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集:空中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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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皆不平的事主持公道,但樣樣都是要依法執法,怎可無法無天!要是我跟一般武林人物無異,愛打便打,要殺就殺,動不動借緝捕為名與人決戰,痛快是痛快了,那我這個公差是怎麼當的?用拳頭打的?不如當武林豪傑好了!用腳尖踹的?不如去綠林當響馬好了!用刀使劍,那是武林高手的兇器,在這兒,我施的使的,是法,是理,是公義!打打殺殺,那是武林人物;我們用的是這兒;” 他拍拍自己的腦袋,“用這兒,”又拍拍自己的心口。

     飛天蜈蚣給他帶笑半醉的着實說了幾句,也沒辦法,更不能不服,隻用手拍拍咀巴,叫道:“你也會用這兒。

    反正我就說不過你。

    ” 的确,他是說不過追命的。

     但他卻很敬重追命。

     ——雖然他是小偷,追命是捕快。

     他一向隻偷貪官惡霸的财物,正如追命隻幫良善老百姓出頭:一捕一盜,兩人似是做着同樣的事。

     追命從來也不敢小看這個“賊。

    ” 不過,追命也太小觑了大少爺和二少爺的老爹——“石蟹”雷大蝦了。

     雷家兩位少爺才給關了兩個多月,便放出來了:理由是殺人證據不足,何況,小透是他們自家的人,她偷漢子自缢,與人無尤;以前給追命力邀出來為小透之死乃為人所殺指證的人,全都翻了供,或不敢再說什麼了。

     追命知道已遲。

     ——雷氏兄弟已然出獄。

     追命才再度正視雷大蝦的勢力與實力:在真正的武林裡,鬥勢勝于鬥智,鬥智強于鬥力——在刀劍上見功夫、在拳腳上定勝負,那通常隻是第八、九流的貨色,頂多是第二、三流的高手而已。

     第一流的不必出手,便可獲勝。

     以雷大蝦的力量,連縣官也怕他五分,他大可使追命丢官棄職。

     但此事并沒有發生。

     追命還升了官。

     他從一縣捕快,當成了七縣副總捕頭。

     ——不降反升? 有人說是因為縣太爺萬士興看重他,有人猜是當日他保住蔡丞相的壽禮,有人則冷諷熱嘲:敢情小崔捕頭跟雷家在一個演一個唱,一面捉一面放,這,自然就升官發财了! 然而追命卻很清醒。

     他知道是誰讓他升的。

     ——不是因為他連破了二十幾件大案;不是因為他勞苦功高;不是因為他的武功好…… 當然也不是因為他愛喝兩杯。

     而是因為雷大蝦。

     ——力薦他高升的是雷大蝦。

     隻有這樣,雷家才可以把他穩在那“吃公門飯”的位子上,隻要追命一天還在“公差”的位置上,他就無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規矩,他便不能在沒有新的罪證下再去對付雷沖、雷動,不能任意為報私仇而殺傷任何一個人民百姓。

     隻要追命仍有顧忌,雷大蝦就不必太擔心了。

     因為這件事,追命越發感悟:闖蕩江湖,武林閱曆恐怕要遠比武功高低還重要! 追命知道,這隻是雷大蝦的第一步棋,當然還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挂劍”雷家:“霹靂堂”第四大分堂“七棧”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蝦,決非易與之輩。

     他不像他的寶貝兒子,那麼沉不住氣。

     ——那次,他拿下雷沖、雷動兄弟的時候,早已算準雷大蝦上赴江南“霹靂堂”總堂述職,否則的話,恐怕就連那個兩個月也關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厲害。

     他并沒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棧”一帶由“霹靂堂四分堂”所作的惡事,不管嫖賭拐騙,他一概照辦不誤。

     他一點也不領雷大蝦的情。

     他這樣明目張膽跟雷家的一切惡勢力作對,不理七棧中五個縣官或明或暗的曉以“大義”,擺明了是: ——你作惡,我就整你! ——我就這樣,你又怎樣!
這樣那樣都一樣
上得山多終遇虎;上得虎多呢? ——總不成遇上毛蟲吧? 可是“七棧”中的苦惱鄉,苦惱鄉中富紳陳七富,就是“上得虎多遇着蟲”。

     毛蟲。

     陳七富一向喜歡“獵虎”。

     ——“虎”就是“胭脂虎”的虎。

     他喜歡獵豔。

     可是,這回,他有了“豔遇”,夜宿“苦惱鄉”的“老虎客棧”,結果,第二天,就死翹翹了。

     人人都說:陳七富這回暴死,敢情是“馬上風”了。

     他死的時候,全身赤裸,雙目突睜,牙關緊閉,但那話兒如金剛怒杵一柱擎天。

     他伏屍的被衾之旁,的确留下女人的香味、亵衣、還有長發。

     ——敢情那女子有見及此,早已走之不疊了。

     唯一跟此情此境很不調和的是: 蟲。

     陳七富一雙毛腿,爬沾了六七條肥肥的、粗粗的、毛茸茸的蟲! 就是這幾條蟲,使追命生了疑,且有了破案的線索。

     追命曾跟過溫約紅學過“解毒法”。

     ——要知道解毒之法前,一定要知道“毒”是什麼。

     其中一種毒,是用狐不食草、沒羽藥、婆娘蠍制成的。

    這三種藥都極希罕,不易采得,且都是救人治病的藥物。

    不過,三種良藥混在一起,取其适量的藥汁,就變成了劇毒,這種厲毒,發作極快,如直接攻入血脈之中,便決難以搶救,而且,中毒之人似心悸、血栓而死,看去不似中毒,也毫無中毒迹象。

     這種毒的特微不多,牙龈緊咬、陽具勃起,一般而言,都未必可斷為中毒,反而會給人疑及是“馬上風”。

     ——幸好,這三種中的兩種,珍罕無比,找得着而會用的人。

    更是難逢難遇。

     事實上,溫門制毒好手也稱這種毒為:“落馬車”。

     唯一比較明顯的特徽是: 蟲喜歡聚集于有這幾種藥味之處。

     ——大概是因為那三種藥用的葉莖,原來就是毛蟲所嗜食的事物之故吧! 于是,追命就生了疑。

     他解剖屍首、遍尋疑點,連腳趾甲裡也不放過。

     胃部:無毒。

    鼻孔,無毒。

    咽喉,無毒。

    在他幾乎要絕望放棄之際,終于教他發現了陳七富的陰囊上一個特别的“毛孔”。

     ——那不是毛孔。

     那是結了血癡子的小小傷口。

     ——那是針孔。

     找到了。

     一一“落馬車”的毒力就是從這兒刺進去的。

     這不是“馬上風”。

     而是謀殺。

     追命立即追查那夜跟陳七富在一起的女人。

     沒有線索。

     一點線索也沒有。

     在人人都放棄的時候,追命卻還不絕望:他從藥物下手,但終于發現,此路不通:婆娘蠍早已缺貨多年,狐不食草隻有“老字号”有少量珍藏,至于沒羽藥,則很普遍,任何藥局,均可購得,甚至在山上亦易采得。

     從人物下手:那豔麗的女子,好像是跟另一高瘦男子一起出沒,那男子一雙眉總是蹩着的,像不勝憂慮的樣子,看來,便是他介紹那女子給陳七富的。

     但這兩人卻似完全消失在空氣中了。

     過了大半年,一對江湖賣藝的男女,在表演完畢、俯在地上收拾賞錢之餘,忽然看見跟前站着一對芒鞋。

     他們兩夫婦緩緩擡頭,就看見了一個落拓、不羁各寫在臉上和眼神裡的年青人;這人,也就是他們命途上的煞星。

     從這人的服飾可知:他是公差。

     “案發了,”那看似潦倒而自在的“公差”道:“陳七富在死前說了你們的名字,跟我回去吧。

    ” “胡說,陳七富早已毒發——” 那兩夫婦抵死不從。

     “‘毒膽公子’溫亮郁,你和尊夫人‘擒心娘子’,十個月前在“老虎客棧,以淬有‘落馬車’毒力的針刺殺陳七富,追命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們逃不了了。

    ” 溫亮郁大怒,他力護夫人邊戰邊逃 可是逃不了。

     追命的武功,尤其是輕功與腿功,比起昔日,更有大進,一日何止千裡。

     溫夫人恨聲叱道:“你何苦迫人于甚!” 溫夫人眉目姣好,溫雅賢淑,眼神裡自透露出一股英氣,而神态間又閃過一種落寞——不知怎的,追命卻覺得有點親切、有些兒眼熟。

     追命能夠破案,是緊緊攫住了一條線索不放:能知道“落馬車”這種毒藥的人,武林中也決不多;能配制這種毒力的人,更少之又少;他研刺過陳七富的屍身,知他也是會家子,膽敢暗算他且暗殺得手的人,必然是高手;能夠獲得那兩種秘藥的人,恐怕更屬罕見。

     他從藏有狐不食草的“老字号”溫家中下功夫,再從專門配制毒藥的“小字号”下手,苦苦追查,終于給他查到: 大約一年前,“毒膽公子”溫亮郁的确速然離開了“老字号”,之前,他與一女子雙宿雙栖,因與“毒膽公子”匹配之故,江湖人皆稱之為“擒心娘子”;聽說這女子要讨好人、隻不過三言兩語,賺人很有一套。

     溫亮郁此後不知何故,脫離了溫家,“老字号”的人已不認他為溫家成員。

     追命便根據這線索追查了下去:有了目标,好辦多了。

     當他得悉這對小夫妻在冰城一帶賣藝之後,一上來,便用話兌住了對方。

     “毒膽”“擒心”見案發敗露,隻好力戰到底。

     溫亮郁雖隻擅于制毒,但跟他娘子一樣,手底下功夫也很高明。

    ” 可惜他們遇上的是追命。

     追命的腿法,這時已進入嶄新境界,似風般無相、如雲般無常,像霧般無向,像火般無定—— 他像一塊飄浮在空中的大石,在無從發力處有莫大的力量! ——他竟用一溫雙腿子,把眼前這兩大高手點倒,而不傷任何一人! 給點倒的溫夫人,還恨恨的用唾星子啐他,怒罵:“狗腿子!” 為了要供辭作證,追命也在公堂上聽判。

     到了這個地步,溫亮郁這對小夫妻也直認不諱,坦然承罪。

     “擒心娘子”力言此事與其夫婿無關,是她以美色相誘,以“如果要娶我,必定要替我毒殺一仇人”為條件,溫亮郁隻好替她研藥,她以色誘陳七富,在重要關頭時以毒針刺殺了他。

    溫亮郁供詞雖一力維護,在罪名都往自己頭上栽,但顯然此事非他所策動主使。

     縣官問她姓名籍貫,何以殺人。

     “我姓崔,叫妙花,排行第三,霹靂縣味螺鎮人。

    ”“擒心娘子”語音堅清,句句猶把追命震落萬丈崖底,“我殺的原為‘更衣幫’兇徒,外号‘七屠虎’朱麥,現在化名為陳七富,以為可以逃避仇家。

    當年,他打傷了我酒醉的爹爹,又傷了我那将臨盆的娘親,還使我那久已失蹤的弟弟,飽受‘七苦神拳’之苦,并向‘太平門’告密,以緻梁堅乍分别殺害了我苦命的爹爹和娘,害得我家散人亡!而今他換姓改名,仍在這兒享福玩女人,我自是非報這個仇不可,非殺他不可!” 追命隻覺天旋地轉、星移鬥換。

     ——那是…… ——那原來是他的三姊! ——他抓的原來是他的三姊和三姊夫! (而三姐夫婦為的是替爹娘手刃大仇!) “不管這樣那樣都一樣,殺人的人總有一大堆理由!”收了“更衣幫”送來的“黑錢”而心滿意足的縣太爺萬士興這般結案:“殺人填命,欠債……這個嘛,拿錢便是!來人啊,帶下去,把這對男女押牢候斬!”
期待更大的石頭
很多人做了不對的事,都說自己沒有選擇、身不由己,其實,在他們身可由己、大可選擇的時候,他們也不一定做對的事。

    這樣,到頭來,自然就變得身不由己,無可抉擇了。

     追命大可不必追查此案。

     他大可以不必捉拿兇手: ——可是他錯了嗎? ——如果他知道兇手是好人,還會抓拿他嗎? ——如果他知道兇手是自己的親人,還會秉公行事嗎? ——如果他知道兇手殺人是為了替自己報仇,還會追緝元兇嗎? 你呢! ——世間的事,是不是換一個角度來想,判斷便會全然不同? 如果不是,為何自己的一隻大牙在疼,總比對岸那兒的大屠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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