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之必要性 單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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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阿姊提醒你,以下後記,有小說部分内容,強烈建議先看完故事再來看後記喔! 如果,還有人再問我,要怎麼成為作者?要怎麼寫出一本書?我一定告訴他,唯耐性可也(是說我的答案好像有很多版本,嘿嘿嘿)。

    但我說的是實話,寫稿到今,我發現什麼都不重要了。

    才華?創意?邏輯?精彩度?聰明度?不不不,管你腦袋瓜有N百個橋段,千萬個好梗,不寫出來瞧,全是一陣煙,啥都沒。

     要多有耐性?至少肯打十萬多字。

     這本《征服》,加上删除橋段,原稿實際總字數約十四萬字。

    如果加上一字一字手寫的草稿,那就是手寫十四萬字,key進電腦十四萬字,就是二十八萬字的功夫,瞧,連我自己都佩服起我自己了。

    假若哪天失業,阿姊我還可以到中文打字行去混混,哼哼哼,俺打字像火箭升空、猛虎出柙,吓死人地快! 因為阿姊年事己高(忽然裝老成起來,嘿嘿),漸漸無法背着小筆電到處跑趴(咖啡館就是我的趴踢時光),于是隻好日日攜帶我愛的水越筆記本,天涯海角,握着鋼筆,啜着咖啡,寫稿去……瞧瞧瞧,這口氣多氣派,可笑是我最近迷戀的寫稿場所,不天涯也不海角,常是附近便利商店内附設的便利座。

     假如阿姊清晨五點還沒睡,想出去寫稿,隻好往便利商店去。

     點杯咖啡,寫寫寫。

    奇怪的是,我在便利商店的工作效率奇高,真要感謝住家附近的便利商店,周遭總是站着幾株菩提樹啦、白千層樹啦,将便利商店的落地窗點綴得粉浪漫喔。

    (于是騙騙自己是置身在氣氛旖旎的愛情偶像劇裡,而非坐在冷硬的塑膠闆凳上。

    ) 在二十四小時經營的便利商店寫稿,為什麼我異常專心速度奇快呢?事後我分析了,這關鍵原因就是沒廁所!因為沒廁所,我就有着莫名地緊迫性,既然坐下,要趕快寫點稿子,萬一想上廁所要離開,也不枉我進來一遭……好吧,我承認這心态有點瞎,而且很不浪漫…… 清晨,咖啡館沒開的時候,我會在便利商店寫一輪,然後回去狂睡。

    下午,又會晃去「異風格」園藝店敷稿,順便會會我的狗朋友「Money」。

    其實,在我眼中看來,Money不是一條狗,是一隻鹿。

    我最愛摸它了,可以一摸幾十分鐘。

     晚上,收工了,我就會去「伯爵奶奶手作茶」混一會兒,看看寫稿以外的書籍,或是托着臉,懶散地觑着小店門懸挂的霓虹小燈,閃啊閃,襯着夜晚的馬路風景,我也可以這樣一看幾十分鐘。

    這樣數算起來,我也挺愛趴趴走的,留在屋宅内的時間少之又少。

     這回寫到「異風格」園藝店,我最愛花草樹木了,所以常泡在店裡邊或店的院子裡寫稿。

     負責管理布置的女老闆,常窩在院子種花草,可是卻有着很時髦個性的模樣,她不會管你坐多久,在「異風格」,就好像在自家客廳,很自在,但是多了超可愛陪寫稿的小狗兒。

     女老闆如果肚子餓了煮飯吃,就會順便添一碗給你。

    如果在吃水果,就會順便賞一盤請你,如果她泡水果茶,就會順手放一壺給你。

    她完全忘了你點的隻是一杯熱咖啡而已,她給完你東西又去忙她的事了,很快把你的存在忘記,絕不會無聊到纏着你話家常。

     是這種自在随興的FU吸引我,我喜歡不愛計較的人,酷酷地對你好,不花言巧語,很厚實地,真誠對待。

    我會發現這家店,是因為先在馬路上看見店家的狗Money。

    因為跟它玩了幾次,某天發現它原來是園藝店養的,就留意一下,然後被店外牆面的一盆花吸引。

     好美的小花,問了女老闆,才知道是「貝古草」,滿稀有的品種。

    本來這一盆挂牆面的店花是不賣的,因為我問了多次,老闆差點割愛,可是我心念一動,決定讓它留在那面牆上。

    我想,它在那兒會比較快樂,于是我把它寫進書裡。

     我真的很愛「異風格」周圍的奇花異樹,以及巨大的白千層樹,還有店家後面小巷,連書裡面的古早小樓梯也是真的有,我想那大概是逃生用的吧。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實地去走一遭。

    還有店家對街的炭燒餅,也真的是超級好吃啊。

    但是周六隻賣早上,周日休息喔! 至于那盆差點被我帶回家的貝古草,我留在原牆壁上了,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