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判斷事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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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最合理的選擇都應該是趁其他兩人不備幹掉他們!這時我們的問題就來了:他們三人在同時拔出手槍為自己的“最終目的”各自奮鬥的時候,誰更有可能成功達到目的呢?各自擁有30%的可能性?
不對,這個答案是錯誤的,真正的答案是我們根本無法判斷!因為現在我們隻知道他們三個人各自的目的——獨吞贓款,但是對三個人在這場博弈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他們的實力對比全無了解,也就是說我們根本就沒有掌握那些我們作出判斷所需要掌握的“常識”!
讓我們假設一下,假設我自己就是三位野蠻匪徒中的一員,比如是A吧,現在我看着面前金光閃閃的大袋金币,還有兩位同伴不那麼友善的臉上閃爍着貪婪與殘忍光芒的眼睛,我已經知道無論是自己還是他們中的任何一個,要想達到目的,現在都必須要有所行動了!可是很不幸,在這三個人當中我的槍法最差,基本上打到目标的概率還不到五成;而B比我略強些,大概有六七成的可能性一搶打中他的首選目标;至于C則是我們當中槍法最高明的一個,雖然說不上百發百中,百步穿楊,但是如此距離之下,隻要讓他扣動扳機,恐怕那個被他選中的人十有八九會倒下去!怎麼辦?我是否應該因害怕而放棄自己的“目标”呢?
可能很多人面對這樣不利的局面已經開始打退堂鼓,考慮着自己該怎麼逃跑了,可其實讓他們作出這種判斷的依據并不是“常識”,而是表面現象!如果靜下心來好好想一想,也許你會發現其實在這次亂戰之中最有可能活到最後的人恰恰是槍法最為拙劣的我!
有些朋友也許會問:這怎麼可能呢?好吧,讓我們依照已經知道的“實力”對比——也就是這次博弈中所需要用到的“常識”來認真地作一下分析,預測我的兩位對手B和C在接下來的戰鬥中可能産生的行為。
首先,因為根本目的是“獨吞”,所以我們
首先,因為根本目的是“獨吞”,所以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