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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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晴終究還是厚着臉皮活下去,因為糗事發生的那天晚上,她在遛狗的時候看到,秦克宇背着大背包在他們的大樓前等了一會兒後,被一輛休旅車接走。

    她大大松了一口氣,慶幸他将有幾天的時間不在家,她至少可以安心地多活幾天,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

    要是他能一去不回,那就太好了,她永遠不必再面對他。

    這個念頭似乎太惡毒,她是個善良百姓,可從來不曾詛咒任何人,萬一他真的有個三長兩短,千萬不能怪到她頭上來。

     說真話,她一點也不想死。

    為了一件糗事,為了一個她幾乎不認識的人而死,太不值得了!她沒那麼傻。

     自從祖母過世,這一年多來是她一生中活得最快樂的時間,她還沒活夠,還想快樂地活下去。

    她用祖母留給她的遺産買了這間公寓不過才三個月,她又怎麼抛得下這個完全屬于她的窩,和與她相依為命的雪球? 心萍每天頻頻問那些書她看了沒有。

    逼不得已,曉晴隻好随便翻翻,以便應付心萍的盤查。

     這一翻雖然沒把那些奇訣怪招裝進腦袋裡,卻也翻出了些許心得。

    女人非要有男人才活得下去嗎?對某些女人而言,或許是的;但對她來說,一個人自由自在的豈不快哉? 她從小被祖母養大,二十幾年來受夠了祖母的鉗制,即使五年前祖母中風後由叔叔安排住進基隆的安養院,而她到台北上班,可說話變得有點困難的祖母仍要求她每個假日必須到病床前報到,對她說教一番。

    嚴厲的祖母對曉晴的心理威脅直延續到叔叔處理完祖母的所有遺産,分給她一半後,她才确實相信她自由了,終于能在她的有生之年逃出祖母的禁锢。

     所以,她非常珍惜目前無牽無挂、無憂無慮的生活,一點也不想再被任何人約束。

     逮住一個男人有那麼重要嗎?戀愛的滋味真的一如那些書所說的那麼美妙嗎?不曾戀愛過的女人難道就白活了嗎?女人有必要汲汲營營于打扮來取悅男人嗎?所有的男人都看不見女人的内在美,隻重視外在美嗎? 很不幸的,那些心萍要她看的書,那些她一向認為是邪書,現在卻頗熱們暢銷的書,給她的答案全都是!是的。

     男人對女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外表,外表吸引得了男人,才可能有進一步的接觸。

    在這個幾乎全民都受速成文化薰陶的社會,哪裡還找得到願意耐心去欣賞女人的内涵與素養的男人?如果不能适應網路交際的胡亂打屁哈啦生态、不能接受合則來不合則散的情欲交易,那就落伍了,注定成為不導電的愛情絕緣人。

     真的是那樣嗎?曉晴很想證明文學名著裡那些浪漫惟美、隽永純淨的愛情依然存在。

    惟獨當她體驗到甘醇馥郁、刻骨銘心的愛情時,她才可能放棄自由,她才可能容許另一個人介入她的生活。

     周六假日,她比平常多睡了一個鐘頭,用過早餐帶雪球在住家附近散步了半個鐘頭後她回家,電梯到了十一樓,門才打開,她就聽到一個小女孩的哭聲。

     頭發染成紅棕色的小女孩大約隻有四、五歲,小臉蛋上涕泗縱橫,哭哭啼啼地抱着一個提着大行李袋的男人的大腿。

    “爸爸,你不要走……媽媽不要我……你也不要我……”她的抽泣聲令人鼻酸。

     “爸爸已經跟你講過好幾次了……”男人哽咽道。

    “爸爸不是不要你,爸爸必須去工作賺錢,才能給你買芭比娃娃。

    阿伯會照顧你。

    ” 那個被稱為阿伯的人,顯然是她的鄰居秦克宇。

    他站在敞開着的镂空不鏽鋼門旁邊,古銅色的俊臉上,一向雄糾糾地舒展着的兩道濃眉此時深深皺着,慣常向上彎的唇線轉為緊繃下垂。

     曉晴平生最大的樂趣之一是:在坐公車或搭捷運時,靜靜觀察乘客的表情,揣測他們的心情。

    她沒有想到,這樣毫無目的的自我訓練,竟可以使她在頃刻之間把他看透,強烈地感受到他的困倦、忿怒、苦惱和無奈。

    他平常沒有明星架勢,并不刻意重視衣着或形象,但她也不曾見過他這副剛被吵醒,一肚子起床氣似的模樣。

     他上身穿白色背心式的内衣,下身穿印有棕榈樹和美女的平口短褲,赤着腳,過長的頭發蓬蓬亂亂的,看起來有點髒,下巴則滿布可能兩、三天沒刮的胡渣。

    她敢打賭他還沒刷牙,可是他這副邋遢相卻别有一種韻味,那叫男人味?還是頹廢味? 曉晴牽着雪球慢慢走過去,明白自己出現得不是時候,可是她别無選擇的餘地,隻能硬着頭皮往前走。

    秦克宇已經看到她,似有若無地對她輕點個頭打招呼,她如果退回電梯,不是更奇怪嗎? “克宙,”秦克宇擡手,五指張開耙耙頭發,沒好氣地說,“我跟小玲不熟,你突然把她丢給我就要走,難怪她無法接受。

    我也無法接受。

    我一個大男人怎麼知道要如何照顧一個小女孩?更何況我還有工作要做,得不定時的上山下海,常常不在家。

    ” “哥,”叫克宙的男子不若秦克宇英俊,他用手背抹一下淚,令走近了瞥見他臉上兩行淚的曉晴相當震撼,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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