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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立刻答應張泰豐的要求,也純粹是為了看到張泰豐現在的情形,需要任何人的幫助,我别說拒絕,如果不是立刻一口答應的話,隻怕他就會支持不住! 而我對典希微在巴拿馬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情,接近一無所知,所知道的隻不過是剛才費南度所說的而已。

     在這裡我要改變一下叙述這件事的方式。

    因為如果按照事情發展的次序來叙述的話,要經過相當長的過程,才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會花很多筆墨。

    而如果采用把事後知道的一些事情,提前來說,就會簡單得多。

     所以從典希微如何參加那個探險隊說起,比較直截了當。

     會有讀友問:故事從古怪的搶銀行事件開始,連可以接受的假設都沒有,怎麼忽然放下不說了,豈不是不合說故事的原則? 其實熟悉我說故事的朋友都很明白,我說故事,隻照我自己的方式來說,任何閑雜人等訂下的所謂“原則”,不管被其他人如何奉為圭臬,我一貫相應不理,隻照我自己的辦法,喜歡如何說便如何說──這才形成是我所說的故事。

     還是從典希微參加探險隊說起。

     原來典希微這位姑娘,興趣極為廣泛,所以生活極其多姿多采,她武能打空手道、耍梅花劍,文能釋屈原辭、辨甲骨文,尤其喜歡周遊曆國,全世界到處亂跑,知道了有甚麼探險隊的行動,就千方百計要求參加。

    雖然絕大多數都遭到拒絕──人家探險隊需要的是專家,并不歡迎隻為了興趣或好玩的人來攪和。

     然而事情總有例外,像她這次所參加的那個探險隊,就接納了她為隊員,條件是她捐贈探險隊費用十萬美元。

     典希微之喜歡冒險行動的程度,由此可見一斑──連為了可以參加,甯願倒貼一大筆金錢這種事情都肯做,也可以說是世所罕見的了。

     當典希微向張泰豐提到她要到巴拿馬去探險的時候,在循規蹈矩的張泰豐聽來,簡直就如同天方夜譚一樣。

     當時張泰豐問:“去探險?探險的目的是甚麼?” 典希微回答:“還不知道,等我捐贈了十萬美元之後,他們會寄詳細的資料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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