擾?”他對芳笛說,隻看著她一人。
“我……” 一時間,芳笛竟然無法反駁他的話……不知怎麼,她感到一股壓迫感,來自他深黑色的眼眸。
她覺得他好真,好誠摯,仿佛能從他眼中讀出一股奇妙而強烈的熱情,不容損毀的真情,刹那間,她搞不清楚什麼是真話,什麼是謊言了了。
但是,更強烈的意圖告訴她,她一點都不會覺得困擾。
沉默一陣,剩下兩對明亮有神的眼光對話,身邊同學知趣地先行告退,故意留下她和他。
“你想追我?”芳笛直
大概還在發育吧,她想,鄉下孩子總是晚熟一點,所以這家夥已經高二了還瘦成這樣。
半年前,芳笛就發現賴書文一直盯著她看。
有同學注意到後跟她講,她才注意到這個男孩子。
在鄉下十幾歲的女孩子被盯上,幾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很多人國中畢業就結婚了,甚至一上國中就被父母内定為結婚對象。
隻是芳笛想不通,看起來乖乖的賴書文,怎麼也會跟著玩起這種兒媳婦的遊戲?她知道他家是有錢人,以為他的格調會高一點。
其實芳笛不知道,她之所以會引起賴書文的注意,理由隻有一個,她是他看過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個。
芳笛天生就是一個美人胚子。
她雖然隻有十四歲,但已經隐約可見成熟女人柔軟的體态。
芳笛的臉型跟美有一張古典而标準的瓜子臉,她的皮膚根白,緊緊粉粉地透著少女的暈紅。
她的眼睛很亮,雙眼皮根深,顔色很黑,由其上面覆蓋的那排了毛又長又黑,宛若水墨畫中栩栩如生的長羽毛。
最吸引賴書文的,莫過于她一雙嬌嗔又欲言又止的粉紅色唇瓣了,他老是覺得她想說什麼,結果又不說了。
就這樣彼此心照不宣了半年。
書文是個純樸的鄉下孩子,雖然家境不錯!他家可說是地方上有财有勢的人家,光是士地收租就夠一家人吃喝不盡,但是書文從小到大沒離開過這個地方,可想見其土性之堅強。
從小在鄉下長大的書文也有這點好處,就是少了富家子弟驕奢俗氣的調子。
書文外表給人家根斯文,根穩重,也很保守的感覺,看得出他很認真地在讀書,因為芳笛看他的書包總是沉甸甸地。
反正,隻要芳笛早一點出門,就會看見賴書文很故意地一邊牽著腳踏車,一邊不忘看書的樣子。
在這種鄉下小地方,人還沒長大,工作就被分配好了,大部分都會被留在家裡幫忙或繼承家業,念書反而成為最沒出路的一件事,所以芳笛很佩服那些握有長期飯票卻還念得下書的人,書文就是那種人。
不論基于哪種原因,緣分已将兩人牽在一起。
她并沒有排拒他無理的跟蹤。
當然對異性抱著好奇心理也有,因為她已經十四歲了,這個非常敏感的年齡,男女之間隻隔了一層薄紗。
況且芳笛班上絕大多數的同學都有了對象,因為每個人的家住得很近,使得許多親事都在雙方家人喝酒聊天中談成。
不過讓芳笛在意的是,既然賴書文對她有意思,為什麼遲遲不敢采取行動。
他一定是個膽小鬼! 不然不會這樣.每天像個跟屁蟲一樣跟在身後,不然就是故意躲在巷子口等她出門,甚至在校門口等她下課,但是始終隻敢跟在後面不敢行動。
最後,既然他不行動,自己也不讨厭被跟,久而久之變成一種自然定律,芳笛也就懶得在他身上尋找答案了。
但……他也不是全然靜默。
記得有一次,芳笛因為校慶恬動忙到快午夜,然後幾個女生結伴一起回家,但一走出校門就看到賴書文躲在暗處等候,當時她好生氣。
“喂,你到底想幹什麼,别以為我不說話,你就以為我默認了,你這樣子會讓我覺得很困擾!” 的确很困擾,她幾個同學已經聚集在一起竊笑。
逼不得已的狀況下,賴書文總算踏出第步。
他膽怯卻執著的眼神不容忽視,并且一鼓作氣面對芳笛的質詢。
“你真的覺得很困擾?”他對芳笛說,隻看著她一人。
“我……” 一時間,芳笛竟然無法反駁他的話……不知怎麼,她感到一股壓迫感,來自他深黑色的眼眸。
她覺得他好真,好誠摯,仿佛能從他眼中讀出一股奇妙而強烈的熱情,不容損毀的真情,刹那間,她搞不清楚什麼是真話,什麼是謊言了了。
但是,更強烈的意圖告訴她,她一點都不會覺得困擾。
沉默一陣,剩下兩對明亮有神的眼光對話,身邊同學知趣地先行告退,故意留下她和他。
“你想追我?”芳笛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