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二月二十六日的謎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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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兒去啦?’
這一連串的問題,這位滾圓臉的西裝家夥,卻一個都不給答複,還是淡淡的一笑,隻是說:
‘你問的我什麼都不知道。
’他又是一笑,分明他什麼都知道,而故意掩飾不知。
‘不過,金老闆我倒知道他的去處,他滿心高高興興的挽了易姑娘的胳膊,踱進殡儀館,雙雙擱在“大禮堂”中,來一個“冥婚”的儀式,但是他失敗了。
事實不曾如他的願,反肇下了大禍,他,求助于他的有高跟皮鞋關系的趙海山,但是,事情比較大,似乎非“此公”所能援救,于是他走了,走到另一個地方去了’。
接着,他又說:‘怪隻怪,金老闆偏偏要揀選這個二月二十六日的“黃道吉日”,否則,如果提前一天,那麼,我們的易紅霞姑娘,就要“壽終正寝”了!’ ‘那麼,幹嗎咱們的金老闆,偏偏要在達一天,跟咱們的易姑娘鬧别扭呢?’ 是中年女人,在迷惘地詢問。
西裝家夥若有所感地,歎息地說: ‘你不記得了吧?去年這一天——二月二十六日——不是金老闆要求我們的易姑娘,雙雙挽着胳膊,上“大酒樓的禮堂”去舉行訂婚禮?其時,易紅霞不是如此回答說:“過一年再說”嗎?所以,今年此日,既然易姑娘不肯答應金老闆的要求——挽着胳膊,同上大酒樓的禮堂——我們的金老闆,為着要留一個“終身”的紀念,才選擇了這一個“隔年”的“黃道吉日”,硬逼我們的易姑娘,挽着胳膊,同上殡儀館的大禮堂去。
……’之後,小餘,我不再聽到什麼了。
” 奢偉先生實在不想“醒”了,他樂于“睡”着聽他們兩人講述彼此所獲得的情報。
即便就是僅僅孟興一人,給予他解答了多少的難題目?第一,他知道了那位易紅霞姑娘依然健在;第二,從“救了一個就是這一次救她的人”的一句話上,知道了易紅霞姑娘已經受了傷,是為了自己受了傷,然而并無大礙,這,可以從另一句“她還好好的活在醫院的病房裡”的話上測知;第三,自己又在無意中揭曉了一個謎底,一個思索了多時,不曾獲得答案的,“二月二十六日”的謎底,——這,簡直使他高興得要從床上跳起來。
但是,易姑娘為什麼會救自己的,怎樣知道自己就是摔着頭發的,穿着藍布罩袍的,五十上下年紀的,神氣頹敗的“大傻瓜”呢?除此以外,她是用什麼方法救了自己呢? 這一連串問題,又在奢偉先生的腦海中盤旋,他放射着他的“思想之箭”,急速地前進!前進!結果,他中鹄了一個目标。
那是,他記起了自己手指上,套着的那隻鯉魚戒指。
它,曾經被易姑娘不止一次地讨索過,和羨慕過;但是,它是自己的,數十年來未曾離手的,心愛的标幟,因此不曾滿足她的欲望;然而,她必定是相當深刻在記憶裡的。
她之所以知道,救她的,穿着一身“叫得起”的西裝的三十開外的人,就是那個“大傻瓜”的化身,無非她發現了自己手指上的鯉魚戒指。
至此,不但了卻了一筆“宿債”——“二月二十六日”的啞謎——而且又知道了她的健在,和她曾經報他自己的恩而受了傷,躺進了醫院的病房。
不過她是怎樣救自己的呢?為了相救自己,所受的傷,有沒有危險呢? 謎,恰像走馬燈似的,去了,又來了!永遠解決不清。
但是,這兩個問題,好在還有一個未曾開過口的餘雷在着,或經他的一開“金口”,就什麼都可以解決了。
因此,他依然靜靜地躺着,雖然口渴得要命,但是卻私自壓抑着,不想去打擾他們。
“現在是輪到我了吧?”果然,此際餘雷說話了。
“那麼讓我也來一個‘開場白’:要是這一次、MonChief因為流血過多,同時又偏偏因為‘輸血會員’,為了他們的此‘血’與彼‘血’的價格相差懸殊,要求加價,罷工着,得不到一個輸血者為他輸血,而回到了‘老家’,那就不必多噜蘇。
但是,如果他由于那位姑娘的‘熱誠輸漿’,幸而得起死回生,回複了康健,和病前一樣站在我們的面前,談笑自若,那麼,老實不客氣,我先爽脆地揍他兩記耳刮子!” 這個“異峰突起”的“開場白”,使奢偉大吃一驚。
差不多與他思索同時地,孟興也驚異地問: “為什麼?” “為什麼?”餘雷靜靜地反問,接着說道:“我們的首領,幾十年來,幹過多少扶弱鋤強的俠義的偉業;而這次,他竟為了這個不相幹的姑娘,險險乎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這種舉動,是否為我們所滿意,真是愚蠢到如何地步?所以,你想,要不要請他嘗嘗耳刮子的風味?” …… 誠然,我們的奢偉先生,數十年來,他幹了許多“不及備載”的鋤強扶弱的偉業!而這一次,為了這個無名的鬻藝的姑娘,耗費了差不多整整三年的時間,每天以“大傻瓜”的姿态,出現于京班戲的台下和後台,終于,又釀成了這個險乎不可挽救的慘禍,難道他真的是年邁無用,或者是别有原因? 如果說别有原因,這原因卻又安在? 請讀者諸位耐一耐心,讓筆者暫時把孟、餘二君的談話擱一擱,輕輕挑開一幅布滿了塵埃蛛網的二十一年前的舊幕布——
’他又是一笑,分明他什麼都知道,而故意掩飾不知。
‘不過,金老闆我倒知道他的去處,他滿心高高興興的挽了易姑娘的胳膊,踱進殡儀館,雙雙擱在“大禮堂”中,來一個“冥婚”的儀式,但是他失敗了。
事實不曾如他的願,反肇下了大禍,他,求助于他的有高跟皮鞋關系的趙海山,但是,事情比較大,似乎非“此公”所能援救,于是他走了,走到另一個地方去了’。
接着,他又說:‘怪隻怪,金老闆偏偏要揀選這個二月二十六日的“黃道吉日”,否則,如果提前一天,那麼,我們的易紅霞姑娘,就要“壽終正寝”了!’ ‘那麼,幹嗎咱們的金老闆,偏偏要在達一天,跟咱們的易姑娘鬧别扭呢?’ 是中年女人,在迷惘地詢問。
西裝家夥若有所感地,歎息地說: ‘你不記得了吧?去年這一天——二月二十六日——不是金老闆要求我們的易姑娘,雙雙挽着胳膊,上“大酒樓的禮堂”去舉行訂婚禮?其時,易紅霞不是如此回答說:“過一年再說”嗎?所以,今年此日,既然易姑娘不肯答應金老闆的要求——挽着胳膊,同上大酒樓的禮堂——我們的金老闆,為着要留一個“終身”的紀念,才選擇了這一個“隔年”的“黃道吉日”,硬逼我們的易姑娘,挽着胳膊,同上殡儀館的大禮堂去。
……’之後,小餘,我不再聽到什麼了。
” 奢偉先生實在不想“醒”了,他樂于“睡”着聽他們兩人講述彼此所獲得的情報。
即便就是僅僅孟興一人,給予他解答了多少的難題目?第一,他知道了那位易紅霞姑娘依然健在;第二,從“救了一個就是這一次救她的人”的一句話上,知道了易紅霞姑娘已經受了傷,是為了自己受了傷,然而并無大礙,這,可以從另一句“她還好好的活在醫院的病房裡”的話上測知;第三,自己又在無意中揭曉了一個謎底,一個思索了多時,不曾獲得答案的,“二月二十六日”的謎底,——這,簡直使他高興得要從床上跳起來。
但是,易姑娘為什麼會救自己的,怎樣知道自己就是摔着頭發的,穿着藍布罩袍的,五十上下年紀的,神氣頹敗的“大傻瓜”呢?除此以外,她是用什麼方法救了自己呢? 這一連串問題,又在奢偉先生的腦海中盤旋,他放射着他的“思想之箭”,急速地前進!前進!結果,他中鹄了一個目标。
那是,他記起了自己手指上,套着的那隻鯉魚戒指。
它,曾經被易姑娘不止一次地讨索過,和羨慕過;但是,它是自己的,數十年來未曾離手的,心愛的标幟,因此不曾滿足她的欲望;然而,她必定是相當深刻在記憶裡的。
她之所以知道,救她的,穿着一身“叫得起”的西裝的三十開外的人,就是那個“大傻瓜”的化身,無非她發現了自己手指上的鯉魚戒指。
至此,不但了卻了一筆“宿債”——“二月二十六日”的啞謎——而且又知道了她的健在,和她曾經報他自己的恩而受了傷,躺進了醫院的病房。
不過她是怎樣救自己的呢?為了相救自己,所受的傷,有沒有危險呢? 謎,恰像走馬燈似的,去了,又來了!永遠解決不清。
但是,這兩個問題,好在還有一個未曾開過口的餘雷在着,或經他的一開“金口”,就什麼都可以解決了。
因此,他依然靜靜地躺着,雖然口渴得要命,但是卻私自壓抑着,不想去打擾他們。
“現在是輪到我了吧?”果然,此際餘雷說話了。
“那麼讓我也來一個‘開場白’:要是這一次、MonChief因為流血過多,同時又偏偏因為‘輸血會員’,為了他們的此‘血’與彼‘血’的價格相差懸殊,要求加價,罷工着,得不到一個輸血者為他輸血,而回到了‘老家’,那就不必多噜蘇。
但是,如果他由于那位姑娘的‘熱誠輸漿’,幸而得起死回生,回複了康健,和病前一樣站在我們的面前,談笑自若,那麼,老實不客氣,我先爽脆地揍他兩記耳刮子!” 這個“異峰突起”的“開場白”,使奢偉大吃一驚。
差不多與他思索同時地,孟興也驚異地問: “為什麼?” “為什麼?”餘雷靜靜地反問,接着說道:“我們的首領,幾十年來,幹過多少扶弱鋤強的俠義的偉業;而這次,他竟為了這個不相幹的姑娘,險險乎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這種舉動,是否為我們所滿意,真是愚蠢到如何地步?所以,你想,要不要請他嘗嘗耳刮子的風味?” …… 誠然,我們的奢偉先生,數十年來,他幹了許多“不及備載”的鋤強扶弱的偉業!而這一次,為了這個無名的鬻藝的姑娘,耗費了差不多整整三年的時間,每天以“大傻瓜”的姿态,出現于京班戲的台下和後台,終于,又釀成了這個險乎不可挽救的慘禍,難道他真的是年邁無用,或者是别有原因? 如果說别有原因,這原因卻又安在? 請讀者諸位耐一耐心,讓筆者暫時把孟、餘二君的談話擱一擱,輕輕挑開一幅布滿了塵埃蛛網的二十一年前的舊幕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