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 花文芳面囑知縣 孫文進性直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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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中馮旭文字。

    無奈生員妹子年幼無知,動筆将花文芳的文字批壞。

    彼時怒惱而去。

    前月生員已受過馮家之聘。

    分明挾仇誣害生員二人,望老父母詳情鑒察。

    ”孫老爺道:“你既知與花家結怨,為何又到他家去?”錢林道:“因花文芳有一邀單,要做詩文會。

    生員見他來請赴會,若下去,又恐惹他見怪,故約了馮生員同去,誰知落了他的圈套,便把這人命、盜案誣害生員二人。

    ”孫老爺道:“詩文會其有幾人同席?”錢林道:“邀單上原有八人,卻有六位不到。

    同席共有四人。

    ”孫老爺道:“那四人?”錢林道:“生員同馮旭、花文芳、魏臨川。

    ”孫老爺道:“魏臨川卻是何人?難道也是同會的麼?”錢林道:“不是同會之人,乃是花文芳之幫閑。

    席上猜拳行令,将我二人灌醉,擡至東西兩書房。

    猛聽得喊叫,生員不知是計,向外觀看,不想腳下被絆腳索絆倒在地。

    家丁上前把生員拿住,懷中搜出許多金銀器皿。

    生員懷中器皿也不知隊何而來。

    花文芳誣害生員為大盜,此刻叫生員有口難辯。

    求專父母大人詳察就是了。

    ” 孫老爺聽了這些口詞,暗想道:“錢、馮二人口供相同,且着頭役到那六人家去問可有邀單否。

    ”随叫錢林寫下那邀單上六人姓名。

    寫了,即差兩個衙役如飛而去。

    不一時,回來禀道:“小人奉老爺之命,差到那六位相公家去問,俱去未見邀單。

    ”孫老爺心中明白,知兩件事分明是花文芳挾仇誣害兩家,但不知兇手實系何人。

    待本縣将魏臨川拿到,他必知情。

    在簽筒内取了一根金頭簽子,朱筆标着:“衙役速去提拿幫閑魏臨川到案,當堂回話,火速火速,限次日早堂聽審,如違,重責不貸!”原差領下朱簽。

    知縣吩咐将馮旭、錢林權且收監,俟拿到魏臨川複審。

    兩邊一聲吆喝,知縣退堂。

    正是: 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孫耕。

     不知原差領了朱簽去拿魏臨川,可能到案,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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