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流變隐喻篇 第46章 堅固的高牆讓人變得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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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園藝業者好意留下的折疊式金屬梯子無影無蹤。

    最後看的時候還靠牆立着來着。

     “梯子去哪裡了呢?”我說。

     梯子馬上找到了,躺在那邊未被履帶碾碎的芒草叢中。

    有誰拿出梯子扔在了那裡。

    東西不重,拿走無需多大力氣。

    我們搬回梯子,按原樣靠牆立好。

     “我下去看看。

    ”免色說,“說不定發現什麼。

    ” “不要緊嗎?” “呃,我嘛,不用擔心。

    上次也下過一次了。

    ” 說罷,免色無所謂似的一隻手提着手提燈,順梯下到裡面。

     “對了,隔開東西柏林的牆的高度可知道?”免色邊下梯子邊問我。

     “不知道。

    ” “三米。

    ”免色往上看着我說,“根據位置有所不同,但總的說來那是标準高度。

    比這洞高一點點。

    那東西大緻持續一百五十公裡。

    我也見過實物,在柏林分割為東西兩個的時期。

    那可真是讓人不忍的場景。

    ” 免色下到洞底,用手提燈照來照去。

    同時繼續對地面的我述說。

     “牆本來是為保護人建造的,為了保護人不受外敵和風雨的侵襲。

    但它有時候也用于關押人。

    堅固的高牆讓關在裡面的人變得無力,在視覺上、精神上。

    以此為目的建造的牆也是有的。

    ” 如此說完,免色好一會兒緘口不語,舉起手提燈檢查周圍石壁和洞底所有角落。

    俨然考察金字塔最裡端石室的考古學家,一絲不苟。

    手提燈的光度很強,比手電筒照出的面積大得多。

    而後他好像在洞底找到了什麼,跪下細看那裡的東西。

    但從上面看不出那是什麼。

    免色什麼也沒說。

    大概找到的東西很小很小。

    他站起身,把那個什麼包在手帕裡揣進沖鋒衣衣袋。

    随即把手提燈舉在頭頂,仰臉看着地上的我。

     “這就上去。

    ”他說。

     “找到什麼了?”我問。

     免色沒有回答,開始小心翼翼地爬梯子。

    每爬一步,身體的重量都使梯子發出鈍鈍的吱呀聲。

    我一邊用手電照着一邊注視他返回地面。

    看他的一舉一動,他平時功能性鍛煉和調整全身肌肉這點就一目了然。

    身體沒有多餘的動作,隻在有效使用必要的肌肉。

    上到地面,他一度大大伸直身體,而後仔細拍去褲子上沾的土,雖說沾的土不很多。

     免色喘了一口氣說:“實際下到裡邊,覺得牆壁高度很有壓迫感,讓人生出某種無力感來。

    同一種類的牆壁前不久我在巴勒斯坦看見來着。

    以色列修建的八米多高的混凝土牆。

    牆頭拉着通有高壓電流的鐵線,差不多綿延五百公裡。

    想必以色列人認為三米無論如何高度不夠,但一般說來有三米高,作為牆壁就夠用的了。

    ” 他把手提燈放在地上,燈光把我們的腳下照得一片明亮。

     “那麼說來,東京拘留所單人房的牆也将近三米高。

    ”免色說,“什麼原因不知道,房間牆非常高。

    日複一日眼睛看到的東西,隻有三米高的呆闆闆的牆,其他可看的什麼也沒有。

    自不用說,牆上沒有挂畫什麼的。

    純粹的牆壁。

    簡直就像自己待在洞底似的。

    ” 我默默聽着。

     “過去有些時日了,我有一次因故被關在東京拘留所一段時間。

    關于這個,記得還沒有對你說吧?” “嗯,還沒聽得。

    ”我說。

    他大約進過拘留所的事從人妻女友那裡聽說了,但我當然沒說這個。

     “作為我,不願意你從别處聽說這件事。

    如你所知,傳聞這東西往往把事實歪曲得妙趣橫生,所以我想從我口中直接告知事實。

    并不是多麼開心的事。

    不過也算順便吧,現在就在這裡講也可以的嗎?” “當然可以,請,請講好了!”我說。

     免色稍一停頓後講了起來。

    “不是我辯解,我沒有任何虧心的地方。

    過去我涉足很多行業,可以說背負種種風險活過來的。

    但我絕對不蠢,加上天生謹小慎微的性格,所以同法律相抵觸那樣的事決不染指。

    那條線我是經常留意的。

    但當時偶然同我聯手的搭檔不慎做出了缺乏考慮的事,以緻觸了黴頭。

    自那以來,大凡同人聯手的工作我一律回避,力争以自己一個人的責任活下去。

    ” “檢察院拿出的罪狀是什麼呢?” “企業内部股票交易和逃稅漏稅,所謂經濟犯。

    雖然最終以無罪勝出,但被提起公訴了。

    檢察官的審訊非同兒戲,在拘留所關了很長時間。

    找各種各樣的理由一次又一次延長拘留期限。

    每當進入被牆圍着的場所,至今都有懷舊之感——便是關了那麼長時間。

    剛才也說了,應受法律懲罰的失誤我這方面一個也沒有,這是再明白不過的事實。

    問題是,檢察院已經寫好了起訴腳本,腳本上我被牢牢編排為有罪。

    而他們又不想改寫。

    官僚系統就是這樣的東西。

    一旦把什麼定下了,變更幾乎是無從談起。

    如果回溯,勢必有哪裡的某人負起責任。

    由于這個緣故,我被長期收押在東京拘留所的單人房裡。

    ” “多長時間呢?” “四百三十五天。

    ”免色若無其事地說,“這一數字一輩子都不會忘掉。

    ” 狹窄單人房中的四百三十五天乃是長得可怕的漫長期間,這點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