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回 因訴冤刑加極惡,為報淫筆判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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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念,即轉禍為福之一機也。

    可不戒哉!花春看至此,唯是捶胸跌足,悔恨無及已爾。

    閻王道:“憑你在暗室屋漏中作一虧心事,我酆都中已聞,若雷見電,纖悉無遺。

    故陰陽雖然間隔,善惡無不昭彰。

    因你在生有散财濟困一善,故地獄之苦今且免汝。

    至于你生前罪惡滔天,輪回之下,該貶汝于毛禽獸族之中,但以你身前孽海深深,若不暫轉人身,焉得清償欲債?且俟來生,到我案下,然後罰你永堕獸胎,披毛萬世!”花春叩謝已畢,遂令書吏備了文書,差鬼役解去投生,囑令盂婆處迷魂湯可不必與他飲,使他前生後世,如隔一夢,冤冤相報,腹内了如。

     那花春随了鬼役,所過府縣城隍處,一一去投了牒文。

    到了該縣城隍署中,那鬼役遞了牒文,自回去了。

    城隍就當堂把文書拆覽,遂喚鬼差,押去投生。

    鬼差領了牌票,一路押去,行到一所高大牆門首,立住了足,高喚幾聲。

    隻見裡面有一白輯老者,扶杖出來,見了花春,遂拭淚歎氣道:“孽根來矣。

    ”沒奈何,引了花春,一重重行至内邊樓上内房門首,把花春一拐,打人房中。

    跟前一陣昏黑,霎時負痛異常,啟眼開來看,已成一嬰孩矣。

    隻昕得穩婆在旁說道:“恭喜添了一位千金。

    ”已自知轉了女身,口中雖不能言語,而心内已洞然明白,知此身不投于别家,母即堂嫂楊氏,父即堂兄晴園也。

    上有兩兄:一名花貴,年方七歲;一名花榮,年方五歲。

    晴園與她取名日豔姣,卻因父母性喜弄璋之慶,故于女不加珍惜。

    到了周歲,時乳娘懷抱手中,偶至書齋遊玩,見這須圖書畫幅,一一皆前生手迹之存。

    書休瑣叙。

     未及二載,那生身母竟爾一病身亡,父親續娶繼母槐氏,兇悍異常,屢屢受她淩虐,苦不勝言。

    奈晴園又常不在家,日夜出外遊蕩,家中一應出入總賬,盡托人掌理。

    日常來往之人,俱是一班流涎富厚、騙費金銀的小人。

    豔姣雖幼,目擊能知,暗想晴園這份家資,皆是我前生分與他的,怎奈他揮金如土,日逐消磨,心中未免憤憤不平。

    又見會了幾場冤案官司,自己卻毫無膽氣才幹,專托那幾個流名訟棍,唯将銀錢揮用而已。

    豈知人禍未消,天災又至。

    逋了一場回祿,把一座峻宇雕牆的房屋,盡變為瓦礫之場。

    其中明珠美玉,異玩奇珍,亦俱付諸一炬。

    那時遷了住居,焉及得祖居之高大華美,正所謂滄桑變幻,轉眼可憐。

    無奈相猶不回頭,唯将田産變賣,以為揮用之資。

     約又過了數載,花貴、花榮已被晚母朝夕打罵,暗算死了。

    豔姣已十二歲,不料長了一歲,那晚母欺淩之态更甚一年,饑無食,寒無衣,啞口吞連,苦向誰訴?一日晚間,偶從繼母房前經過,聽得喃喃有笑語聲,心竊異之。

    因見窗外有塊假山石,豔姣遂跨身而上,輕将舌尖潤破紙窗,偷觑裡邊。

    隻見槐氏與一少年,坐在床沿,裸體相戲。

    豔姣認得此人非别,即槐氏之表弟,平日間不常來往的。

    看丁許久,見二人歡态頻形,嬌聲屢喚,覺兩頰微紅,淫心頓熾,不禁失聲,喚了一聲“啊呀”。

    見槐氏頓時把那少年推開,順手牽一汗巾,束好胸膛,口中嚷道:“哪個潑膽賤人,在窗外竊視!”豔姣急欲逃避,豈知聞聲膽破,慌忙走下,一足踐空,已倒身于地,負痛不止。

    見槐氏已持燈出外相照,不能遁匿。

    槐氏走近,一把揪住,拖進房中,狠聲罵道:“你這該死賤人,擅敢潛身窺探我們麼?今日自投死網,決難饒你!”豔姣跪地哀告道:“女兒偶從此間行過,聽得母親在房,不知與誰人言語。

    女兒聽不仔細,隻道是父親今日回家了,故立于窗外一視,不知母親與表母舅在房閑談,女兒實無異心,還祈女兒無罪!”槐氏道:“你這潑賤,尚敢巧言哄我!既道是你的短命父親回家,明朝自見,何必在窗外竊探?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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