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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韋倩琳租屋處的隔壁,經常碰面又聊得來,兩人當了快三年的鄰居,漸漸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前幾個月前他搬去與愛人同志同居,因為也在鄰近社區,所以偶爾還是會在運動時碰到面,聊聊彼此近況。

     韋倩琳把他當成好兄弟、好姊妹,什麼事情都會跟他說,暗戀上司的事也不例外。

    陳兆緯經常勸她别把愛情藏在心底,偏偏她那顆腦袋屢勸不聽,讓他替她感到不舍又不值,不懂她既然得不到,幹麼也不幹脆換個目标,談場不會害人長皺紋的戀愛,白自在一個男人身上浪費了幾年寶貴時間多劃不來。

     “那并不是‘别的女人’,是他的未婚妻。

    ”她苦笑,把卷起的報紙放進另一個紙袋裡,起身走向長椅。

    “而且我這可是在幫你遛狗。

    ” “非常感激,順便聲明,它不是我養的狗。

    ”他往那隻流口水的動物一比,搖搖手指。

    要不是因為他的情人出國,他才不想負責這種麻煩事,牽着這隻渾身是毛的大家夥,害他都不能優雅的跑步,還得帶着一包工具幫它“善後”,一點都不時尚,幸虧有這個“傻妹”自告奮勇來隋它玩。

     “他的不就是你的?”她摸着在腳邊磨蹭撒嬌的大狗,覺得它又暖又可愛。

     “所以你才那麼盡心盡力的幫他籌備這場婚禮?”他嗤之以鼻地冷笑。

     好友的每個“所以”都帶着挖苦,不是一針見血,而是刀刀見骨的砍中她内心的痛處,讓她愈來愈難在寒風中維持笑容。

     “愛并不是非要占有不可,看到心愛的人過得好,也是一種幸福。

    ”她仰頭一歎。

     她承認自己愛得很窩囊,但看到那男人快樂的笑容,她又覺得這麼做是對的、值得的……半年來她總是這麼安慰自己,熬過了每一天看着他和女友甜蜜恩愛的日子,一次次消滅内心那些邪惡的妒意,重複麻痹心痛,直到今日,她都要佩服起自己的忍耐功力了。

     其實啊,她也不是沒想過要鼓起勇氣去告白,但就在她準備再準備,掙紮八千遍,決定賭上工作去向他示愛的前一天,他就難掩喜悅地透露出對另一個女人的好感,還慎重其事地詢問她——“送花告白會不會很老套?” “不,不會……她喜歡你,一定也會喜歡你送的花。

    ” 那天說完這些話,她還幫他訂了一大束花,腦袋裡幾乎一片空白,回家慘哭了一夜。

    而後“告白”這件事,便成了她心中永遠不可能說出口的痛,一直掩藏到今天。

     “噢天啊,記得在履曆表上注明擅長‘自我催眠’和‘把老闆的快樂建築在自己的痛苦上’,下個老闆肯定會愛你的。

    ”他誇張地拍額捧心,覺得她自欺欺人的程度已經修練到一種出神入化的境界。

    每次看到這種傻到不知道自己有多笨的女人,他就慶幸自己愛的是男人。

     她沒好氣地瞅着他,拉起他的手—— “喏,你的狗屎。

    ”她把那包“塞”往他手中一放,不理他驚悚的表情,轉身跑步回家。

     “喂——在他結婚前你都還有機會~~” 她揚手揮了揮,沒回頭地繼續往前跑,把背後的聲音遠遠抛開,也像要甩掉那個充滿希望的字眼…… 機會? 呵,那種東西,她早就死心了。

    除非她想當一個破壞别人姻緣的第三者,否則這輩子,他們之間就隻剩下一個多月後分道揚镳的命運。

     她奮力跑着,下定決心似地往前沖刺,又喘又累地叮咛自己…… 下次面試,她絕不會再答應那種莫名其妙的條件! 隔日,韋倩琳比平時更早進公司,因為前一晚居然亂七幾糟地夢到她老闆與未婚妻你侬我侬、卿卿我我的“限制級”畫面,害她早早驚醒,索性花了更多時間做早餐,提前進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