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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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心而成功擊中對方!石本勝完全沒料到員警會殺死人質!由于你先用左手握67式向人質開槍,右手單手持警槍射擊石本勝,失了準頭,沒能一槍制止對方,才會被流彈打中左手手腕,需要往他的頭顱補槍,為了殺死石本勝,你利用了李雲——不,你根本打從一開始,就不打算留活口,封住賓館所有人的嘴巴!」 TT沒料到一向從容的關振铎會露出如此焦躁的表情,反而他擺出一副撲克臉,冷冷地盯着對方。

     「邱才興和錢寶兒也是!石本勝死亡時他們仍然生存!他們不是被石本勝所殺,而是你助手的!沒有人會笨得聽到槍聲仍打開房門,尤其邱才興是在旺角見慣江湖的扯皮條!他會開門,隻有一個可能,就是門外有人跟他說已經安全,要趕緊逃走!TT,你利用這種借口令他開門,然後立即槍殺二人!你這天殺的冷血家夥!為了掩飾謀殺林芳惠,你居然令一群無辜者喪命!」 「所以你認為我用這種方法殺人後,把67式手槍上的指紋抹掉,塞進已死的石本勝左手,制造他雙手持槍的假象?關警司,你似乎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TT回複本來輕松的表情,微笑着說:「我沖進賓館後,不到一分鐘,—不,該是三、四十秒左右——B隊便趕到,試問這短短的數十秒間,我如何有足夠時間榆擊李雲、殺死石本勝,欺騙邱才興開門、射殺二人、抹幹淨槍上的指紋、把槍塞進石本勝左手?别忘了我當時左手負傷,就算我能忍痛,也不可能來得及完成吧?再退一萬步,我真的如此種速地做到以上的事情,我身為,詭計多端一的兇手『會冒被』隊撞破的風險來行事嗎?搞不好邱才興打死不開門,我便麻煩大了喔?」 「你隻要在沖進賓館『前』做好便行。

    」 「荒謬,我懂分身術嗎?你的腦袋是不是壞掉了?」 「我說的是,你隻要在『通報』沖進賓館前完成就行。

    」關振铎以看到醜陋怪物的眼神,瞪着TT,說:「你根本沒有向高朗山通報,就直接殺進賓館,槍殺李雲和石本勝,誘騙邱才興開門,解決二人完成部署,才假裝自己在賓館外準備行動。

    當時,所有人已死,你肯定計劃已完成,撿起石本勝的步槍,向走廊開火制造槍聲,假裝他正劫持人質,與你對峙。

    你告知高朗山你要沖進去『拯救人質』後,你要做的,不過是再開數槍假裝槍戰中,然後抹掉AK47上的指紋,把它塞回石本勝的手上,再坐在一旁等候』救援『。

    四十秒?十秒便足夠完成了。

    」 「你沒有證據。

    」TT收起笑容,說。

     「沒有實證,但隻要檢視整個行動中各小隊的時間便會發現異常。

    當嘉輝樓傳出第一聲槍聲,高朗山才發出」封鎖電梯「沿樓梯往上進攻的指令」,換言之當時你們在九樓梯間跟捷豹和喪标相遇,根據駱小明的報告,從遭遇到撤退到梯間,不過是十至十五秒的事,之後石本勝還火,向梯間做出約五秒的掃射便退回賓館。

    石本勝槍擊、後退、你跟駱小明在梯間因為範士達發生争執,前後頂多用上十五至二十秒。

    假如你真的在梯間槍戰後,立即沖到賓館門口向指揮中心要求支援,期間不過是四十秒左右——但這四十秒之内,本來駐守一樓的B隊警員已經到達七樓,而他們更在第一聲槍響後在一樓等待指揮官指令、指示管理員鎖電梯,浪費了至少半分鐘,全力奔跑的話,或許真的能在十數秒間跑上七樓,但警員們當時是小心翼翼地前進,以防歹徒餘黨伏擊,直到你發出,隻餘下石本勝被困于九樓海洋賓館「的訊息,他們才一鼓作氣沖上去。

    結論就是,你從梯間沖出去後,并沒有即時通報,當你要求支援時,應該已是梯間槍戰後的兩分鐘左右。

    在那種緊張的環境裡,一般人不會察覺這時間差,尤其當時沒有人知道槍聲從何而來,在憂慮之下,人的時間感就更不可靠。

    而你就利用這盲點,去完成你的詭計。

    」 「啪啪啪……」TT拍起手掌,亮出一個大大的笑容。

    算你的推理再精采,我敢問一句,你有證據嗎?」 關振铎沒想到TT這一刻會變臉,不禁蹙起眉,說:「我有速食店的拍紙簿。

    」 「你無法證明那是我寫的。

    」TT冷靜地說:「如果我是犯人,我會先撕走數頁,以免之前的壓痕留下線索,寫好暗号後用圍裙一角撚住撕下,确保沒有留下指紋。

    如果字條上沒有我的指紋,你便無法證明『我』是犯人,因為犯人可以在我們駐守前、甚至在監視期間偷偷撕下紙張。

    在這項證據上,駱小明、範士達,甚至速食店的老闆和員工,以及多日來光顧的客人都有嫌疑。

    」 「但你無法解釋李雲胸口的槍傷、邱才興開門的理由、林芳惠血液凝結的異狀、通報時間上的差異。

    」 「我根本無須解釋,因為你舉的這些理由隻是『異常』,并沒有跟我的口供矛盾」。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差異,我怎麼知道?取證不是我的責任啊。

    」TT嘴角微微揚起。

     「你曾多次使用管理處的電話覆傳呼台。

    」 「那個管理員老頭一直在打瞌睡,他會記得誰用過電話嗎?我很懷疑。

    」 「我已通知鑒證科檢查4号房鑰匙的指紋。

    」 「假如我真的是兇手,你以為我會留下指紋嗎?」 「我想也是,但如果上面有石本勝的指紋……」 關振铎沒說下去,因為他看到TT的笑容沒有消失,他知道,TT在善後工作中并沒有忘掉抹走丢在林芳惠身邊的鑰匙上的指紋,已把捷豹和石本勝的指紋抹走。

    事實上,也許他在殺死石本勝後,在他身上搜出鑰匙,處理後才放回4号房内。

    雖然鑰匙完全沒有指紋會顯得相當怪異——林芳惠沒道理抹幹淨它——但這如同剛才關振铎列舉的理由,在疑點利益歸于被告的前提下,TT沒責任去做任何解釋。

     「還有一個可以令你的罪行曝光的方法。

    」關振铎皺一皺眉,「動機。

    隻要從林芳惠入手,便有辦法找到證據。

    」 「關警司,你可以循這個途徑去調查,但我認為你會徒勞無功呢。

    」 TT顯出的自信,令關振铎明白這個漏洞并不足以威脅對方。

    關振铎在今天中午,已經到林芳惠工作的夜總會調查,知道林芳惠口風很緊,沒有進一步的線索。

     「關警司,其實你真的很大膽啊。

    」TT露出皮笑肉不笑,以冷漠的眼神盯着關振铎,說:「如果我真的是兇手,你今天來找我,便是找死。

    你的所謂證據,最容易引起麻煩的是那本拍紙簿,而你偏偏帶來了。

    你沒想過,我是兇手的話會強搶證物,将你打昏甚至殺死?」 「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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