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回 林經略判出奇冤 崔氏婦路遇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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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不附體,禀道:“小人願招。

    五年前,有個山西和尚在小店投宿,露了财帛是實。

    ”林公道:“有多少财帛?今屍首在何處?”王奇事道:“百金财帛,屍首就在天井中。

    ”林公道:“百金财帛就害人性命。

    ”吩咐将這天井掘開。

     衆役動手,将地掘開丈餘深,隻見露出衣服。

    掘起一個屍首,卻是一個和尚。

    将屍首擡上來,隻見屍下一物,有足有頭,還是活的,在坑裡亂扒。

    湯彪在旁說道:“好大膽木魚。

    ”林公道:“不是木魚,是身上流下來的血。

    一年下去一尺,到了千百年之後,那物就成形。

    這人才得五年。

    ”叫衆役取上打死。

    衆人登時打死,并無肚髒,卻是一堆紫血。

    人人看見暗道林公如神。

    林公吩咐将王奇鎖了帶去,交與山陽縣,秋後抵償和尚之命。

    林公起身,向着湯彪道:“本院代這和尚伸冤,今不免叫和尚早早脫身去罷。

    ”走到卧房門外,叫道:“和尚,本院準你狀子,已将仇人抵償你命,快快托生去罷。

    ”隻聽得房中小孩子連哭三聲,氣就絕了。

    王奇的妻子還在那裡哭泣。

    林公呼衆役道:“将小孩子拖出,與和尚屍首一并同葬。

    王奇得百兩财帛,令山陽縣斷三十兩買口棺材收葬。

    ” 大人上了八轎,衆役開道,回衙門。

    百姓無一個不說是活佛下界。

    到了東門,三聲大炮,進了城門。

    隻見有一起送殡人,見了大人進城,連忙将棺材歇下,讓大人過去。

    林公在轎子内看見一口火燒頭的棺材,有一頂白布小轎在棺材旁邊,轎内有一個婦人暗暗啼哭。

    大人耳中聽得哭聲不甚哀切,吩咐住轎,将這轎是婦人叫他出來聽審。

    衆役暗暗笑道:“這位大老爺好不兜搜,淮安府百姓一日不知擡多少棺材出城,怎麼連送殡的人都要審起來了。

    ”既奉鈞谕,誰敢不從,隻得走至轎邊,喝道:“轎内是什麼堂客,快些出來,大老爺立等聽審呢。

    ”轎内婦人唬得戰戰兢兢,不敢出來。

    衆役等一會,又不見出來,伸手将轎簾一掀,說道:“早早出來到大老爺面前,免得我們動手動腳。

    ”那婦人沒奈何,隻得從轎子内走出,來到大人面前。

    衆役一聲喝道:“跪着。

    ”婦人隻得跪下,不敢擡頭。

    林公看婦人生得十分齊整,上穿一件新白绫大褂,下系一條白绫裙。

    林公搖頭,道:“必有原故。

    ”忙問道:“死者是你什麼人?”婦人道:“是小婦人的丈夫。

    ”林公道:“得何病症而死?”婦人道:“暴病身亡。

    ”林公道:“就如此薄情,隻與他一口火燒頭的棺材,其中必有原故。

    ”吩咐帶回衙門聽審。

    衆役開道,回察院衙門。

    也不知審出什麼冤枉,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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