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則 白塔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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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包公守東京之日,治下甯靜,奸宄斂迹,每以判斷為心,案牍不緻留滞。
皇佑元年正月十五日,包公同胥吏去城隍廟行香畢,回到白塔前巷口經過,聞有婦人哭丈夫聲,其聲半悲半喜,并無哀痛之情,包公暗記在心,回衙即喚值堂公差鄭強問道:“适來自塔前巷口有一婦人哭着甚麼人?”強告訴道:“是謝家巷口劉十二前些日死了,他妻吳氏在家中哭。
”包公心上思道:“這人定死得不明。
莫是吳氏謀了丈夫性命,不然哭聲如何半悲半喜?”便差人去拘吳氏來,問其夫因何身死?吳氏供道:“妾身夫主劉十二以賣小菜為生,忽于前月氣疾身死,埋在南門外五裡牌後,因家中有小兒子全無依賴,以此悲哀。
”包公聽了,看那婦人臉上似擦脂粉,想她守服如何還整容顔?随喚着土工陳尚押吳氏同去墳所,啟棺檢驗丈夫有無傷痕。
土工回報:“劉十二身上并無傷痕,病死是實。
”包公拍案怒道:“陳尚隐匿情弊,故來我跟前遮掩,限三日内若不明白,決不輕恕。
”陳尚回家憂愁,雙眉不展。
其妻楊氏問尚有何事憂愁。
尚以此事告知。
楊氏道:“曾看死人鼻中否?”尚道:“此人原是我收殓,鼻中未看。
”楊氏道:“聞得人曾用鐵釘插入鼻中,壞了人性命。
何不勘視此處?”尚亦狐疑,即依妻言再去看驗,劉十二鼻中果有鐵釘二個,從後腦發中插入。
遂取釘來呈知。
包公便将吳氏勘審。
吳氏初不肯招,及上起刑具,隻得招認為與張屠戶通奸,恐丈夫知覺不合,謀害身死情由。
案卷既成,遂判吳氏謀害親夫,押赴市曹處斬。
,張屠戶好人妻小,因緻人死,
皇佑元年正月十五日,包公同胥吏去城隍廟行香畢,回到白塔前巷口經過,聞有婦人哭丈夫聲,其聲半悲半喜,并無哀痛之情,包公暗記在心,回衙即喚值堂公差鄭強問道:“适來自塔前巷口有一婦人哭着甚麼人?”強告訴道:“是謝家巷口劉十二前些日死了,他妻吳氏在家中哭。
”包公心上思道:“這人定死得不明。
莫是吳氏謀了丈夫性命,不然哭聲如何半悲半喜?”便差人去拘吳氏來,問其夫因何身死?吳氏供道:“妾身夫主劉十二以賣小菜為生,忽于前月氣疾身死,埋在南門外五裡牌後,因家中有小兒子全無依賴,以此悲哀。
”包公聽了,看那婦人臉上似擦脂粉,想她守服如何還整容顔?随喚着土工陳尚押吳氏同去墳所,啟棺檢驗丈夫有無傷痕。
土工回報:“劉十二身上并無傷痕,病死是實。
”包公拍案怒道:“陳尚隐匿情弊,故來我跟前遮掩,限三日内若不明白,決不輕恕。
”陳尚回家憂愁,雙眉不展。
其妻楊氏問尚有何事憂愁。
尚以此事告知。
楊氏道:“曾看死人鼻中否?”尚道:“此人原是我收殓,鼻中未看。
”楊氏道:“聞得人曾用鐵釘插入鼻中,壞了人性命。
何不勘視此處?”尚亦狐疑,即依妻言再去看驗,劉十二鼻中果有鐵釘二個,從後腦發中插入。
遂取釘來呈知。
包公便将吳氏勘審。
吳氏初不肯招,及上起刑具,隻得招認為與張屠戶通奸,恐丈夫知覺不合,謀害身死情由。
案卷既成,遂判吳氏謀害親夫,押赴市曹處斬。
,張屠戶好人妻小,因緻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