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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她所教的學生肯定一次就能考過,所以她絕對不會錯過,因為對她自己來說也是一個裡程碑。

     人都已經到了考場外了,都已經與館長和其他老師們通過電話,準備到便利商店搬一箱水進來了,公用手機卻在這時響起。

    休假與假日都需随身攜帶公務用手機,這是身為所長特助職責所在,她甚至簽過一份二十四小時随叫随到的同意書,聲明自願放棄相關的勞工權益:雖然所長從未在非辦公時間找過她。

     手機來電顯示為李助理。

     進到事務所後她主要是為所長工作,但大部分的時間裡這位李助理是她實質的直屬上司。

    戴詩佳找了一處較安靜的角落,按下通話鍵。

     “TRO?”電話裡李助理叙述着事情的發生,一個所長親自出馬的台商撤資案,訴訟管轄權在美國,她曾幫忙整理文件但此案主平時由林助理擔任副手。

    戴詩佳不知道關于對手律師即将聲請臨時禁令的消息所長是怎麼知道的,她上一次參與讨論時案子尚在排期審理。

    李助理一時聯絡不上林助理,所長希望她能立刻到事務所商量對策,必要時還須立刻出發前往美國。

     “我知道你有記錄的習慣,之前的文件中也可能有有用的内容,所長說記得你提過對方律師的慣用手段和經手案件的共通點,可是你的筆記加密後我看不懂。

    ”電話那頭李助理翻閱紙張,應是在她的座位後找到了檔案夾。

    “總之,麻煩你進來事務所一趟。

    ” 遠處,她看見館長從考場出來,往一旁的便利商店卡去。

    直到他又走近了些,兩人對上視線。

     “戴律師?” “……我知道了。

    ” 眼前,館長正用一種疑惑眼神看着她。

    戴詩佳朝他點頭的同時結束了通話。

    現在回想起來,那大概是她第一次強烈地不喜歡法律工作。

     不喜歡,仍需盡職。

     被所内一些律師所影響,她在事務所裡放了一套西裝。

    和李助理通完話的二十分鐘後,她已換下運動服,西裝筆挺地坐在辦公桌前整理資料,又過不久,李助理加人一起讨論。

     從她平時做的筆記與手冊中竟然真能歸納出對手律師的慣有伎倆,李助理列了幾個方案出來,他們一起向所長報告時已過四點,而林助理聽到留言趕到時也差不多是這個時間。

    于是作為所長助理中最資淺的、最與本案無關的一個,戴詩佳在所長允許下從會議中早退。

     她立刻趕回考場,考試已經結束了,打給館長和另一位老師都沒接,打給幾位她有号碼的學生也同樣沒回應,可能是移動中不方便,也可能慶功的地點是館長最愛的卡拉0K。

    先前學生們有提議結束後去慶功,但地點一直沒定下來,她聯絡不上任何人,隻有作罷。

     社會人士為工作缺席其它事務,這是負責的表現,早上跟館長說自己必須立刻去事務所而他叫她别擔心時,話裡的意思是這樣的。

    然而戴詩佳自覺已經錯失了很重要的東西。

     她不是因為喜歡法律工作、發自内心投入事業才因一通電話就飛奔進事務所,當李助理問起是不是打斷她的周末計劃,她甚至沒提今天的劍道升級考試對她來說别具意義。

    反觀林助理,雖是未能立即趕來,但解釋是從高雄的聚會趕回來的,所長及李助理都能理解,道團隊的用意在于相互支援。

     比起二話不說直接沖回事務所,難道沒有更聰明、能兼顧兩方的作法?也許先告訴李助理幾個可能有關連的案子,也許至少先進會場幫家文他們打氣、跟他們練十分鐘的劍道型、甚至默想片刻也好……可她什麼努力也沒做,如接到指令的機器人,停止思考,執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