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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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唐穎拐彎時不慎掉下,但因為被人逼近而沒行拾起。

    」 「可能她為了減少負擔,直接丢棄包包哩。

    」小張說。

     「怎說也好,這讓我們确認受害人的身份。

    」駱小明把皮夾塞進手提包,再掏出手機。

    最後一次通話是昨晚十點二十分,來電者是「公司」,通話時間是一分十二秒。

    在那之前的,全都是「經紀人」和「公司」。

    駱小明按下通訊錄,裡面就隻有「經紀人」和「公司」兩個項目,而手機裡沒有保存任何短信。

     「阿吉,跟電訊公司核對一下通訊紀錄。

    」駱小明把手機遞給阿吉。

     「既然知道是『公司』打來的,直接去星夜娛樂調查不是更快嗎?」阿吉問。

     「如果唐穎把通訊紀錄删除了呢?」駱小明反問。

     「咦?隊長你認為……」 「這隻是買個保險而已。

    」 駱小明有一點想不通,就是為什麼唐穎會在半夜獨個兒跑到這邊。

    佐敦道填海區仍是發展中的區域,附近沒有夜店,也沒有完整的交通配套。

    唐穎是公衆人物,她要到某個地方,隻要坐出租車或讓經紀人駕車就可以了,但她偏偏一個人步行至這荒蕪之地。

    駱小明直覺唐穎是被某人相約,秘密赴會——如此一來,她就可能曾收過電話。

     整支手機裡,通訊紀錄都是「公司」和「經紀人」,如果唐穎不是如此孤僻,就是有删除通話紀錄的習慣。

    不少娛記會想盡辦法偷取明星藝人的手機,通話紀錄和文字短信在他們眼中都是寶物,某某與某某有暧昧、某某跟某某說某某的壞話,都可以炒作成娛樂頭條。

    謹慎的藝人有清理手機内容的習慣并不出奇。

     誰能讓唐穎半夜孤身赴會?而且這更是一個陷阱,唐穎現身後,就遭遇伏擊。

     一個名字閃過駱小明的腦海—楊文海。

     可是,如果楊文海找唐穎單獨見面,她會赴約嗎?對方被自己的老闆派人打傷,她該有點戒心吧?—除非她是被威脅而不得不前來。

     駱小明搖搖頭,擺脫這些想法。

    他覺得自己想太遠了。

    目前手上的資訊有限,得徹底分析後,才能作出合理的推論。

     經過在現場一輪搜證後,重案組各人回到辦公室,部分成員馬不停蹄,查訪相關人士,以及以佐敦道為中心,向外查探有沒有目擊者,駱小明親自到星夜娛樂公司調查,經紀人說唐穎今天沒有通告,應該在家休息,但當經紀人發現唐穎家中電話無人接聽,加上确認手提包屬于唐穎,不禁焦急起來。

    駱小明前往位于觀塘的唐穎寓所,發覺房子沒有異樣。

    唐穎一個人住在一間套房式公寓,房間很小,房内擺設一目了然,駱小明沒有查到任何奇怪之處。

    從床鋪和垃圾桶看來,唐穎昨晚沒有回家,但經紀人說昨夜十一點駕車送她回來。

     「你有沒有看着她進入大樓?」 「這個倒沒有……我隻是在停車炀停一下,就離開了……我真的不知道……」經紀人皺着眉,一副大難臨頭的樣子。

    駱小明覺得,面前這個男人似乎在頭痛自己如何向老闆交代,多于擔心唐穎的安危。

     駱小明到公寓的管理室調度大樓正門和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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