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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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左右逐擊之,不能得,傷其左腳。

    有夕,王夢一丈夫,須眉盡白,來謂王曰:“何故傷吾左腳?”乃以杖叩王左腳。

    王覺,腳腫痛生瘡,至死不差。

     太液池中有鳴鶴舟、容與舟、清曠舟、采菱舟、越女舟。

     太液池西有一池,名孤樹池。

    池中有洲,洲上黏樹一株,六十餘圍,望之重重如蓋,故取為名。

     昆明池中有戈船、樓船各數百艘。

    樓船上建樓橹,戈船上建戈矛,四角悉垂幡毦,旌葆麾蓋,照灼涯涘。

    餘少峕猶憶見之。

     韓嫣以玳瑁為床。

     漢承周史官,至武帝置太史公。

    太史公司馬談世為太史。

    子遷年十三,使乘傳行天下,求古諸侯史記,續孔氏古文,序世事,作傳百三十卷,五十萬字。

    談死,子遷以世官複為太史公,位在丞相下。

    天下上計,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

    太史公序事如古春秋法。

    司馬氏本古周史佚後也。

    作景帝本紀,極言其短及武帝之過,帝怒而削去之。

    後坐舉李陵,陵降匈奴,下遷蠶室,有怨言,下獄死。

    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事而已,不複用其子孫。

     皇太子官稱家臣,動作稱從。

     杜陵秋胡者,能通尚書,善為古隸字,為翟公所禮,欲以兄女妻之。

    或曰:“秋胡已經娶而失禮,妻遂溺死,不可妻也。

    ”馳象曰:“昔魯人秋胡,娶妻三月而遊宦三年,休,還家,其婦采桑于郊,胡至郊而不識其妻也,見而悅之,乃遺黃金一镒。

    妻曰:‘妾有夫,遊宦不返,幽閨獨處,三年于茲,未有被辱于今日也。

    ’采不顧。

    胡慚而退,至家,問家人妻何在,曰:‘行采桑于郊,未返。

    ’既還,乃向所挑之婦也。

    夫妻并慚,妻赴沂水而死。

    今之秋胡,非昔之秋胡也。

    ”昔魯有兩曾參,趙有兩毛遂。

    南曾參殺人見捕,人以告北曾參母。

    野人毛遂墜井而死,客以告平原君,平原君曰:‘嗟乎!天喪予矣!’既而知野人毛遂非平原君客也。

    豈得以昔之秋胡失禮,而絕婚今之秋胡哉?物固亦有似之而非者。

    玉之未理者為璞,死鼠未屠者亦為璞;月之旦為朔,車之辀亦謂之朔。

    名齊實異,所宜辯也。

     洪家世有劉子駿漢書一百卷,無首尾題目,但以甲乙丙丁紀其卷數,先父傳之。

    歆欲撰漢書,編錄漢事,未得締構而亡。

    故書無宗本,止雜記而已,失前後之次,無事類之辨。

    後好事者以意次第之,始甲終癸,為十秩,秩十卷,合為百卷。

    洪家具有其書,試以此記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劉書,有小異同耳。

    并固所不取,不過二萬許言。

    今抄出為二卷,名曰西京雜記,以裨漢書之阙。

    爾後洪家遭火,書籍都盡,此兩卷在洪巾箱中,常以自随,故得猶在。

    劉歆所記,世人希有,縱複有者,多不備足。

    見其首尾參錯,前後倒亂,亦不知何書,罕能全錄。

    恐年代稍久,歆所撰遂沒,并洪家此書二卷不知出所,故序之雲爾。

     洪家複有漢武帝禁中起居注一卷,漢武故事二卷,世人希有之者。

    今并五卷為一秩,庶免淪沒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