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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說要沾沾她的喜氣?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呃……我、我隻是一時氣話……” “氣話?的确,分手的情人,确實不會有什麼好話。

    ”羅守正突然又轉了個話題。

    “對了,我還想知道,你告訴原告要買的那六個号碼,有沒有什麼意義?” “意義?哪、哪有什麼意義!”盧世豪的表情有些慌。

    “那隻不過是突然湧上我腦子裡的六個号碼。

    ” “是嗎?就原告跟我說過的,她親自圈選的這六個号碼是有意義存在的。

    ”羅守正轉向徐希夏。

    “原告,請你告訴庭上,這六個号碼有何意義?” “因為号碼根本不是你想的,當然沒有意義。

    ”徐希夏露出不屑的冷笑,轉而面對法官。

    “法官先生,這六個号碼是我自己圈選的,因為那天是我生日,我慶幸終于跟盧世豪分手了,所以把那一天當作是我重生的日子,因此選了11、04、27這三個号碼。

    又因為羅律師當時見義勇為地保護我,我問了他的生日,他說是七十年七月二十九日,但由于沒有七十号,所以就以十七号代替,選了17、07、29六個号碼就是這樣來的。

    ” “你……這是你瞎編的!”盧世豪語氣很虛,但音量很大。

     “你卻連瞎編都編不出來。

    ”徐希夏冷冷地回嗆。

     第7章(2) “庭上,我想知道,原告除了沒有任何意義的說詞外,是否擁有更有力的實證來證明被告有罪呢?”方怡宣站起身來,冷冷地說。

     “我們有彩券行的監視錄像光盤可以證實,當時買彩券的錢是從我的錢包拿出來的,而不是盧世豪出的錢。

    ”徐希夏氣極方怡宣的助纣為虐和颠倒是非,毫不畏懼地跟她對嗆。

     “他可以事前或事後給。

    ”方怡宣一副“你連這都不懂”的鄙夷神情。

     “證據呢?”徐希夏挺直背脊,氣勢絲毫不輸人。

    “你口口聲聲要我們提出更有力的證據,但你們這一方從頭到尾都隻有盧世豪個人的說詞,你如何證明他說的是真的?” “問題是,你也無法證明他說謊啊!”方怡宣有恃無恐地冷笑。

    “你們提供的那張光盤,隻看得到影像,又沒有聲音左證,除非你能找出人證來證實當時的對話,否則我也會懷疑你說謊。

    ” “我們當然有人證——” “隻可惜人證今天都有事,無法前來。

    ”羅守正适時補上話,也讓徐希夏知道原本答應出庭的人證都沒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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