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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要到什麼時候她才能擺脫瘟神呢? “我也希望你快改運。

    你可以坐五點的飛機上來台北,我會到機場接你。

    ”就是因為希望妹妹撥雲見日,所以才會叫她冒名去大公司上班,理論上,楊氏财團是不會倒,這樣書妤是不是就可以從此改運呢? “這麼急呀?” “明天上午你要去新公司和前任秘書交接,機票錢我會幫你出。

    ” “早說嘛。

    ”挂斷電話之後,書妤開始整理要帶走的衣服和書籍。

    去台北後,要好好的打拼,不能辜負姊姊的一片心意。

     *************** “52A——”書妤喃喃念著登機證号碼,找到機翼旁的位置。

    她踮起腳,把背包塞進行李艙,也許是中午沒吃飯的關系,有點手軟,結果背包掉下來,下偏不倚打到坐在52A的男人。

     “搞什麼!”楊英哲低咒一聲,站起來,把砸在他頭上的背包放好,然後讓開身,讓那個笨手笨腳的女人坐進去。

     “對不起,對不起。

    ”書妤不由自主地偷瞄起鄰座的這個男人,他是個長得很英俊的男人,事實上,他長得太英俊了,是那種令女人為之瘋狂的英俊!她告訴自己要好好地看清楚這個男人,等她到台北後,一定要告訴書媛,她遇上了這麼一個高大英俊的帥哥,書媛一定會羨慕死的! 老天真是下公平,所有值得稱贊的優點全集中在這個男人身上,寬闊的肩膀,結實的胸膛,是一副當運動員的好材料,當他站起來的時候,她不得不驚歎他挺拔的身材,有一八五吧,他可以去做牛郎,這是地下意識的想法,但很快地,她發現這個想法不對。

     從他的外表看來,他的穿著十分優雅光鮮,身上的襯衫是相當高級的棉制品,散發出美麗的光澤,方才他将西裝外套寄放在空服員那,看得出那西裝很輕巧,質感很好,腳上的鞋子也很講究,應是屬于有錢、有品味的人。

     很自然的,書妤看看自己——真是窮酸!每次朋友看到她的衣櫥,幾乎都會感到驚訝,因為挂在裡面的衣服屈指可數。

    她是那種一件衣服至少穿五年以上的人。

     像現在身上穿的羊毛衣,已經被她穿到領口變松,袖口已沒彈性,手肘部位松垮垮,毛球總是挑也挑不完,可是穿起來還是很暖呀,而且容易搭配,下身套上寬松的牛仔褲即可。

     看他那麼專注地在看文件,書妤不禁懷疑他是否是青年實業家?因為他給人的感覺鋒芒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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