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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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付不出區區二十塊,叫她日後怎麼在江湖上行走?
“林小姐,如果你錢不夠的話,可以少買一樣東西。
”店員善意地建議。
不,這些東西她都好喜歡,台北又沒有賣,如果不把它們帶回家,她作夢都不會安甯的! 正在萬般苦惱之際,忽然一擡頭,看到那個坐在沙發上的男子嘴角露出微諷的笑意,她不由得火冒三丈。
哼,這個臭男人,跟蹤她就算了,沒禮貌地盯著她看了半天也算了,現在居然還敢嘲笑她?簡直得寸進尺! 她林芷萱除了購物狂這名号非浪得虛名之外,還以脾氣火爆聞名,今天這小子自己找死,她就讓他見識見識,她可是不是好惹的! “這位先生,”将手中的衣衫一甩,大步踱到他面前,揚聲道:“請問我們認識嗎?” “呃?”男子一怔,用很奇怪的語句回答,“算起來,應該是不認識。
” “那你為什麼一直跟蹤我?” “我有跟蹤你嗎?”對方一臉無辜。
“不要以為我沒有注意到,之前在飛機上和酒店裡,我都有看到你!現在又在這裡遇見你,這怎麼解釋?”她不客氣的猛瞪。
“那隻是彷巧邂逅而已。
”他攤攤手,明顯敷衍。
“那你為什麼一直盯著我?”聞言,她火氣更盛的怒吼。
“因為我覺得小姐你長得很漂亮啊。
”男子笑嘻嘻的,一臉不知羞恥的模樣。
“是嗎?”林芷萱忍住火氣,“可是先生,你知不知道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一直盯著别人看,是不禮貌的行為?” “哦,那我道歉好了。
”他很爽快地答。
“請問你打算用什麼方式向我道歉呢?” “什麼方式?”男子有些詫異,“口頭道歉不行嗎?” “不行!”她眉一挑,腦筋一轉,一個鬼主意倏地成形,“我要你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精神損失?這麼嚴重?!”對方瞪大雙眸。
“你要我把你當成偷窺狂抓到派出所嗎?”她恐吓。
“嗄?那還是不要吧……”他微笑,攤開手,“庭外和解,怎麼樣?” “好,給我二十塊!”她像個女王一樣命令。
“二十塊?”他再次驚訝。
“怎麼,偷看了美女一整天,連二十塊都不想付?”她叉起腰,要錢要得相當理所當然。
“不,”他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我隻是覺得二十塊太少。
” 話未落,她還沒有反應過來,他便從錢包裡抽出兩張鈔票。
“看了美女一整天,至少值兩百塊。
這裡的錢,除了夠你付買衣服的餘款之外,還夠搭車回酒店。
” 他似乎一眼便看出她要錢的真正企圖,優雅一笑,将錢塞到她的手裡便轉身離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後很久很久,林芷萱仍然在想著之前那個無解的問題──這小子到底是什麼人呢? *** 蕭慕人不是狗仔。
他覺得自己算是林芷萱的朋友──一個她不認識的朋友。
第一次聽到林芷萱這個名字,是三年前,在表弟的酒吧裡。
那時候,他懷著當作家的夢想,自費出版了一本小說。
在那一本名叫《失蹤》的偵探小說裡,男主角是一名失憶的男子,在僻靜的街角開了一間無人光顧的偵探社,有一天,偵探社終于來了一位客人,拜托他尋找他家失蹤的少爺。
男主角在查找的過程中,了解到這位失蹤的少爺是一個十分不負責任的人,為了追求自己喜歡的自由生活,扔下父母與偌大的家族企業,獨自在外流浪,八年不與家裡聯系,弄得全家上下日夜為他擔驚受怕,家族企業也因為後繼無人而日漸凋零,可最後,他驚奇地發現,原來那位“失蹤的少爺”居然就是他自己! 八年前,他離家出走,卻在一次車禍中失憶,他的家人為了讓他意識到自己的不負責任,所以引導他去偵察自己的過去。
這本小說賣得很不好,因為偵探小說迷們覺得這像一本文藝小說,而文藝小說迷又覺得這是一本偵探小說,雙方都不認可,兩邊都不讨好,所以從此,蕭慕人的作家夢就破滅了,隻好回歸自己的生活圈,做父母要他做的事。
就在這個時候,他聽到了林芷萱這個名字。
”店員善意地建議。
不,這些東西她都好喜歡,台北又沒有賣,如果不把它們帶回家,她作夢都不會安甯的! 正在萬般苦惱之際,忽然一擡頭,看到那個坐在沙發上的男子嘴角露出微諷的笑意,她不由得火冒三丈。
哼,這個臭男人,跟蹤她就算了,沒禮貌地盯著她看了半天也算了,現在居然還敢嘲笑她?簡直得寸進尺! 她林芷萱除了購物狂這名号非浪得虛名之外,還以脾氣火爆聞名,今天這小子自己找死,她就讓他見識見識,她可是不是好惹的! “這位先生,”将手中的衣衫一甩,大步踱到他面前,揚聲道:“請問我們認識嗎?” “呃?”男子一怔,用很奇怪的語句回答,“算起來,應該是不認識。
” “那你為什麼一直跟蹤我?” “我有跟蹤你嗎?”對方一臉無辜。
“不要以為我沒有注意到,之前在飛機上和酒店裡,我都有看到你!現在又在這裡遇見你,這怎麼解釋?”她不客氣的猛瞪。
“那隻是彷巧邂逅而已。
”他攤攤手,明顯敷衍。
“那你為什麼一直盯著我?”聞言,她火氣更盛的怒吼。
“因為我覺得小姐你長得很漂亮啊。
”男子笑嘻嘻的,一臉不知羞恥的模樣。
“是嗎?”林芷萱忍住火氣,“可是先生,你知不知道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一直盯著别人看,是不禮貌的行為?” “哦,那我道歉好了。
”他很爽快地答。
“請問你打算用什麼方式向我道歉呢?” “什麼方式?”男子有些詫異,“口頭道歉不行嗎?” “不行!”她眉一挑,腦筋一轉,一個鬼主意倏地成形,“我要你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精神損失?這麼嚴重?!”對方瞪大雙眸。
“你要我把你當成偷窺狂抓到派出所嗎?”她恐吓。
“嗄?那還是不要吧……”他微笑,攤開手,“庭外和解,怎麼樣?” “好,給我二十塊!”她像個女王一樣命令。
“二十塊?”他再次驚訝。
“怎麼,偷看了美女一整天,連二十塊都不想付?”她叉起腰,要錢要得相當理所當然。
“不,”他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我隻是覺得二十塊太少。
” 話未落,她還沒有反應過來,他便從錢包裡抽出兩張鈔票。
“看了美女一整天,至少值兩百塊。
這裡的錢,除了夠你付買衣服的餘款之外,還夠搭車回酒店。
” 他似乎一眼便看出她要錢的真正企圖,優雅一笑,将錢塞到她的手裡便轉身離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後很久很久,林芷萱仍然在想著之前那個無解的問題──這小子到底是什麼人呢? *** 蕭慕人不是狗仔。
他覺得自己算是林芷萱的朋友──一個她不認識的朋友。
第一次聽到林芷萱這個名字,是三年前,在表弟的酒吧裡。
那時候,他懷著當作家的夢想,自費出版了一本小說。
在那一本名叫《失蹤》的偵探小說裡,男主角是一名失憶的男子,在僻靜的街角開了一間無人光顧的偵探社,有一天,偵探社終于來了一位客人,拜托他尋找他家失蹤的少爺。
男主角在查找的過程中,了解到這位失蹤的少爺是一個十分不負責任的人,為了追求自己喜歡的自由生活,扔下父母與偌大的家族企業,獨自在外流浪,八年不與家裡聯系,弄得全家上下日夜為他擔驚受怕,家族企業也因為後繼無人而日漸凋零,可最後,他驚奇地發現,原來那位“失蹤的少爺”居然就是他自己! 八年前,他離家出走,卻在一次車禍中失憶,他的家人為了讓他意識到自己的不負責任,所以引導他去偵察自己的過去。
這本小說賣得很不好,因為偵探小說迷們覺得這像一本文藝小說,而文藝小說迷又覺得這是一本偵探小說,雙方都不認可,兩邊都不讨好,所以從此,蕭慕人的作家夢就破滅了,隻好回歸自己的生活圈,做父母要他做的事。
就在這個時候,他聽到了林芷萱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