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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袖子問我,你腦袋都不會壞嗎? 我告訴她,大概快壞了,尤其被齊觀和傅止靜這麼一整,不壞也奇怪。

     她原本嘀咕我拖稿拖太久,但看了我奉上去請她先過目的一半稿子,她說她能體諒我為什麼慢吞吞了,因為,一個腦袋裡光寫一個厲害角色就很累了,這次還同時寫兩個,還要讓兩人打架,還不能亂打,要打得很“智慧”,很“高明”,很“漂亮”……重點是,打完了還得讓兩人相愛,愛得死去活來…… 這真的不容易。

     小袖子英明,一下子就看出我沒在打混,我可是每天都絞盡腦汁在安排劇情啊!加上這男女主角都很難搞,我一個凡人腦袋,要應付這兩位高人,說實在的,還真辛苦…… 所以,當敲完最後一個字,我閉起眼睛,深深吸口氣,告訴自己,下次,下次再沒事搞個聰明得要死的主角,我的名字就倒著寫! 想想,從一開始設定英雄令的故事時,多麼豪情壯志啊!如今回首,壯志未酬,反倒像一部英雄血淚史。

     當然,流血流淚的不是衆英雄,而是作者本人我啊!(揮淚……) 所以,可以了,到此為止了,為了不再自虐,也為了身體健康,我一定得擺脫潛意識裡那個沒營養的陰影。

     沒錯,不要因為小學的智商測驗太漫不經心又想太多導緻隻測得兩位數智商,就像要雪恥似的努力挑戰高智商角色。

    (是說,那時以為考九十七分就很棒了,因為,我以為滿分就是一百……可惡,測驗不準啦!不準!) 也不要怕被别人看穿自己笨,就硬要寫那種智商比自己高很多很多的主角,因為讀者們早就知道,主角聰明,可不代表作者也聰明。

    (唉!如果主角的聰明可以分一點給作者就好了……) 我早該覺悟,我這個人根本就是反應慢又沒什麼記性,散漫随興又一點也不夠精明伶俐,整天隻想舒舒服服地過日子,如果老是太勉強自己去描寫一些太厲害又太精明幹練的人物,早晚會累死。

     所以啊所以,我下次要寫個傻傻的就好,笨笨的就好,可以被我玩弄于股掌之間,而不會反過來玩弄我。

     劇情也要寫那種純純的愛戀,從頭愛到尾,甜甜蜜蜜,輕輕松松,嘻嘻哈哈,沒有打打殺殺…… “那你的故事可能會在第三章就結束。

    ”心裡有個聲音如是說。

     啐,走開,别來亂。

     我要寫那種純純的愛戀,從頭愛到尾,甜甜蜜蜜…… “那你自己可能會先瘋掉。

    ” 别吵!走開。

     我要寫那種純純的愛戀,從頭愛到尾…… “那你幹脆寫十萬個愛字就好了。

    ” 狠狠瞪眼。

     我要寫那種純純的愛…… “打賭你會在第一章第一節第一行就反悔。

    ” 氣死人…… 我要寫…… “那就寫啊!光說沒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