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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做三百六十五行的哪一行都絕不會平凡。
” 元日剛摸摸下巴。
他們兩個究竟有多熟?他對鐘珂的評價真是中肯。
“傑哥!傑哥!不好了!”有個龐克風打扮的年輕人匆匆跑過來。
“吉利出車禍,人沒事,但手腳都骨折了,現在在醫院!” “真的假的?”阿傑皺眉,他看看手表。
“都要唱了,他才來給我出這種茶包,不是跟他說不會騎車就搭小黃嗎?他是把老子的警告都聽到太平洋去了是吧?回來試試,看我還會不會讓他在這裡混!” “吉利?”鐘珂很意外。
“是那個大一的學弟嗎?” 她真沒想到吉利那小跟屁蟲現在還黏着阿傑。
“就是他。
”阿傑點點頭。
“那家夥大三休學,不敢告訴家裡人,也沒錢付房租被趕出來,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來敲我的門,求我收留他。
” 鐘珂回憶着說:“他的鼓打得挺好。
” 阿傑得意的笑。
“經過我專業的培訓,現在是我們藍鳥人樂團的鼓手……咦,可用之材就在眼前,我怎麼沒想到呢?” 鐘珂瞪着他。
“别想。
” 阿傑苦瓜臉。
“難道你要見死不救?” 鐘珂搖頭。
“不行,我好久沒碰了。
” 阿傑繼續遊說:“這跟開車、下廚一樣,會了就忘不掉,久沒碰,隻要碰到了就會全部想起來。
” 鐘珂闆起臉。
“總之不行,我沒心理準備。
” 元日剛一直在專注聆聽。
他們在說什麼?像在打啞謎,他是有聽沒有懂。
“你大一在宿舍發高燒快死時,外頭雷電交加,是我背你去醫院急診的,然後在等你吊完點滴的時候我受到空氣中的病毒侵襲得了重感冒,變成肺炎,咳了一個月差點去見閻羅王,住院時醫生還發了病危通知……”阿傑使出了殺手锏。
鐘河很無言。
“不要再說了,傑哥,跟你去就是。
” “快!去找件女生皮衣來,S号!”阿傑吩咐龐克風打扮的人,又吹口哨招來一個小弟招呼元日剛,很大器的對他說:“等一下我們再好好喝一杯,你是鐘珂的朋友,就是我淩傑的朋友,今天一切算我的,盡量玩!”接着就跟風一般的把鐘珂帶走了。
那個小弟問:“大哥要吃什麼喝什麼盡量吩咐,要不要我找幾個辣妹來陪大哥?” 元日剛啼笑皆非。
“你幫我找個位子坐就可以了。
” “是!大哥!” 小弟鞠躬哈腰的,簡直把他當黑社會老大了,不過倒是替他找了個好位子,很靠近舞台。
“大哥要看我們藍鳥人的精采演唱對吧?坐這裡看得最清楚了。
” 元日剛喝着啤酒,看到店裡越來越多人,當四周燈光一暗,舞台燈光忽然亮起來時,他才發現樂團成員已經在台上就定位了。
看的出來,主唱就是淩傑,他一身皮衣,手握在立型麥克風上,其他還有吉他手、貝斯手、鼓手…… 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舞台上的女鼓手,那是鐘珂,及肩長發紮了高高的馬尾,還畫了煙熏妝,套了件黑色皮衣,跟平時判若兩人。
淩傑聲嘶力竭的唱了什麼他不知道,吉他手、貝斯手在彈什麼,他也沒聽進耳裡,他的眼中隻有鐘珂,還有她打的鼓,他真的沒想到她會打鼓,還打得那麼好,根本就是個搖滾女王。
他不得不說,他對她的認識真的太少了,這絕對不是他知道的鐘珂,原來她有這一面。
藍鳥人樂團一共表演了六首歌曲,五首都是搖滾樂,最後一首是抒情歌,他仿佛看到鐘珂眼角有淚光,是被歌曲感動了嗎?他卻直覺的否決了自己的答案。
熱烈的掌聲後,樂團的演出暫時告一段落,不一會兒,鐘珂走向他,坐上他身邊的高腳椅,已經卸妝了,皮衣也脫掉了,隻有馬尾還高高的紮着。
” 元日剛摸摸下巴。
他們兩個究竟有多熟?他對鐘珂的評價真是中肯。
“傑哥!傑哥!不好了!”有個龐克風打扮的年輕人匆匆跑過來。
“吉利出車禍,人沒事,但手腳都骨折了,現在在醫院!” “真的假的?”阿傑皺眉,他看看手表。
“都要唱了,他才來給我出這種茶包,不是跟他說不會騎車就搭小黃嗎?他是把老子的警告都聽到太平洋去了是吧?回來試試,看我還會不會讓他在這裡混!” “吉利?”鐘珂很意外。
“是那個大一的學弟嗎?” 她真沒想到吉利那小跟屁蟲現在還黏着阿傑。
“就是他。
”阿傑點點頭。
“那家夥大三休學,不敢告訴家裡人,也沒錢付房租被趕出來,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來敲我的門,求我收留他。
” 鐘珂回憶着說:“他的鼓打得挺好。
” 阿傑得意的笑。
“經過我專業的培訓,現在是我們藍鳥人樂團的鼓手……咦,可用之材就在眼前,我怎麼沒想到呢?” 鐘珂瞪着他。
“别想。
” 阿傑苦瓜臉。
“難道你要見死不救?” 鐘珂搖頭。
“不行,我好久沒碰了。
” 阿傑繼續遊說:“這跟開車、下廚一樣,會了就忘不掉,久沒碰,隻要碰到了就會全部想起來。
” 鐘珂闆起臉。
“總之不行,我沒心理準備。
” 元日剛一直在專注聆聽。
他們在說什麼?像在打啞謎,他是有聽沒有懂。
“你大一在宿舍發高燒快死時,外頭雷電交加,是我背你去醫院急診的,然後在等你吊完點滴的時候我受到空氣中的病毒侵襲得了重感冒,變成肺炎,咳了一個月差點去見閻羅王,住院時醫生還發了病危通知……”阿傑使出了殺手锏。
鐘河很無言。
“不要再說了,傑哥,跟你去就是。
” “快!去找件女生皮衣來,S号!”阿傑吩咐龐克風打扮的人,又吹口哨招來一個小弟招呼元日剛,很大器的對他說:“等一下我們再好好喝一杯,你是鐘珂的朋友,就是我淩傑的朋友,今天一切算我的,盡量玩!”接着就跟風一般的把鐘珂帶走了。
那個小弟問:“大哥要吃什麼喝什麼盡量吩咐,要不要我找幾個辣妹來陪大哥?” 元日剛啼笑皆非。
“你幫我找個位子坐就可以了。
” “是!大哥!” 小弟鞠躬哈腰的,簡直把他當黑社會老大了,不過倒是替他找了個好位子,很靠近舞台。
“大哥要看我們藍鳥人的精采演唱對吧?坐這裡看得最清楚了。
” 元日剛喝着啤酒,看到店裡越來越多人,當四周燈光一暗,舞台燈光忽然亮起來時,他才發現樂團成員已經在台上就定位了。
看的出來,主唱就是淩傑,他一身皮衣,手握在立型麥克風上,其他還有吉他手、貝斯手、鼓手…… 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舞台上的女鼓手,那是鐘珂,及肩長發紮了高高的馬尾,還畫了煙熏妝,套了件黑色皮衣,跟平時判若兩人。
淩傑聲嘶力竭的唱了什麼他不知道,吉他手、貝斯手在彈什麼,他也沒聽進耳裡,他的眼中隻有鐘珂,還有她打的鼓,他真的沒想到她會打鼓,還打得那麼好,根本就是個搖滾女王。
他不得不說,他對她的認識真的太少了,這絕對不是他知道的鐘珂,原來她有這一面。
藍鳥人樂團一共表演了六首歌曲,五首都是搖滾樂,最後一首是抒情歌,他仿佛看到鐘珂眼角有淚光,是被歌曲感動了嗎?他卻直覺的否決了自己的答案。
熱烈的掌聲後,樂團的演出暫時告一段落,不一會兒,鐘珂走向他,坐上他身邊的高腳椅,已經卸妝了,皮衣也脫掉了,隻有馬尾還高高的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