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繩,二〇一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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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老師,我想問一個問題。

    如果我說的是别人,是其他人犯下的罪行,會怎樣呢?也會被看作在飽受精神疾患煎熬的情況下做出的陳述,您剛才說是陳述對吧?這樣的陳述是不是不會被采信為證據,也不具有證據的效力呢?不,我可以理解,确實不好界定。

    法律本來就是模棱兩可的東西。

    我雖說不是法律專業出身,但我學的是政外系——政治外交系,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比較了解法律的适用性及其運用。

    假如法律不存在任何的模糊性和靈活性,政治和外交這類東西有什麼必要存在,又怎麼可能實現?經常聽到有人說,法律是一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說這些話的人根本不明白法律是什麼。

    法律不是機器,執行法律的人也不是機器,所以,怎麼可能每次都做到毫無偏差呢?我在想,也許法律就是像神一樣的存在吧。

    我們這種渺小的人類怎麼可能猜透神的意志?也許法律也是這種深奧、強大的存在。

    那是一種無法測量、無法抗拒,也無法回避的強大的力量、意志,那類東西……老師,您信耶稣嗎?不一定是虔誠的基督徒,隻是去教會的那種也算。

    這樣啊,我是虔誠的基督徒,所以我的ID也用了christ。

     有點偏題了,不好意思。

    我是想把一些深入的細節都說出來,所以拿出犯罪這種極端的例子來向您咨詢。

    從出生到現在,我從未和犯罪、暴力這些扯上過關系,也沒和這類人打過交道。

    很幸運,當然很幸運。

    隻是有時我會覺得比較遺憾。

    您不覺得電影裡面那些抗争、武裝革命勢力什麼的,這類抵抗式的暴力隐隐有些迷人嗎?您覺得不可思議?到現在我還有那種小孩子一樣對冒險的憧憬……啊,說着說着又…… 好的,那我來說一下自己的問題吧。

    我快要結婚了,但最近陷入了深深的苦惱中。

    結婚對象是高中時交往的同校的男生,他高三的時候去了美國留學,今年春天才回來。

    一回到韓國,也不知他怎麼就知道了我地址,直接就來找我了,不問青紅皂白就說要和我訂婚,我非常吃驚。

    我沒有立刻答應,而是在猶豫。

    結果他問我,這難道不算是一樁不錯的交易嗎?是的,交易,他是這樣說的。

    當然這是玩笑,他開了個玩笑。

    他這個人就是喜歡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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