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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就愈得裝。

     要去約會,當然要打扮成更漂亮的我、表現出最迷人的我。

     要結婚了,當然要上天下海、古今戲服,拍出跟明星撞臉、連親媽也認不出的婚紗照。

     要找工作,履曆表上我無所不能,簡直讓人懷疑為什麼前老闆竟會放人。

     許多愛情長跑的戀人,一結婚反而“幻滅”,是否就是真相大白、有如卸妝後判若兩人,被吓醒的? 有朋友說:“結婚以後才敢大膽放屁、臭到老公的女人,是失策啊!有什麼屁婚前趕快放!” 交過多少前男友、做過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隻要是曝光後會讓你難以自圓其說的,統統都要先自首。

    第一當作他到底愛不愛你的試煉,第二當作一了百了的保險。

     我們想要掩藏的,能藏多久?一輩子嗎? 寫這個故事,以幾個朋友作為綜合原型,再加上自己的心得。

     襄知,是一個好像敢讓人看到她“異類”的一面,但又讓人覺得怎麼也看不透的人。

    到底是男?是女?為什麼有話不說?既然開口了,又為什麼專說些讓人聽不懂的話? 這應該是襄知自己的事,誰也管不着,但我們就硬是要管,人家既沒殺人也沒放火,我們還是要管,不一定是真正的關心,隻是為了讓自己舒服,不請自來地就想“判斷”别人究竟是怎樣的人。

     “做自己”,應該是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利,為什麼會難到讓人覺得簡直不可能? 别人會怎麼看自己,變成我們最大的顧慮。

     舉一個例子,沙沙曾旅居過紐約、巴黎、倫敦,發現國際大都會最愛的顔色清一色是:黑! 尤其冰雪寒冬,巳經是灰暗慘白,明明現代時裝什麼顔色都買得到,大家仍舊不願穿得讓人眼睛一亮。

    有位朋友很搞笑(其實很普遍),頭上戴的是黑色線帽,頸上繞着黑圍巾,全身黑大衣、黑衫黑褲加黑長靴好不帥氣,如果脫下長靴,裡頭的襪子仍是黑的! 于是放眼地鐵站人海一片黑,彷佛警察國度強制規定,為什麼會這樣?說是隻有黑色才時尚未免說不過去,真相很簡單-即使是最開放的國際都會,仍沒幾個人想過分招搖、惹人注目,因為接下來就是被品頭論足: “小女生才幾歲,沒事幹嘛染頭發?” “大紅大綠的,鄉下來的嗎?” “快看!那男的穿粉紅長褲!” 就因為這個小小觀察,自此沙沙拒穿黑色,發色由紅到紫不等,就為了給自己不時提醒打氣:“不要怕,人言不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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