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以及穿山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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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還說,那一段他們連老婆都不敢碰。

     萬玉對穿山鏡很不滿意,曾經對我抱怨:“不公平,太不公平。

    你們城裡人有電影戲看,有動物園看,有汽車火車看,我們鄉裡人有什麼?就是這一點文化生活,”他是指覺覺歌和男女之事,“也要用穿山鏡照,什麼世道?再說,共産黨不準大家下,以後小共産黨哪裡來呢?”萬玉對何部長的抱怨是否合理,暫且不論。

    把望遠鏡所代表的性保守觀念當作共産黨的特産,卻不是事實。

    國民黨統治中國的時候,在廣州、武漢等地都出現過軍政府禁止交誼舞的事件,交誼舞被視為“有傷社會風化”的淫亂。

    更早一點,清王朝統治中國的時候,《西廂記》被列為禁演戲曲名錄的榜首,愛情小說和詩詞都是官方眼中的“穢惡之作”,一批批被搜繳和焚燒。

    一個“下”字,不僅僅是馬橋人現在的用詞,幾乎貫串了漫長曆史,透出了漢語思維幾千年來對性愛行為一脈相傳的道德偏見。

    隻要這個“下”的命名沒有取消或改變,人們要真正、全面、徹底走出偏見的陰影都是相當困難的。

    何部長即便是一個十分開明的人,也不一定能夠擺脫已經内化于他骨血中的心理定勢。

    他隻不過是一個傳統詞典的運用者,操着望遠鏡在詞義的軌道上向前滑行,就像一隻驢戴上了籠套,隻能往前走。

    在這個意義上,到底是人說話,還是話說人?到底是何部長應該對他的刻闆和僵硬負責,還是一個“下”字早已成了何部長的籠套——因此,包括馬橋人在内的一切這樣運用漢語的人應該對何部長負責?當然就成了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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