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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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博士環繞地球走過的裡數,由于半徑不同,問他的頭比腳多行多少裡路?或者說已知博士的腳和頭經過的裡數,精确算出他的身高,誤差不超過1法寸(1法寸約合2.25毫米)。

    但是,弗格森對那些學者團體總是敬而遠之。

    因為他是埋頭實幹、不願多言的人,他認為把時間用于探索和發現比争來論去、高談闊論強得多。

     據說,一天一位英國人特意來日内瓦觀賞日内瓦湖。

    他上了一輛老式馬車,這種車像公共馬車一樣,座位在車内的兩側。

    無巧不成書,我們這位英國人恰恰被安排坐在背對湖的一側。

    車穩穩地繞湖一圈,這期間他甚至就沒想到扭回頭去瞧一眼,最後,竟然還高高興興地離開日内瓦湖回輪敦了。

     弗格森博士在旅行期間卻回過頭,而且還不止一次。

    正因為如此,他才看到了許多東西。

    再說,這也是他的天性所至。

    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他有點宿命論思想。

    其實他就是位徹頭徹尾的宿命論者。

    他相信命運,甚至相信天意。

    他覺得自己與其說是被吸引,倒不如說是被某種力量驅使,去旅行和周遊世界的。

    就像一輛火車頭,不是自己引着自己走,而是道路領着走。

     “我是不趕路的,是路在趕我。

    ”他常常這樣說。

    所以,難怪他那麼鎮靜地面對皇家學會的掌聲了。

    他沒有絲毫傲氣,也沒半點虛榮。

    他不在意這些小事。

    他認為給弗朗西斯-M××爵士談的這個建議很平常,因此,壓根兒就沒發覺自己竟由此引起巨大波瀾,成了風雲人物。

     會議結束後,有人陪同博士來到帕爾瑪爾大街的“旅行者俱樂部”。

    在那裡,大家為他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宴會。

    從飯桌上魚的大小可看出被邀的人物何等重要。

    尤其是搬到筵席中的那條鲟魚,身子幾乎與弗格森-弗格森本人一樣長。

     人們痛飲着各種法國葡萄酒,為在非洲大陸探險而享有盛譽的旅行家們頻頻舉杯緻意。

    為他們的健康而幹,為他們的榮譽而喝。

    人們甚至按照旅行家們名字的字母順序(這可是地地道道英國化的)依次祝酒:阿巴迪、亞當斯、亞當森安德森、為……①。

    最後,為弗格森-弗格森博士舉杯。

    後者意欲用他非同尋常的嘗試,把前面這些著名旅行家的勞動成果彙成一體,補充完備有關非洲大發現方面的系列材料。

     ①原着此處列舉了近一百二十個旅行家的名字,本文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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