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風流總被風吹雨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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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死性不改,挑釁挑戰如故,除了“大胃”之外,這兒幾乎每人都跟他交手,打過架。

     “大胃”原姓王,原名大維,因為太貪吃,而一天進食至少十二三次,次次食量驚人,故人皆稱之為“大胃”。

     他的确是“大胃”,他的胃也特别大。

    他的脾氣好,不與人鬥,但千萬不要與他争、搶食。

    他隻好食,若在食物上跟他過下去,他可是寸步不讓。

    司徒丙就是天生不愛吃,人也骨瘦如柴,故爾跟王大維沒有相争的理由;别的事,這王大胃都讓着他。

    故爾打不成架。

     有一次、他跟人住避難的武劄大豪“蝙蝠神君”華矛為了争一塊小小的蝦片,竟大動幹戈,這就見出了他的實力,他連施“橫行槍法”、“橫屍棍法”、“攔腰杖法”、“波湧槳法”,把華矛華老大爺和他十六各助拳的高手全都砸出打出“十八星山”去。

     雖然,為這件事,他給言尖夫婦狠艱的責罰了一頓,到現在膝蓋瘀了一大青的,腫了一大片紫的,幾乎也沒給言氏夫婦趕出“義薄雲吞”去。

     事實上,沒把王大胃和司徒丙二人踢出“義薄雲吞”,或者索性流放到黑龍江、滿都加爾去,言尖夫婦也頗感“後悔”。

     蓋因“大胃”一個人吃足十二三人的食量,有段時候,因山道坍方,糧食運輸一時接不上,他才餓了兩個對辰,便一口掉了自己兩隻手指。

     有天夜半,跟他同睡的“粉腸”忽然覺得床鋪濕漉漉的,一摸,還以有是“大胃”撒尿,細看,幾乎沒給吓死: 原來一手都是血! 再看,陳粉腸可真個三魂吓去了七魄,以後都不敢再跟王大胃同床了。

     原來他在吃肉。

     ——一塊鮮血淋漓的肉! 生食! 他一面吃着,一面十分滋味的望着陳粉腸,嘿嘿的笑。

     粉腸隻覺毛骨悚然。

     他手裡還有一把刀。

     尖刀。

     他的右腿褲管特高,鮮血直冒。

    汩汩流着,他也不以為意。

     他口裡那塊肉,就是這樣給他割了來,現場生吃。

     ——敢情他睡到夜半,餓了,看見自己腿肉肥美,就割下一嚼了一塊。

     但粉腸可吓得眼綠耳屈鼻子歪:萬一他真的禁不住餓瘋了,對自己身上的肉也打起主意來,這還有命在!” 是以,“粉腸”對這号人物“置”而遠之,并見查叫天也有外号作“叫天王”,于是也戲稱他為“大胃王”。

    不過,吃歸吃,就算大胃王饑不擇食到了,你給他一粒蛋,他會連殼都一并兒吞到肚裡去;你若予他一條香蕉,他也會連皮送入他口裡邊。

     但他還是不吃人。

     ——甯吃自己的肉,也不傷害其他的人。

     這對言氏夫婦而言,成了不趕逐此人的最大借口——同時,也是最完滿的理由。

     何況,除了太貪食之外,大胃王實在是一個很好的幫手。

     他什麼事都肯做、願做、且不要報酬—— ——除了給他頓好吃的之外。

     司徒丙就不一樣了。

     他是無緣無故也撩是鬥非,迫得人非要與他動手打架不可。

     他好打——一天不打架,他仿佛就全身發癢,癢得無技可摟、無處可依。

     對這種人,言尖可制他不住了,要不是溫八無給他先下了貼“降風頭下火勢五痹散”,恐怕言尖早就對他動了手,轟出了他的“迷城迷蹤黑煞手”了。

     司徒丙畢竟仍是有忌諱的,所以他也不是見人就打;至少,無辜的客人,還有不谙武功的人客,以及小孩子婦女,他一概不打。

     隻是,他仍太好戰了,總要想出不同的方法來與人(乃至“迫人”)同他過招,以緻他連“不是人”的也得千方百計與之交手。

     他曾用頭與牛角對撞。

     還跟狒狒比賽爬樹攀藤。

     限魚比泅泳。

     他甚至跟蝮蛇對噬——他爬在地上,手足一概不用,隻用口咬,蓋因如果他施拳腳動真力,什麼野牛、蟒蛇、馬猴,哪樣會是他對手?這樣勝之,不但不武,簡直無瘾,是以司徒丙堅持用對之所“長”(包括尖齒、倒刺和尾巴)來與對方“交手”。

     他自得其樂。

     這些奇人異士,紛紛先後到“義薄雲吞”來避難,久而久之,索性便不走了,留在這家客店,成了夥計。

     也成了言尖夫婦的得力幫手。

     孫青霞一聽這幾人的外号和名字,初不為意,随而馬上聯想起好些江湖上的傳言,以及這幾年有幾武林高陡然“失蹤”了的轶事,不禁道。

     “原來他們都窩在這裡,而且都當了你的夥計。

    ” 言尖搖着也搖手不疊:“不是當我的。

    ” 孫青霞笑道:“你不是這兒的老闆嗎?” “大家都以為是,”言尖居然道:“其實不是。

    ” 他滿懷感觸的望向那書着“義薄雲吞”四字的酒簾,道: “就是這活兒——它才是我們大夥兒的主人。

    ”
七、有人快樂有人仇
孫青霞望着那“義薄雲吞”四個字,也良久未語。

     院子裡,一棵花樹開得奇大、奇壯,但又出奇的凄美…… 花落如雨。

     一地花紅。

     天亦漸陰,雨霏霏下,聚雨中仍見陽光。

    這時候,院外居然走過了一隻猞猁。

     ——就好像一個人負手踱步走過他家院前的一般信步而過,且狀态悠閑。

     門前有許多狗。

     門外也有許多犬隻,不知從何而來,所為何事,但對這猞猁,都如同視而不見,吠也不吠上一聲。

     孫青霞看着看着,也似很有些感觸起來了。

    于情卻道:“我早着粉腸和西瓜特别關照二位姑娘的事,小花還鬧着跟他們一道玩呢。

    ” 言尖聽了,好像不甚高興:“小花也一道作啥?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那個……” 他指了指自己的臉袋,但沒有把話說下去。

     于情也似有點不高興,但不敢明着拂逆她丈夫的意思,隻幽幽的說: “小花就這樣子,你若連朋友也不讓她交,隻怕來日更——唉!” 言尖也歎了一聲,岔開話題,問:“那麼,老丙和大胃王呢?” 于情利落的道:“這幾天隻怕有事,我已着他們好好看着,并通知了還住看的十一夥人有中那六夥會武的,好生提防。

    ” 言尖倒不滿意,“驚動他們作啥?還一定有事哪!這樣張揚了開來,若隻是一場虛驚,那就不好交持了。

    ” 于情啐了她丈夫一口:“看你,仿佛還巴望着有事發生哪!我看,你和阿丙一樣,不是技癢就是身癢,不然就是手癢了。

    ” 然後叉轉向孫青霞釋疑地道:“我們得高人杖蔭,在這兒開店子,自食其力,兼善他人,這正是有人快樂有仇的事。

    我們算是幫了些人、但自然也得罪了些人。

    事實上,幫的人越多,得罪的人也就越多了。

    幫人的忙愈大,幫的人愈重要,得罪的人也更可怕,更惹不得了。

    ” 這個道理孫青霞明白,而且還很明白,所以他接道:“所以你們救得‘鬼仆神鞭’梁道姑,就得罪了任勞任怨。

    你們從‘一線王’魔掌下救了‘一哨大俠’何半好,又結怨于‘流氓軍’。

    你們收容了‘花臉煞星’司徒丙、也形同得罪了一大群惡之欲其死的武林同道——同樣的,你們這次容我暫住,也一樣等于跟‘叫天王’派系的人明擺着過不去了。

    ” 于情道:“所以說,就憑我和外子,還沒這個本事,背那麼大的一隻鍋,找那麼大的一面旗。

    ” 言尖道:“我這‘義薄雲吞’是合夥生意,我倆夫婦隻是出面管理庶務的人,真正的大老闆是在後頭的。

    ” 孫青霞當即明白過來,“你們指的是溫八無?” ——正如“殺手澗”的“崩大碗”一樣,他隻是一隻小夥計,真正的“大老闆”還是八無先生溫絲卷。

     溫八無也不常在“崩大碗”坐鎮,他不在的時候,多由一位身形佝偻、老态龍鐘的老婦來主事,隻知她姓白,這白姓婦人有時身邊也帶有兩名長工,在“殺手澗”生意最旺的時候來幫忙,孫青霞一看便知這也是身懷絕技的武林人物,隻喬裝打扮成平凡人物而已,但他一樣自有來曆,便絕不過問人家的事,隻跟大夥一起稱她為:“白婆婆”,連姓名也未得悉,彼此交談不多,相交亦不深。

     ——若說深交,哪隻有限“毒行其是”溫八無。

     隻不過,八無先生似對“崩大碗”的業務情有獨鐘,近日來較多在這店鋪裡打點一切,甚至發生了真正的“殺手和尚”來襲的事件,加上有人在上遊決堤、溫八無才與孫青霞各自撤離“殺手澗”。

     但言尖的回答是,“不隻是他。

    ” 孫青霞這次倒有不許意外:“哦?” 于情接道:“八無先生是其中一位。

    他喜歡經營食肆,加上溫六遲——他則嗜辦客棧驿館;以及溫約紅,這人素愛養魚;還有溫兄,此人最喜收集美麗女子的容顔。

    這幾位都是‘老字号’溫家逐出門牆。

    或遊離于‘老字号’和江湖勢力之間的不羁人物,且均有不羁之才,聯合了‘感情用事幫’白家的勢力,組合成一個‘用心良苦社’,在武林各處、江湖各地、白山黑水間開設了不少食肆、酒館、驿站、飯店、布莊、茶居、宿舍、裁衣鋪,給天下含冤受屈的武林人江湖好漢有個去處。

    ” 言尖道:“我們這家‘義薄雲吞’也是‘用心良苦社’的分舵之一。

    ” 于情道:“所以光是我們,還是罪不起這麼多天大的人物。

    ” 孫青霞明白了:“可是,如果背後有溫八無、溫六遲、三缸公子溫約紅、毒聖溫兄,還加上了蘇杭‘感情用事幫’白家的高人好手,那倒真是陣容鼎盛,武林中還真不是有太多的人能招惹得起。

    ” 于情道:“可是樹大招風,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物——就連我們沒得罪的人也開罪了。

    ” 孫青霞道:“這個自然,就連原來溫門、白氏的仇家,也一樣把賬往你們上算。

    ” 于情笑道:“敢情是孫大俠在江湖上,也給人誣陷慣了,什麼大場面都見多了,這點定比其他人都更明白。

    ” 言尖咔咔笑道:“他是給目為武林中頭号大色魔,故爾但凡有什麼令人發指霄心病狂的奸殺重案,全都歸他攬上了。

    ” 孫青霞也笑道,“可是,這幹來人還是沖着我來的,說什麼也不該由你們來我。

    ” 言尖不同意:“是沖着我們來的。

    ” 孫青霞道:“當然是我。

    ” 言尖大聲道:“不是你。

    ” 孫青霞道:“叫天王視我眼中釘,不是你。

    ” 言尖掙紅了臉:“來的是流氓軍,他們要拔掉的是我們,不是你。

    你還算不上,入不了排行榜。

    ” 孫青霞冷笑道:“你們剛才不是說過嗎?流氓軍五大當家的再兇再悍,也犯不着惹怒‘老字号’和‘感情用事幫’的人物,也用不着跟你們‘用心良苦社’結下深仇吧!” 言尖情急也氣急,“你——你……你!” 他一急,竟隻是“你”,話就說不出,也說不下去了。

     于情忙替他接了下去。

     她既然有一個好客、熱情但不擅言詞但說話卻十分大聲的大夫、她早就知道她天生的(也是天降的大任)責任就是她要喜歡丈夫的朋友、冷靜而勤快的去做他說做的事,必要時還要替丈夫說話、解釋、乃至澄清、辯護和圓場。

     這是必須的。

     ——誰叫他是她的丈夫! 她給他的時候,她已不是處女,可是他并不見怪。

     她知道他是知道的,可是他并沒有說出來。

     甚至沒有問。

     她早年行走江湖,難免有豔遇風流事,曾遭宵小迷奸,亦曾遭人甜言蜜語,騙去身子,到後頭,反正,她也不再在乎了,一夕貪歡又如間,她甚至也曾色誘過有婦之夫,在江湖上鬧出了些不體面的事兒來。

     直至她遇上言尖。

     那已是進入她身體的第六個男人。

     她知道他對她是真的好。

     ——甚至原諒了她的過在。

     “原諒”,不等于不在乎。

     甚至也不是不介意。

     她知道他是介意的。

     她從他傷心時候的眼神裡看出來:不說出來的傷心要比說出來的傷心更傷心。

     他也知道他定必聽到了傳聞。

     可是他始終沒有怨她、責她,卻是愛護她、給她一個溫暖的家,以及溫馨的對待。

     ——她也深心的明白,像她丈夫那麼火爆性子,能夠對她那麼千依百順,諸般遷就,那若不是真的為了愛,就不可能有其他的理由。

     她明瞭了這一點後,更清楚的體會到:她丈夫的這家店子,是絕對使人快樂使人仇的地方——她丈夫有的是朋友,也多的是仇家。

     她決定全心幫助他。

     她悉心照顧他。

     她替他生了孩子:他知道年事漸老背漸老背漸怄但更加好強的丈夫,最需要的是一個家。

     ——江湖人,流浪久了,颠簸多了,最懷想的,就是一個“家”。

     沒有孩子,卻怎麼成”家”。

     ——沒有孩子的“家”,隻是一個不像“家”的家。

     最初,“驚雷女俠”于情行遍江猢,刀口上,劍尖上滾山滾海滾雷滾電的都滾過,但什麼燒菜煮飯洗衣及至照料孩子,她是一概不知,一律不懂,也一向不理會。

     但真的要為一個男人“成家”的時候,她都懂了。

     做了。

     ——而且做的還很愉快,當作是一個快樂,而完全沒想過這是苦差、這是犧牲。

     這是女人的天性。

     ——成婚、一旦成家、隻要生了孩子,便都給引發開來了。

     她就給他生了孩子。

     可惜,遺憾的是,他們的兩個孩子,小花有點愚鈍,十三四歲智力還像個六七歲的孩童,而那六、七歲的男孩子阿晴,偏偏身體不好。

     她覺得很對不起她丈夫。

     可是言尖好像一點都不覺得。

     他反過來安慰她: “你看小花多漂亮。

    她沒有什麼思想,獨沽一味的美,男人一定迷死她了。

    阿晴身體不好,可是很有智慧,别的孩子還在吃泥打滾,他已懂得搬柴燒飯了,你看,他隻要一開口,就讨得了客人歡心,這些呀,比他長三十年的阿丙、大胃,全都不如他!” 他似乎隻看到好的一面。

     于氏很感激。

     她很感謝她的大夫。

     所以她更加覺得自己對不起他。

     ——她丈夫是個老實人,也是個俠義心腸的好人,但她卻沒有把幹幹淨淨的身子給他,甚至也沒能為他生下個正正常常的孩子,來繼承香燈。

     她很内疚。

     所以她待他更好。

     她永遠支持他。

     她隻站在他那一面。

     ——包括現在,她不想孫青霞誤解了她丈夫的好意。

     所以她一口道出了事情的真相——也就是目下“用心良苦社”的困境: “也許以前他們不敢,可是現在不一樣了,”她說,“溫約紅已殁,溫六遲經營的‘認真棧’正出了事,溫絲卷和溫兄彼此間有磨擦、沖突,而白老總和溫兄不但傷了和氣,還傷了元氣,彼此都受了重傷,白趕了失蹤,白猖狂出了意外,理在,這兒,隻剩下了外子和我勉強維持着——這時候他們不趁機必了‘義薄雲吞’,尚待何時?”
八、忍忍無可忍之事
從于氏這番說話裡,孫青霞終于比較明白了“用心良苦社”的背景和作風,“老字号”溫家裡幾名極有份量的和志氣的元老級高手,跟蘇杭一帶“憑着感受出劍,跟着感覺行事”的“感情用事幫”自家幾個出類拔萃的好手,聯結在一起,一方面,把他們的興趣和嗜好:例如研毒、養魚、種花、烹任、做生意、開客棧、辦酒家、采藥草……都成了一盤生意,另一方面、不但藉這些生意來壯大他們自己結為一體的勢力,更藉此形成一個網絡寬廣的庇護所、收容他,使流之江湖、遭人迫害原江湖好漢、武林正義之士,有個依靠之地和避難之所。

     這也許就是溫、自二家(至少是其中部份有廓清天下之志的人)的苦心,所以命名為“用心良苦社”——他們也的确用心良苦。

     而且還吃力不讨好。

     因為這種生意不好做;做的不好自然維持不了;蓋因他們所作所為,大都十分創意,且若不是在窮鄉僻壤開設風格殊異的店鋪(例如“崩大碗”設店于“殺手澗”,“義薄雲吞”雖然開在十八星山,便是佳例),就是在大都城裡開設一些“大反其道”的生意(包括在省城有名的煙花之地小瓦子巷、小甜水巷一帶,居然開了家“自成一派書坊”,而且還設店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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