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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家搖停了骰缸,波斯胡人搶着先叫:“大!” 年輕人沉聲:“小!” 莊家揭開骰缸,二三三,小。

    所有人轟然大叫,年輕人赢了,若無其事,先把那木盒揣入懷中,再伸手去攏那三堆金剛鑽。

     三個波斯胡人陡然大喝,刀光閃耀,三柄半月形的利刃攻向年輕人,年輕人手指疾彈,三道亮電也似的閃光過處,“铮铮铮”三聲響,彈出的三顆金剛鑽,射向刀刃,力道奇大,令得三柄刀反震向上,刀背重重砸在持刀波斯胡人的額頭上,登時鮮血四濺。

    仰後便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在寂靜無聲中,年輕人将金剛鑽放進皮袋,喃喃自語:“用這閃亮的玩意當暗器,真不錯!” 他站了起來,向莊家一揮手:“地上的三顆是你的。

    ” 直到他走出賭場,揚子裡還靜了好一陣子。

     短篇小說,是一種小說形式,它隻是一個橫剖面,寫一瞬間發生的事,并無來龍去脈,也沒有複雜情節。

     我在聽到了這件事之後,感到這一場賭博,具有相當震撼力,适宜用短篇小說來表達,所以才寫成這樣的一篇小說。

     另一個原因,是來把這場賭博告訴我的人,很是讨厭,雖然他講的事情有趣,可是人無趣,也就不想把他說的事多加鋪張。

     現在又把這件事翻出來,當然是由于事情又有了進一步發展的緣故。

     由于這篇小說,是以後許多事情發展的源頭,所以很有必要詳細說一說。

     在這篇小說中,最重要的其實不是人物,而是一樣東西。

    那東西放在一隻小木盒之中,究竟是什麼東西沒有人知道,隻知道它會發出強烈閃光。

     而那東西一定珍貴無比,至少它可以和兩百零四顆蠶豆大小的金剛鑽相比──據賭場打碼專家(估價專家)的估計,是大約二十萬兩黃金。

     小說中情節發生的時候,顯然不是現代,而在古代,黃金的價值,要比現代高上許多倍。

     也不是完全沒人知道小木盒中的寶貝是什麼,在小說裡,至少有四個人知道那是什麼。

     那年輕人是物件的主人,當然知道。

    還有那三個波斯胡人,自然也知道──要不然他們不會和年輕人對賭。

    而且他們在輸了之後,居然出手強搶。

    由此可知,小木盒中的東西,對他們的吸引力有多大,令得他們失去了常性。

     總而言之,小木盒中的東西,一定是驚天動地,非同小可的珍貴,價值連城。

     小說中還提到了波斯胡人對奇珍異寶有高度的鑒賞辨别的能力。

    關于波斯胡人這種能力,在曆代的小說筆記之中,多有提到。

    其中有很多極富傳奇性,例如一個看來像是烏龜殼般的東西,波斯胡人就知道那是龍的九個兒子其中一個的外殼,裡面有夜明珠。

    又例如一個叫化子的破棉被,波斯胡人知道被子裡有一隻虱子王等等。

    也不知道波斯胡人這種本領從何而來,總之波斯胡人有知道寶貝的能耐。

     而小說中耐人尋味的另一處,是那年輕人的神秘,那年輕人不但武藝超群,而且居然用金剛鑽來做暗器,闊氣無比,正是武俠小說中的典型人物──永遠有用不完的金錢,而錢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